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发现:
·交通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使上海、南京和杭州的辐射范围逐步扩大,进而有效带动了周边其他城市的发展。
·长江三角洲城市群抓住了“互联网+”和科学技术的发展机遇,如杭州的智慧医疗和互联网法院、绍兴的智慧养老等举措,提高了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
·科学研究院、产业园区的崛起,有效推动了长三角地区科技创新和城市进步。
·长江三角洲城市群的生态安全水平和网络信息安全水平得分普遍较低,有待进一步提升。
十九大报告强调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要求“必须坚持国家利益至上,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统筹外部安全和内部安全、国土安全和国民安全、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完善国家安全制度体系,加强国家安全能力建设,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为筹划国家安全提供了基本遵循。此外,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在新印发的《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中提到了加快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必要性,《意见》指出“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明显加快,城市人口、功能和规模不断扩大,发展方式、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发生了深刻变化,新材料、新能源、新工艺广泛应用,新产业、新业态、新领域大量涌现,城市运行系统日益复杂,安全风险不断增大。一些城市安全基础薄弱,安全管理水平与现代化城市发展要求不适应、不协调的问题比较突出”,因此加快推进城市安全的发展迫在眉睫。
《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还提到了城市安全发展的总体目标,即“到2020年,城市安全发展取得明显进展,建成一批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在深入推进示范创建的基础上,到2035年,城市安全发展体系更加完善,安全文明程度显著提升,建成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的安全发展城市。持续推进形成系统性、现代化的城市安全保障体系,加快建成以中心城区为基础,带动周边、辐射县乡、惠及民生的安全发展型城市,为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坚实稳固的安全保障”。为此,我们应加快城市安全发展,尤其是城市群的整体安全发展速度。
此次测评针对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包括上海、南京、无锡、常州、苏州、南通、盐城、扬州、镇江、泰州、杭州、宁波、嘉兴、湖州、绍兴、金华、舟山、台州、合肥、芜湖、马鞍山、铜陵、安庆、滁州、池州和宣城,共26个城市。长江三角洲城市群作为中国经济发展重点区域之一,是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中极为重要的一环。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提出“以城市群为主体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支持资源型地区经济转型发展”。
长江三角洲城市群的层级性水平尚有提升空间,上海是城市群的核心,但辐射能力毕竟有限,距离上海比较远的城市很难得到上海的辐射效应,发展相对缓慢,如安徽省;杭州、南京等副中心城市数量不足,承上启下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绍兴、泰州等城市,尚缺少有效的发展动力,定位也不够清晰(崔大树,李鹏举,2017)。由此可见,需要研究长三角城市群各个城市的安全水平,探究城市之间的发展差距和协同带动能力,为该区域的协调发展出谋划策。
城市安全状况指标体系的建立
指标体系建立需要考虑的因素
安全城市的内涵。正确掌握安全城市的内涵对于构建相应的指标体系有重要意义。安全城市是指对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具有有效的抵御能力,并能在环境、社会、人身健康等方面保持一种动态均衡和协调发展,能为城市居民提供良好秩序、舒适生活空间和保障人身安全的地域社会共同体(马德峰,2005)。安全城市理论主要包括六个具体方面:人类社会与自然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是安全城市的基石;稳定健康的经济增长与社会改革的和谐推进是安全城市的基本前提;科学的危机管理体制与健全的处理机制是安全城市的重要环节;普遍的公众危机意识和科学的安全救助知识是安全城市的重要防线;政府是构建和管理安全城市的直接参与者;人类的全面发展为安全城市的最终目标(董晓峰等,2007)。安全城市的内涵不是狭隘的,其外延所涉及的内容比较广泛,如环境安全、医疗安全、基础设施安全、经济安全、信息网络安全等等,因此在建构指标体系时,需要多维度、多方面考虑。另外,安全城市不仅仅与城市居民的安全有关,还涉及居民对城市安全管理的看法,以及政府对安全建设的政策、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等等。
测评指标的分类。安全化过程有四类不可或缺的行为主体。第一是安全化主体,主要是国家但不仅限于国家;第二是涉及对象,即安全需要得到保护的对象,通常指生活在城市的民众;第三是威胁代理,主要指威胁来源,如自然灾害、网络病毒等;第四是听众,决定安全化逻辑被接受的程度,具体指城市居民对于城市安全管理的接受度、满意度等。在安全化的推进过程中,不仅需要主要实施者发起行动还需要听众积极响应;不仅需要政府制定实施与之相关的政策、规定,同时需要及时听取城市居民的意见反馈。基于这些原因,本次指标的测量研究方法不仅包含客观数据,同时也包含通过采访和调查获得的主观数据。
指标选取原则。构建指标体系时需要遵循全面性、整体性、科学性、简明性、可操作性、动态性以及稳定性原则。同时,构建指标体系时,需要做到内容全面、计算科学、指标操作性强,且能反映时间变化等内容。
指标体系的具体构成
从指标体系构建的全面性、整体性以及可操作性出发,城市安全指标体系包含四个层次,分别是目标层、系统层、准则层和指标层。
目标层:以城市安全综合发展状况作为目标层的总指标,用以衡量城市整体安全发展水平、能力与协调度。在进行城市安全综合发展状况测评时,需要选择动态指标、静态指标、存量指标与流量指标等不同类型指标,使其可以在时间尺度上反映城市安全系统的发展速度和变化态势,在空间尺度上反映整体布局和结构优化特征,在数量上反映总体发展规模和现代化水平,在质量尺度上反映安全城市的综合素质、能力、潜力。
系统层:系统层由反映目标层的指标构成,为了实现城市各领域安全发展、协同共建的目标,系统层的指标分别由经济社会安全指标、生态安全指标、公共卫生安全指标、社会秩序安全指标、网络信息安全指标构成。从这五个指标出发,尽可能多方面、全方位的反映城市的安全现状和待改善空间。
准则层:准则层将城市安全评价模型中的五个指标细分至详细数据,从而指导指标层的构建。具体表现为根据系统层所设定的主要评价内容,判断考察的变量是否重要;判断要考察评价的变量是属于输入层面(可能造成影响的因素)还是输出层面(评价安全体系的表现或者绩效)。从政府主体性的角度来看,输入型指标主要指政府为安全建设而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以及对安全现状会造成影响的因素,比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率、城市维护建设资金支出、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和污水及生活垃圾处理率等。输出型指标则指安全建设水平造成的结果因素,比如公众对医疗质量水平的看法、城镇登记失业率等等。公众对政府在相关领域的表现的评价和期待水平则兼具两种属性,既是影响评价的因素也是评价所依据的绩效。
指标层:指标层是用来反映各准则层的具体内容,它由单项指标体现,这些指标的设计不仅要静态反映城市安全现状,而且还要动态反映其变化趋势。为了遵循全面性原则,指标体系的构建可选择客观指标和主观指标并用的方式。既有公开的数据信息,同时也有通过问卷形式获得的最终信息。
综上所述,在本次城市安全状况评价体系的构建中,安全指标主要由5个系统层指标构成,在系统层指标之下共12个二级指标。12个二级指标则由25个指标层指标构成。整个体系层层递进,能够系统、全面又详细的反映城市安全建设输入成本和输出结果,能够有效促进安全城市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