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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提拔,“破格”不等于“出格”

【摘要】没有严格边界的破格提拔会破坏政府公信力,破坏良性政治生态,可能使破格变成“出格”、变成“不及格”。要使破格合格,就必须严格,要将严标准、严要求贯穿干部任用全过程。破格提拔应该成为干部选拔任用中最为严谨的操作,尺度绝不能放宽、标准绝不能降低。

【关键词】破格提拔  干部任用  队伍建设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

破格提拔干部是干部任用和干部队伍建设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实操手段,科学合理的破格提拔,有利于完善干部队伍梯队布局,有助于各级政府更好完成工作中遇到的急难险重任务。但是,普通公众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在破格提拔的问题上存在认识误区,出现片面认识。比如,部分年轻干部极力希望自己获得破格提拔,在年纪相对较轻的时候,达到比较高的“官阶”,所谓“青云直上”。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一些干部为了尽快升迁不择手段,致使干部任用上的“怪现象”显现,甚至会产生腐败。这种异化原委、只追求结果的行为,完全背离了干部破格提拔的初衷。

要使“破格”合格,就必须严格

获得破格提拔的优秀干部,应当是德才素质突出、群众认可度高的干部。2014年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非常明确地规定了干部破格提拔的条件,“在关键时刻或者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经受住考验、表现突出、作出重大贡献;在条件艰苦、环境复杂、基础差的地区或者单位工作实绩突出;在其他岗位上尽职尽责,工作实绩特别显著”。此外还规定,“因工作特殊需要破格提拔的干部,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领导班子结构需要或者领导职位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性较强的岗位或者重要专项工作急需的;艰苦边远地区、贫困地区急需引进的”。这些规定明确界定了“破格”的边界。

干部获得破格提拔是因为“特别优秀”或“特殊需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作出重大贡献等条件,都是高标准、严要求的具体体现。也就是说,这个“格”是不轻易、不容易被破的。在实践中,这种高标准的“格”,往往被简化理解为单纯地突破年龄限制,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格”的标准,可能使破格变成“出格”、变成“不及格”。没有严格边界的破格提拔会破坏政府公信力,破坏良性政治生态。可以说,任何走捷径的破格都是假破格,是用人上的违规或腐败行为。

要使“破格”合格,就必须严格。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深刻认识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的长期性和复杂性,深刻认识党面临的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的尖锐性和严峻性”。要将严标准、严措施贯穿干部任用全过程,做到从严要求、从严管理、从严监督。

在干部任用上不讲规矩的任意破格,会造成严重的不良后果。干部任用上的腐败特别是无原则的破格是形成良好政治生态的一大障碍,会对年轻干部的思想观念产生不良影响。当前,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全党要保持战略定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建设良好政治生态,杜绝选人用人上的腐败。在破格提拔的案例中,年轻干部居多,引导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扎扎实实做事,靠成绩和贡献说话。

破格提拔是非常态的提拔,不能形成常态化机制

破格提拔是特殊的选拔,不能形成常态化机制。破格提拔是干部任用过程中的一种特殊方式,是非常态化的操作。这种特殊性和非常规性提拔是在特定条件下和特别情境中所发生的。一方面,客观上存在着特殊岗位、特殊任务或领导团队缺岗的需要;另一方面,干部个人的品行、素质和业绩突出。达到这两者的统一,才能构成干部破格提拔的前提。这是相对较高的标准,因此,破格提拔并非普遍存在于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之中。

从组织部门的角度来看,有些部门存在以破格提拔的方式激励干部的想法,甚至存在为了破格而破格的做法,这些想法和做法与破格提拔干部的初衷是相背离的。如果破格不是为了更好地完成特殊任务,不是为了让更优秀的干部承担更重的担子,而是演变为个人快速晋升“向上爬”的阶梯,衍生出选人用人上的腐败,破格提拔就会成为恶化政治生态、败坏党的形象、侵蚀党的肌体的毒瘤。要避免这种现象的发生,就不能让破格提拔常态化、随意化,破格提拔应该成为干部选拔任用中最为严谨的操作,尺度绝不能放宽、标准绝不能降低。

破格提拔是合规律的提拔,而不是打破规律肆意妄为

毫无疑问,干部成长是要遵循一定规律的。这一规律是在党和国家事业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形成的,是经过实践检验的,只有符合规律的破格才是真正的破格。干部破格提拔要做到特殊性与一般性的统一,这种特殊性恰恰是基于一般性规律而存在的。那种把特殊性和一般性对立起来的破格,已经违背了党政领导干部任用条例,违背了干部成长规律。 

符合要求的破格,是在干部成长规律的指导下进行的,而不是打破规律肆意妄为。在现实生活中,有些破格实际上打破了干部成长规律,是对规矩的破坏,更多地强调“破”的一面,忽视了破的本义不是为了“破”而“破”,而是通过“破”,达到新的“立”,这个新的“立”,意味着干部的成长、事业的进步。不符合干部成长规律的破格,表面上,干部得到了升迁,实际上,干部并没有真正地成长,并没有得到真正的锻炼,没有达到真正的“立”。

一些成功的破格提拔实践,都是符合标准的提拔,都是以任务为导向,不片面强调突破年龄线,以德、能、勤、绩为基础,遵循了干部成长规律的提拔。干部破格提拔源于多方面因素,但在“出口”上往往表现为年龄界限的突破,让人们误以为破格首先突破的是年龄界限。很显然,这是严重误读,“格”是可以破的,但规律是不能打破的,破格是为了更好地遵循规律。

破格提拔是“墩墩苗”的提拔

在实践中,破格提拔常常发生在年轻干部身上。一些年轻干部缺乏基层和人生的双重历练,是典型的“三门”干部,从家门到校门再到机关门,对我国复杂的国情和基层实际缺乏深度接触和体验。一些年轻干部成长环境相对优越,经受的人生磨练比较少,缺少阅历和韧劲,容易受到国内外各种思潮的影响。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指出,“大力发现储备年轻干部,注重在基层一线和困难艰苦的地方培养锻炼年轻干部,源源不断选拔使用经过实践考验的优秀年轻干部”。这是选拔和任用年轻干部的基本要求,也是习近平总书记一贯强调的要对年轻干部“墩墩苗”。

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培养年轻干部的问题,2013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强调,“培养选拔年轻干部,事关党的事业薪火相传,事关国家长治久安。加强和改进年轻干部工作,要下大气力抓好培养工作。对那些看得准、有潜力、有发展前途的年轻干部,要敢于给他们压担子,有计划安排他们去经受锻炼”。而且他特别指出,“组织工作必须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要把从严管理干部贯彻落实到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让每一个干部都深刻懂得,当干部就必须付出更多辛劳、接受更严格的约束”。要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在干部队伍选拔配备上,要形成合理的年龄结构,按照“老中青”相结合原则,合理搭配、优势互补。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研究员)

【参考文献】

①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新华网,2017年10月27日。

责编/潘丽莉  赵橙涔(见习)    美编/于珊

[责任编辑:张蕾]
标签: 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