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石柱县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思想为指引,注重因地制宜,强化精准施策,积极探索实践股权收益、基金收益、信贷收益三种金融扶贫模式,打通了一条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新路。
推行股权收益模式,让农民变“股东”。我们积极发挥涉农财政资金的牵引作用,将其改作股权资金入股市场经营主体,让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推行基金收益模式,让贫困群众“定期收租”。一是建立专项基金。投放1亿元到农民合作社或参与产业扶贫的各类企业,让重点贫困户受益。二是创新投入方式。经营主体带动重点贫困户发展乡村旅游、特色产业等稳定增收的项目。三是建立分配机制。贫困户年底获得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标准的固定收益,并获得企业借用基金产生效益40%的效益收益。四是强化基金管理。推行信贷收益模式,让贫困群众“坐地分红”。加强政银合作,建立分配机制,强化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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