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田鹏颖 东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是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作出的全新的科学判断,我们必须努力提高把握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理论自觉,从而努力解决好社会主要矛盾,朝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奋勇前进。
社会主要矛盾转化是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必然产物
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化,不仅仅是因为生产力发展了,也不仅仅是由于生产关系变化了,而且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这一社会基本矛盾运动变化的必然结果。
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基本矛盾是指贯穿社会发展过程始终,规定社会发展过程的基本性质和基本趋势,并对社会历史发展具有根本推动作用的矛盾,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基本矛盾存在于一切社会形态之中,规定着社会的基本性质和基本结构,贯穿于人类社会发展的始终,推动着人类社会由低级向高级发展,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毛泽东同志早在上世纪50年代中期,就根据国情实际对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问题作了艰辛探索和深入研究,明确指出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在这两对基本矛盾中,总体而言,生产关系与生产力基本相适应、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基本相适应,但差异和矛盾不仅存在,而且在矛盾运动中以各类社会矛盾形式表现出来。一切社会矛盾,无论是主要矛盾,还是次要矛盾,就其本质而言都是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结果或表现形式。其中主要矛盾的存在和发展规定或影响着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毛泽东同志不仅把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鲜明地提了出来,而且将其上升到社会基本矛盾和主要矛盾理论高度,第一次科学地揭示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动力,为我们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奠定了理论基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一重大判断,正是基于我国社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基本矛盾运动的真实变化而得出的结论。
社会生产力性质的改变和水平的提高促使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化。在马克思唯物史观视野中,生产力是社会基本矛盾中最根本的因素,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我国改革开放40年,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社会生产力。中国经济总量自2010年超过日本以来,一直稳居世界第二位,对世界经济增长贡献率超过30%;人均国民总收入大幅度提升,已经进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人均收入和消费水平迅速提高,基本达到小康水平;脱贫攻坚成效显著,社会贫困发生率快速下降; 科技水平实现跨越式发展,高铁、航天、计算机、钢铁等诸多领域达到世界一流水平,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创新型国家建设成果丰硕……所有这些都表明,我国长期存在的“落后的社会生产”状况已基本得到改变。
社会生产关系的变革促进社会主要矛盾转化。改革开放40年,我国社会生产关系实现了深刻的社会变革,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但生产关系中分配、交换、消费等领域或方面还存在许多矛盾和问题。比如,在分配领域,社会资源、发展成果分配不公平比较明显,导致社会贫富差距拉大。再如,由于生产关系体系内部的差异和矛盾,社会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比较突出,制约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满足。因此,十九大报告把“落后的社会生产”的表述改为“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既是对生产力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深刻揭示,又是对社会生产生活中分配、交换、消费等生产关系领域存在的矛盾或短板的客观正视。
正是由于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即生产力的快速发展从根本上改变了长期“落后的社会生产”的旧面貌,使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强烈,生产关系中分配、交换、消费的新变化使整个社会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问题更加突出,供给侧和需求侧之间的矛盾关系更加复杂,从而使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成为新时代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
对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科学判断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的高度政治自觉
用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考察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历史性转化,即从“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的科学判断,并不纯粹是一种客观的历史过程,而是主观和客观的辩证统一,是社会主要矛盾的客观转化与我们党发现转化、顺应转化、把握转化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在领导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各个历史时期,我们党始终高度关注社会主要矛盾的发展变化及其演进趋势,并根据新变化及时作出新判断。回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近70年的历史,可以看出,我们党总是把对社会主要矛盾的认知、理解和判断,与中国人民“站起来”“富起来”“强起来”紧密地联系起来。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从“两个文明”到“三位一体”,再到“四位一体”“五位一体”,既充分反映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更表明我们党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不断演变的深刻洞察和政治自觉,“从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到“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五位一体”总体布局逐步形成。“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确立,创造性地回应了社会主要矛盾的逐步演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密切关注需求侧和供给侧的发展变化,不断深化关于社会主要矛盾的认识。2015年1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分析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的变与不变,揭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2016年1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分析了需求侧和供给侧的关系及其新变化,对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作出了初步新判断,指出“没有需求,供给就无从实现,新的需求可以催生新的供给;没有供给,需求就无法满足,新的供给可以创造新的需求”,而供给侧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在“7·26”重要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经过改革开放近40年的发展,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生活显著改善,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强烈,人民群众的需要呈现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特点”,人民群众的需求内容已不仅仅局限于物质文化,而是“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更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至此,对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新判断呼之欲出。
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演化过程的分析与把握可以清楚地看出,正是我们党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当作自己的奋斗目标,才能及时作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化这一科学判断。
适应社会主要矛盾转化要求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明确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这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根本价值选择。
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在、幸福所在。我们必须增强“四个意识”,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拥戴核心,忠诚紧跟领袖,鼓足干劲,拿出勇气,用好大有可为的历史机遇期。
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破除一切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让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得以充分发挥。
坚持新发展理念。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始终不渝地贯彻新发展理念,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决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共建设,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相统一。
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和话语权,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人民提供精神指引。
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证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美丽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