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强调“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并把“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纳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中,把“美丽”同“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一道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目标,把“增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写入党章,将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湖州是习近平总书记“两山”重要思想的诞生地。近年来,湖州全市上下始终牢记总书记的谆谆教诲,坚持生态立市的发展战略不动摇,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奋力当好践行“两山”理念的样板地、模范生,先后被列为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成为国家生态县区实现全覆盖的国家生态市,并成为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和“两山”实践创新基地。湖州这些年的探索实践表明,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关键是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按照总书记指明的方向一以贯之、不断推进,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
强化生态红线的基本理念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类只有遵循自然规律才能有效防止在开发利用自然上走弯路,人类对大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这是无法抗拒的规律”。湖州在实践过程中,始终遵循当生产与生活发生矛盾时优先服从于生活、当项目与环境发生矛盾时优先服从于环境、当开发与保护发生矛盾时优先服从于保护等规则,并把生态文明理念融入空间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各领域,以生态红线划出生态底线。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必须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指向,切实强化生态红线的基本理念,更加自觉地做到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尊重自然,就是要深刻认识到万事万物皆有生命,自然是一切生物的摇篮,也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必须把保护自然作为道德态度和伦理原则。顺应自然,就是要深刻认识到自然界的一切生物都有其存在价值,人类顺应自然就能与外界和谐相处,违背自然就会产生矛盾。保护自然,就是要深刻认识到人类的生产生活不可避免会对自然造成破坏,但这是有底线的,必须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否则就会遭到自然界的“报复”。
强化生态文明的基本内涵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 “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湖州在实践过程中,深刻认识到生态文明是遵循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规律,推进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所取得的物质与精神成果的总和,它包含了生态系统可持续前提下的生产观、满足人类需要而不损害自然的消费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价值观。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必须不断强化对其基本内涵的认识。从自然环境角度看,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决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去谋求一时的经济发展。从系统均衡角度看,人的命脉在田,田的命脉在水,水的命脉在山,山的命脉在土,土的命脉在树和草,人和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相互依存的命运共同体。从经济发展角度看,生态环境与技术、资本、劳动力一样可以创造巨大财富,必须以保护生态环境来保护生产力、以改善生态环境来发展生产力,努力使绿水青山产生更多的经济效益。从民生福祉角度看,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必须坚持需求导向,为百姓提供更多优质的生态产品,更好地惠及全体人民、造福子孙后代。
强化保护优先的基本原则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湖州市在实践过程中,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先后编制了《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坚持美丽城市、美丽城镇、美丽乡村“三美同步”,持续打好治水、治气、治矿攻坚战,全域打造大景区、大花园。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必须把保护放在优先位置。要优化国土空间开发,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合理规划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和城乡建设空间,进一步保护和扩大绿地、水域、湿地等生态空间。要加强绿色城镇建设,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化宏观布局和城镇各类空间布局,大力保护自然景观,发展绿色建筑和低碳、便捷的交通体系。要加强美丽乡村建设,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健全完善县域村庄规划,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加快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业。要加强环境综合治理,持续深化水体、矿山、土壤等环境整治,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切实让老百姓“喝上干净的水、呼吸上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
强化绿色发展的基本路径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导向,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湖州市在实践过程中,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招引“大好高新”项目、发展绿色富民经济,先后被列为“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近五年,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8.6%,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分别增长9.6%和10.1%,收入倍差缩小到2016年的1.73:1。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必须大力推进绿色发展,持续打通“两山”转化通道,真正实现经济生态化、生态经济化,推动发展加速度、高质量、均衡性、可持续。要不断调优产业结构,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发展现代服务业,壮大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产业,持续减少产业对生态环境的损害。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构建循环型工业、农业、现代服务业和绿色金融业,发展再制造和再生利用产品,推广循环经济典型模式。要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加强用水需求管理,促进人口、经济等与水资源相均衡;加强土地利用规划管控和市场调节,落实项目用地准入制,提高土地产出效益;深入开展能源节约、资源循环利用等关键技术攻关,加快成熟适用技术的示范推广。
强化改革创新的基本动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设计和组织领导”“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湖州市在实践过程中,坚持立法、标准、制度“三位一体”,颁布实施了《湖州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条例》地方实体法,在全国率先编制完成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先后探索建立了水源地保护生态补偿、矿产资源开发补偿、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生态文明实绩考核等制度,形成鲜明工作导向。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必须通过深化改革,加快构建约束和激励并举的制度体系。要着力完善法律法规,加大环境损害处罚力度,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要着力完善经济政策,健全价格、财税、金融等政策,积极探索节能量、林业碳汇、排污权、水权等交易制度改革,激励、引导各类主体投身生态文明建设。要着力完善补偿机制,科学界定生态保护者与受益者的权利义务,加快形成生态损害者赔偿、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得到合理补偿的运行机制。要着力完善监管体系,健全部门联动执法、生态环保公益诉讼等制度,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考核评价体系,落实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负有责任的干部,必须严肃追责。
强化社会共治的基本支撑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积极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湖州市在实践过程中,紧紧围绕共建、共治、共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全国文明城市为龙头,广泛开展创建绿色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绿色出行等行动,大力发展生态公益组织、壮大环保志愿者队伍,深入推进最美家庭、最美窗口、最美班组、最美湖州人等“最美”系列评选活动,努力让美丽成为习惯、让生态成为时尚。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必须加快构建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绿色行动体系。要大力培育生态文化,坚持从娃娃和青少年抓起,从家庭、学校教育抓起,加强资源环境国情宣传,普及生态文明法律法规和相关科学知识,发挥文化的熏陶、教化、激励作用,真正使生态文明成为全社会的共同价值遵循。要大力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广泛开展绿色生活行动,推动全民在衣、食、住、行、游等方面加快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式转变,进一步形成良好社会风尚。要大力引导公众广泛参与,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健全公众监督制度,保障公众知情权,维护公众环境权益。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民间组织和志愿者作用,汇聚起建设生态文明的强大合力。
【本文作者为中共湖州市委书记】
责编:董惠敏 / 张盈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