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两步走”发展战略,此战略描绘制定了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蓝图: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2050年,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并且十九大报告为此作出“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系列重大部署。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重大部署,特别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过程中,必须从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高度来深刻理解其与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宏伟蓝图各要素的关系,特别是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系,从国家治理视角来把握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
现代化经济体系和国家治理现代化都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宏伟蓝图的题中应有之义
“两步走”发展战略的第一步,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具体指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将大幅跃升,跻身创新型国家前列;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两步走”发展战略的第二步,到2050年,“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具体指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将全面提升,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十九大报告的第五部分“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进一步指出“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必须坚定不移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由此可见,现代化经济体系和国家治理体系都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宏伟蓝图的题中应有之义,它们既具有相对独立性,同时又相互作用,相互优化。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第一次提出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从这一重要论述可以看出,从政治属性来看,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治理国家的一系列制度;从治理结构来看,国家治理体系主要包含经济治理、政治治理、文化治理、社会治理、生态治理和党的建设,这六方面有机统一、相互协调、整体联动。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我国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全党要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国情,牢牢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为践行于此,十九大报告作出重大部署“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根据十九大报告精神,现代化经济体系的要素之一是着力构建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经济体制。由此可见,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过程中,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是重要的基石。
从国家治理视角来把握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需要破解的核心问题
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需要破解的问题很多,诸如提高经济的发展质量、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等。从国家治理视角来把握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需要破解的核心问题主要包括:进一步调整政府与市场关系、加快建立与现代化经济体系相匹配的现代财政制度、逐步完善与现代化经济体系相适应的现代金融体系。
进一步调整政府与市场关系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是现代经济社会发展中最根本的一个问题。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党的十九大再次提出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同时强调需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既是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要破解的核心问题,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时代,如何处理好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与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关系,比以往面临着更多的新问题、新挑战。
我国经济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中,构建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经济体制;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强化基础研究,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重大突破;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等等,政府都不能缺位。随着市场发展程度和社会矛盾的演变,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意义重大。但政府介入的立足点是维护和促进市场更好地发挥作用,现代化经济体系一定是市场化的、开放的、相互竞争的。如果政府过多运用行政手段对经济生活和市场微观主体进行干预,必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市场的活力,降低市场的效率,既不利于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构建,也会大大增加国家治理的成本。因此,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需要动态调整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预防“政府失灵”的出现。
进一步调整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基础是以法治夯实市场经济。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都需要以法律、体制机制为基础的稳定预期做支撑。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将其法治化是进一步调整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基础。
加快建立与现代化经济体系相匹配的现代财政制度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基础性和支撑性部分。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资源再分配能力、公共产品提供能力等与财政密切相关。与此同时,财政制度也是现代化经济体系的一部分。十九大报告在“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部分进一步优化了我国财税体制的改革部署,提出“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由此可以看出,十九大报告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财税体制改革顺序作出了重要调整,以处理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为首要任务,从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预算制度和税收制度改革三方面整体上加快协调推进,既突出新时代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点,又防止现代财政制度建设的碎片化。
逐步完善与现代化经济体系相适应的现代金融体系
金融是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的基础性制度。发达国家的金融危机从反面印证了金融是影响国家治理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从国家治理视角来把握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需要破解的第三个核心问题是逐步完善与现代化经济体系相适应的现代化金融体系。十九大报告提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深化利率和汇率市场化改革。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这与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五次金融工作会议上提出的金融工作重要原则“回归本源、优化结构、强化监管、市场导向”一脉相承。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创新逐步推进,综合经营不断深入,我国金融风险结构日趋复杂,逐步完善与现代化经济体系相适应的现代化金融体系需要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来开展。其中,服务实体经济是完善现代化金融体系的根本目的,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是完善现代化金融体系的核心目标,深化金融改革是完善现代化金融体系的根本动力。
【本文作者为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责编:张盈盈 / 赵鑫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