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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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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系统思维推进生态文明建设(2)

融入文化建设

遏止损害生态环境的现象,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一项基础性工作是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这就需要加快培育生态文化,倡导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增强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将生态文明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等等。

大力培育生态文化。环境保护,人人有责。要通过宣传教育,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环境保护。政府应加强环保宣传和普及工作,鼓励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环境保护志愿者开展环保活动,营造良好风气。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将环保法律法规和知识纳入课堂教学,培养学生的环保意识。新闻媒体应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和知识宣传,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应当看到,生态文明意识的形成非一朝一夕之功。环保宣传教育需要细水长流,贯穿于人们的日常生活和社会活动中。应通过行之有效的生态文化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环保意识,让每个公民都成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宣传者、实践者和推动者。努力打造生态文化示范精品,不断丰富生态文化宣传教育形式,满足公众生态文化需求,提高全社会的生态文明素养。大力开展绿色产品公益宣传,加强绿色产品标准、认证等相关政策解读,维护公众的绿色消费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推进绿色科技创新。科技与文化相互促进、密不可分。科学技术是修复环境、治理环境和保护环境的重要手段,也是走绿色发展道路的重要支撑。科技创新及其应用必须坚守对生态环境无害的底线,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把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目标,不断推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先进技术,坚持走绿色化科技发展之路。政府有关部门、科研机构和企业应积极推进绿色科技创新,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应重视以科技体制创新促进绿色科技突破,以强有力举措攻克绿色发展瓶颈。例如,降低绿色技术应用成本,提高绿色标准、能效标准和油品标准等,促进绿色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加快形成充满活力的绿色科技工作机制,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扩大科技成果应用范围。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投资绿色技术、参与绿色产品的研发与推广,形成推动绿色科技发展的合力。

融入社会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条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是亿万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事业,需要全社会共同行动。

倡导绿色生活方式。传播绿色发展理念,引导人们树立勤俭节约的消费观,形成以绿色消费、保护生态环境为荣,以铺张浪费、加重生态负担为耻的社会氛围。德国学者提出了生态包袱概念,即每单位产品重量所需要的物质投入总量。例如,一个10克重的金戒指,生态包袱是3500公斤;一件170克重的汗衫,生态包袱是226公斤;等等。在生态系统最下游减少一个单位的产品消耗,不但可以减少大量资源投入,而且可以减少数十倍、数百倍甚至数千倍的污染排放。这对于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从更深层次看,绿色生活方式是一种文明生活方式。从“光盘”行动到低碳出行,再到新颖时尚的绿色消费,绿色生活方式对于个人而言,折射出现代人的文明素养;对于社会来说,照鉴着现代社会的文明品质,意味着社会成员懂得自我规约、懂得尊重公共空间、懂得人与自然和谐,标注着社会文明水准。

形成全社会共建合力。环境治理既靠政府主导,也靠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政府要在环境治理中明确各部门的职责,抓好工作落实,为生活方式绿色化提供物质基础、创造相应条件。例如,加大对公共交通设施的投资力度,使公共交通成为安全、便捷、经济的交通方式,让公众切身体会到绿色出行的便利。重视发挥社会组织和公众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依法依规落实其环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使政府和社会组织、公众形成新型合作关系,协力推进绿色发展。对于公众来说,应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同时,政府应充分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和参与权,鼓励通过举报、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或者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等手段,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监督。

(作者为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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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生态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