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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城市管理不能“一刀切”

核心提示: 城市管理“一刀切”问题由来已久,与懒政问题有直接关系,需要体制机制变革的回应和系统整饬。城市管理实现善治,要吸收新城市主义管理理论精髓,坚持现代城市管理理念,着力建成便民高效的现代城市治理体系,从而提升城市服务管理人性化、个性化、精细化、智慧化和社会化水平,激发共谋未来的创新创造活力。

2016年底,我国城镇化率达到57%,已进入城镇化快速发展的中后期。如何完善城市管理体系,提高城市管理能力,解决好城市管理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是现代城市建设面临的一道难题。

城市管理“一刀切”问题由来已久

改革开放后,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问题日益增多,各地不断加强城市管理工作,城市面貌大为改观。但长期以来,也有一些城市管理问题久拖不决,既有发展的阶段性问题、体制机制的问题、管理理念的问题,也有行政文化的问题。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管理者忽视管理对象的差异性、社会实践的丰富性、现实问题的复杂性和长期性,理念上有偏差、思路上有错位,在城市管理中存在“一言堂”“一刀切”“齐步走”的现象。

从历史的向度看,改革开放后,经济结构的调整和户籍政策的松动,客观上加速了人口的自由流动,城市也进入了快速发展期,城市化进程加快。但城市管理准备不足,各项管理疲于应付,给“一刀切”问题的出现提供了生长空间。一些基层地区罔顾国情社情,快速上马“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统一思想、统一行动”推动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个别城市甚至提出建设“无摊贩城市”,试图“跑步”建成现代化城市。经过几十年的实践,城市管理确实取得了不少成绩,城市的整体形象是好了,不过表面的光鲜并没有减少城市管理者的困惑和苦恼,过多地强调“管”而不重视“理”,强调“堵”而不重视“疏”,积累了大量社会问题。

从现实的角度看,之所以采取“一刀切”,有诸多原因。有些是因为有“指挥棒”,层层考核,层层加码。很多问题,整治可能造成游商、摊贩生活困难;不整治则会影响市容,甚至影响考核指标;整治不当,舆论指责,政府追责;靠作思想工作,效率又大打折扣。所以,在管和不管之间,基层管理者经常有困惑,但必须作出选择。从这个角度来说,基层管理者也有无奈之处。有些是因为有“危机感”,如果某个地方出现公共安全事件,那么其他地方为了避免类似事情发生,会果断采取措施,简单粗暴地终止一切类似活动或项目。之所以这样做,一是风险不确定情况下的应对能力不足,二是传统执法的惯性使然。还有些是因为“长官意识”,管理者在城市“评优评先”等事情上草率急躁,急于见政绩、见效果,要求“一切活动听指挥,所有工作围着转”,一定程度上忽略了百姓的实际需求,妨碍了商业的正常运营。

从制度的维度看,改革开放早期,中国对快速城市化所带来的问题始料未及。城市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让城市管理陷入“打补丁”式的被动局面。有些地方城市管理部门长期沿袭过去常用的行政管理方式,采取运动式执法、集中式管理,从而产生大量短期行为。工商、环保、卫生、质检、交通等行政部门各自独立行政执法,职能交叉,权力又缺乏有效制约。具体操作上常常陷入“拆东墙补西墙”“按下葫芦浮起瓢”的窘境,导致重复执法、被动执法,效率低下。个别管理者专业化水平较低、素质较差,“七八个大盖帽,管不住一顶破草帽”的现象屡见不鲜,甚至在极端情况下出现暴力执法现象。

“一刀切”背后的懒政逻辑。一些城市举全市(区)之力,在城市管理思路上追求“短平快”“稳准狠”“高大上”,在具体执行中“囫囵吞枣”,由此必然会出现“一刀切”问题,诸如暴力执法、集中整治等令群众啧有烦言。“一刀切”的主要做法是“禁”“罚”“拖”。一些城市为了提升城市形象,采取“禁摩、禁电、禁三轮”的“三禁”政策。但是,摩托车方便、电瓶车环保、三轮车实用,对于普通老百姓而言,这都和生活、出行息息相关,说禁就禁,岂不过于随意?有没有考虑老百姓权益?从“一刀切”式的禁令来看,它的效果并没有受到市民认可,反而遭到了吐槽、质疑。有些城市在管理中“以罚代管”,管理方式简单粗暴,结果罚款不仅没有解决问题,还徒增了老百姓对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履行不力的怨气。还有的是在管理问题上奉行“拖”字诀,对工作敷衍塞责,把不想作为叫“按惯例”,把不愿履责叫“不能破例”,把不敢担当叫“没有先例”,于是就出现群众共同呼吁的管理问题无人问津、“流动摆摊”经营项目办证办照难等一系列难题。

现代城市管理要张弛有度

社会要稳定,经济要发展,城市要有序,市民要生存,面对不同的价值取向,很难作简单的取舍。要摆脱目前的执法困境,必须对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进行全方位的思考,在现代城市管理中把握好几个“度”。

第一,把握好力度与尺度的关系。一段时间以来,城市管理不可谓不严,力度不可谓不大,但“小摊贩”为什么屡禁不止,矛盾反而愈演愈烈?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没有把握好力度和尺度。如果城管以取缔、没收、罚款等方式切断流动摊贩赖以生存的“饭碗”,必然导致这部分人为生存而抗争,“拼命保饭碗”与“粗暴执法”的矛盾将难以调和。问题的核心在于,仅有力度而不注意尺度,只顾行政效率、考核指标而忽视群众利益的行动,必然会事与愿违、事倍功半。城市管理的要旨不是限制、取消和挤压,而是共享、服务和开放,是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前提下的有序化、规范化、法治化。也就是说,管理的力度要和服务的力度相协调,在加大服务力度的同时把握好管理的尺度。

第二,把握好强度与效度的关系。如何把握强度,如何衡量效度?这是城市能否和谐有序的重要因素。我们常常看到,一些城市投入大量人力、财力、物力用于城市管理,可效果却不尽如人意。频繁执法、重复执法最后都成了无效执法。归根结底,就是没有实事求是地看待分析问题。小摊小贩有着很强生命力,起码说明三个问题:一是制度成本高,办证难、收费贵、限制多;二是有广泛的市场需求;三是无证的机会成本小于办证的机会成本。城市的整洁、文明,管理效果的提升要协调好增加就业、提供便民服务和满足不同层次消费需求这几者之间的关系。只有在城市管理过程中变“堵”为“疏”,更加关注效度和满意度,才能真正在科学执法中根治城市管理难题。

第三,把握好态度与温度的关系。一些地方在城市管理上态度坚决、要求很严,提出“坚决打赢城市管理保卫战”之类的口号,且不问怎么打,从字面意思很容易让人联想:这是不是要把人民群众对立起来搞阶级斗争?显然,这种提法既没有平等思想,也没有服务意识,不免让人产生只唯上不唯实,按长官意志办事的质疑。在一些城市,无证无照经营活动被明令禁止,这显示了政府的明确态度,但缺少的是温情、信任和温度。新公共服务理论认为,管理者既要关注市场、绩效,又要关注法律、行政执法准则、职业道德,更重要的是关注社会价值观、公民利益。因此,需要管理者做的就是采取更合理的举措,既方便群众生活,又彰显法度权威,构建公私之间和市民之间的信任与合作关系。

(作者分别为中共中央党校社会学教研室主任、教授;中共江苏省无锡市委党校副教授)

【参考文献】

①刘新平:《城市管理到底靠什么》,新华网,2016年9月20日。

责编/贾娜 美编/于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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