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互联网的发展使金融资产的配置效率有效提高,但是其财务风险也进一步凸显。为了防范与控制金融财务风险,需创新政府监管思维,健全互联网金融市场财务管理制度;发挥数据信息优势,健全互联网金融市场产品定价机制;强化网络信息安全,提高互联网金融财务信息的安全性;建立风险预警机制,提高互联网金融财务风险的应对力。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财务风险 防控 【中图分类号】F830.39 【文献标识码】 A
互联网金融的“变革”性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着力建设“现代金融”,“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金融系统的稳定性对于未来中国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随着信息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自2013年我国进入“互联网金融元年”以来,金融资源配置、支付清算、风险管理和信息发掘等金融体系的基础性功能的效率得以提升,进一步促进了电子银行的发展与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建设。但是,由于互联网与金融存在高风险特征,带来了一系列互联网金融的财务风险,亟需有效防范与控制,以便促进互联网金融市场实现健康发展。
互联网金融,基于互联网的开放性特征,为客户构建了更为开放的交易环境,突破了双方时间、空间的限制,提供了选择性更多的金融产品,降低了市场信息的不对称性。同时,基于互联网的大数据特征,为金融市场的交易提供了更为精准、客观的交易行为分析。互联网金融基于互联网的“长尾效应”,降低了市场交易成本,相较传统金融行业,提高了金融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实现了金融产品的普惠性。
但是,由于市场自发性导致的“市场失灵”现象仍会不定期发生,加之金融市场的高风险性特征,因而,金融作为市场资源配置的重要内容,成为政府宏观调控与监管的重要对象。互联网金融也并不例外。虽然由于互联网的开放性、高效性以及拥有的大数据功能,提高了金融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降低了市场交易成本,促进了金融市场的发展。但互联网自身的特征也给其带来了安全隐患,增加了政府监管的难度,提高了政府监管的成本。
互联网金融的财务风险识别
互联网金融,受到互联网与金融的双重影响,呈现了高风险的特征。财务风险,本身是指由于宏观环境的变化和企业自身应对能力的不足,导致企业的财务预期收益与实际收益发生偏差的概率。基于此,互联网金融的财物风险也进一步表现为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变化与防范及控制机制的不足,导致互联网金融市场效率受到负面影响。总结起来,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维度:
其一,互联网金融管理制度尚未健全。2013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发展普惠金融。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在监督方面,提出“健全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机制,运用和规范互联网监督。”标志着互联网金融首次进入决策范畴。但是,这些法规主要是基于金融产品的具体操作层面,并没有考虑到互联网环境的开放性特征,监管内容仍然沿用了以往的市场产品内容监管的思维。
其二,互联网金融定价机制尚未统一。金融市场的核心问题在于金融资产的定价问题,互联网金融市场并没有形成统一的市场定价机制。尤其是在网络借贷产品中,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定价是依据供需关系,还是风险识别计量,目前市场尚未形成共识。如果是基于市场供需关系,金融市场的供需关系很难像其他产品可以达成较为稳定的状态,由于其供需关系的不稳定,造成供需双方的定价权利都较为有限。而如果是基于风险识别计量因素,互联网金融平台仅为供需双方提供对接作用,但是由于其本身并不直接参与活动过程,因此并不能基于市场风险识别计量的客观角度提供有效定价。
其三,互联网金融财务信息存在安全隐患。由于互联网本身存在开放性特征,财务数据的安全性受到了较大的挑战。互联网金融,基于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实现了互联网金融的高频交易,其交易本身带来了海量数据存储,数据内容涉及到商业机密及客户个人隐私。互联网世界的信息攻击行为,具有隐蔽性,不易追踪性,治理成本高的特性,更增加了这种隐患发生的概率。
其四,互联网金融财务风险应对能力不足。金融市场本身的高风险特征,使得单独的企业对于金融市场的风险防范能力极为有限。在风险主动管理方面,互联网金融企业相较传统互联网金融企业而言存在明显劣势。例如,在征信环节和信息共享方面,互联网金融企业并不能接入大型、权威的征信系统,也无法共享信息数据,主要是依靠平台审核资质信息以及大数据分析,进行风险评估。在行业最初发展过程中,数据容量与有效性的欠缺,又进一步增加了互联网金融企业的风险预判工作的难度。
创新监管思维,协同市场与企业,共建互联网金融财务风险治理网络
创新政府监管思维,健全互联网金融市场财务管理制度。基于互联网的开放性特征,政府应当形成“互联网+”思维,在政府监管过程中,尊重市场配置资源的主体作用。政府完善顶层设计,为行业监管部门法律法规的制定提供上位法依据,同时,企业在不突破政府监管红线的基础上,结合互联网金融的市场活动特征,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制度。在政府、市场、企业的三方主体协同作用下,进一步完善互联网金融市场的财务管理制度,丰富财务管理维度及内容,构建立体的财务管理系统。
发挥数据信息优势,健全互联网金融市场产品定价机制。互联网金融产品定价机制是互联网金融市场的核心内容。对此,应当充分借助互联网的自身特征优势,发挥大数据收集、存储与处理的作用,通过技术手段的升级,不断提高信息处理的有效性,优化互联网金融市场产品的定价机制。政府应当充分尊重市场资源配置过程中的定价过程,减少行政干预,通过合理的机制设计,在控制金融市场系统风险的基础上,引导传统金融市场与互联网金融市场产品定价过程中的“线上线下”相结合。
强化网络信息安全,提高互联网金融财务信息的安全性。近年来,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互联网支付、互联网理财提高了支付效率,但是互联网安全问题进一步凸显。对此,应当通过提高网络的认证技术、加密技术和黑客防攻击技术,进一步提高互联网金融的财务信息安全。通过提高网络认证技术,确保用户链接到正确的网站,防止由于钓鱼网站的存在,影响用户的资本金及个人隐私。互联网金融企业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会收集大量用户信息,产生了大量的商业机密,需通过规范操作尽量减少网络攻击造成的信息安全威胁。
建立风险预警机制,提高互联网金融财务风险的应对力。互联网金融包含了市场金融高风险的本质特征。对于互联网金融财务风险而言,政府、市场与企业应当建立系统的预警机制,以提高财务风险的防范和控制能力。政府应当做好“守门人”,进一步完善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准入机制,加强互联网金融活动的事前监管,同时协同市场专业力量,构建系统的财务风险防范系统。互联网金融企业依据政府法律法规,结合自身所处的具体行业领域,制定风险控制管理制定,同时强调管理制度的有效约束力,通过考核机制确保管理制度的执行度,强化风险管理流程。
互联网金融,作为金融市场的创新商业模式,拓宽了市场的融资渠道,提高了金融市场的资源配置能力。精准识别互联网金融财务风险,有助于奠定风险防范与控制的认知基础。针对互联网金融具有互联网系统与金融市场的双重特征,我国政府应当创新监管思维,指导金融市场的创新实践,提高金融市场的运行效率,防范金融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为我国新时代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稳定的外部市场环境。
(作者为吉林警察学院高级会计师 )
【参考文献】
①管清友、高伟刚:《互联网金融》,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5年。
责编/刘芋艺 谷漩(见习) 美编/于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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