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习近平总书记代表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作报告,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大论断。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这不仅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要求,也体现了党在新时期执政方略转变的重大创新,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的转变。“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提出,是中国共产党适应发展环境和发展条件做出的重大变化,是中国共产党将人民利益放在首要位置,决心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的体现。十九大报告同时提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对人们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回应,也是对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回应,具有深刻而深远的意义。
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并提出顺应时代发展需要
在党的十九大召开的伟大时刻,党中央将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并提出,适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要求,是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本思想的有力体现,是中共中央对保障人民群众利益,适应民众对社会生活更高要求的结果,彰显了中国共产党执政的价值诉求,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成功的经验证明。
中国共产党认识到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发生了历史性变化,从1956年党的八大提出国内主要矛盾,到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将国内的主要矛盾规范表述为:“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我国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六十年间中国的社会经济状况发生了重大变化。党的十九大关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表述的变化适应了这种变化的调整,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新阶段后,中国经济发展取得的成绩显著,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当前,全国上下一心致力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影响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因素主要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背景下,人民群众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更高要求,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满足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示了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为中国人民生活更加美好提供了更丰富的远景勾画,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人民负责任的态度。
如何改善民生、提升民众的获得感一直是党中央关注的重要领域。2015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上讲话强调,“把改革方案的含金量充分展示出来,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体现了党中央对新时期民生问题的高度关注。十九大报告中将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并提是对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转化做出的呼应,是新时代民生目标的升华,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近年来反复强调的执政理念。
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关注民众在改革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超越了物质层次的温饱与小康标准,满足了人民群众对物质生活的追求,顺应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并坚持对精神层面的不懈追求,是对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人民主体论”的再发展,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先进性本质。习近平总书记讲话中多次强调“人民”的重要性,表达了对人民“获得”和“幸福”的极大关切。十九大首提“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发展建设进行的重大战略思考。提升公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使“公众获得感”具有丰富的时代、历史内涵,增强公众获得的动力,是新时代治国理政的目标追求,对党和政府关怀民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各级政府真心真意为民办实事、求实效、出实绩,让人民群众体会到真真切切的收获。
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之间存在密切的互动关系
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并提遵循了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客观规律,是党在治国理政方面决心和创新的体现。近年来,中国共产党在治国理政实践中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并且十分关注三者的动态以及之间的关系,以此提升国家治理水平。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者密切相关,获得感是幸福感和安全感的基础,幸福感和安全感是人民群众获得感满足后的表现。提升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既要统筹兼顾,又要注意切实提升对人民的各种社会保障,满足民众的物质、精神需求,尊重人民对自己梦想的追求,实现治理与安全的现代化。提升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需要进一步明确人民在治国理政中所处的重要位置,人民的获得感是检验改革“含金量”的最重要标尺,要求转变发展方式,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加大科技创新对生产力提升的贡献,注重社会事业充分发展,协调推进依法治国,注意提升精神文明,改善生态环境,改革体制机制。
在就业、医疗和社区养老等领域,要化解一系列新老民生问题,精准回应人民群众对当下发展的诉求,实现效率与公平的共赢、高质量发展与可持续发展平衡、改革和法治相互助力、经济价值与生态价值兼顾,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实现国家现代化。通过综合治理为人民提供“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等。提升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就需要对发展、治理与安全统筹推进,全面建成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同时还要通过阳光司法、公正司法来切实维护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此外,在推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兼顾社会均衡协调进步,保证机会平等和公平参与,实现包容性发展,让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广大人民。
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并提出彰显人民发展目标
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并提出体现了党中央对人民福祉的关心已超越了物质层面,上升到了精神层面,希望每个人有梦想、有追求、有尊严、更体面,能够充分享受公平公正的政治环境,满足人们渴望稳定、安全的心理需求,从而实现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取代资产阶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十九大报告将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并提,是对促进每个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体现,也是对民生建设的全新定位和战略部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对应着“人的全面发展”,要实现人民“全面的”获得感,需要更加强调“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的原则,加强党的执政之基。人民获得感与公平公正和人民利益相关,“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提出主张的是以人民利益为主的基本立场,昭示的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显现了人民目标实现的根本路径。
近年来,党中央大力强调强党、强国、强军,为提升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构建了坚强的保障。获得感在改革发展与人民幸福之间架起了一座现实桥梁。人民的幸福感、安全感则见证了改革的成果。“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对国家治理的现代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强调发展、治理与安全的统筹安排,推动人民生活水平的综合提高,改善与人民息息相关的生活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满足人民伟大中国梦实现的需求,实现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促进,重视人民对良好生态环境与食品安全保障的需要。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既是对物质层面的更高追求,也是对精神层面的更深呼应。对发展、治理与安全的推进不仅能够使人民获得公平公正的权利享受,也鼓励每个人追求自己的梦想,保障人民在改革实施过程中,获得更加尊严、体面的生活,从而实现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
【本文作者为同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导,本文系上海市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研究中青年拔尖人才资助项目阶段性成果】
责编:赵博艺 / 李 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