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政府调控是发展“一带一路”的重要原则,政府的宏观调控与市场的资源配置的高效互动,是加快“一带一路”建设的有效措施。其中,需明确“一带一路”发展的利益交叉点,建立以互利互惠为基础,多元主体协同发力、市场资源优化配置的发展新格局,为在新时代持续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有力保证。
【关键词】“一带一路” 政府调控 市场资源配置 【中图分类号】F061.5 【文献标识码】A
“一带一路”倡议在推动我国进一步开放交流,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桥梁作用。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遵循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加强创新能力开放合作,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格局。”在新时代,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必须要增强政府调控与市场资源配置的双向互动,以政府调控为牵引,加快市场资源在“一带一路”中的合理流动,努力构建“一带一路”合作互利的创新发展格局。
前提:精准定位利益的共同点与发展的交叉点
“一带一路”是古丝绸之路精神的时代延续,不变的是对共同利益的追求,对世界协同发展的关注。从国家层面而言,“一带一路”是国与国之间的深层次高端化交往,具有鲜明的国家整体价值。同时,“一带一路”也是民间合作往来、国际市场资源要素广泛配置的重要途径,体现出了更高层次的人民性、情感性与人文性价值。“一带一路”建设无论是国家层面或是民间交流层面,都具有高度的战略意义。其中,无数的利益交织形成了资源利用的交叉点,使政府调控与社会资源的合理流动形成了更高的契合度。“一带一路”建设就是要继承和发扬“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丝绸之路精神,“一带一路”建设既是国家决策上的合作,更是社会资源的链接,同时也是我国人民与世界人民共同梦想的深深凝结。因此,“一带一路”建设需要政府的宏观调控,并在此基础上实现国内资源与国外资源、国内市场与国外市场的多向度资源流动,用最大化的资源配置效益,坚持义利并举,在长期的互动中创造利益,基于政策理念与相关规划的耦合点,为市场资源在“一带一路”中的优化配置创造积极条件。
保障:政策的科学布局是市场资源优化配置的基本保证
“一带一路”倡议是平衡我国对外开放渠道、协调国内发展、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重大国家战略,战略主体的不均衡性意味着国家政策的准星要有所倾斜,为保护社会主体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积极性,政府必须要在调控环节补齐政策短板。
第一是依靠经济扶持,鼓励民间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企业加强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济发展的投资,引导国内经济资源向经济欠发达省份合理流动,在政策上加强对省际间资源流动和优化配置的引导,在财政转移支付、税收减免等方面,政府要在政策上予以必要的扶持,将东部地区资源逐步向中西部地区加速流动。第二是要在政策上协调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发起“一带一路”人才培养与自由流动的人才计划,将高素质的人力资源不断输送到国内的落后地区,输送到“一带一路”沿线共商共建国家的关键岗位,加速社会人才资源的自由流动。努力破解人才逆向流动的重重阻碍,加强政府人才培养、人才反哺“一带一路”建设的互动模式。在这一过程中,政府要对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做好政策扶持,建立人力资源培育和输送的引导基金,联合各地、各国政府尽快出台人力资源养成和引进计划,充分做好培育人才、留住人才、发展人才的配套工作,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第三是增强对落后区域经济建设的金融支持,吸引民间企业的金融投入,重点对将社会资本向资本密集型产业引流,增强金融扶持力度。政府需在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以及金融机构、民间企业的间接融资上加强宏观调控,对“一带一路”建设中的落后区域提供经济资源上的倾斜。
原则:坚持政府宏观引导下的要素流动转型
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需加强要素流动的新时代转型。经济要素涉及到技术、资金、信息、人才等多种要素,“一带一路”建设将这些要素整合起来,释放到国际国内两个市场,进一步实现了国内外在经济利益和资源要素之间的有机串联,将“一带一路”建设成为了资源相互融合,相互发挥作用的新形态。目前而言,我国东中西各省市之间的地域差异仍然存在,“一带一路”国家之间的不均衡发展问题十分显著,资源差异是区域差异的关键。因此,坚持政府的宏观调控和引导,搞好国内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是在国际路线上发展“一带一路”的基本前提。目前,在发展“一带一路”建设中,沿线各国与地区的经济资源要素主要流向我国的中东部地区,多种资源要素已经在一定程度上超出了中东部地区对资源的承载力,造成发达地区劳动力资源成本上升、产能过剩、产品闲置、生态环境持续恶化、人居空间现状堪忧的局面。为避免我国较发达地区资源“决堤”,需要坚持在政府宏观引导下实施要素流动转型计划,利用增长极扩散效应,推动要素的释放,加快产能转移。在促进区域间要素合理流动的同时,促进增长极地区要素的转型和优化。使“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与地区连同我国中西部地区,依靠经济要素的合理流动获得新的发展机遇。
合作:在项目建设中增强政府与市场主体的合作
发展“一带一路”建设要充分利用“ppp模式”,采取政府与社会合作的方式,在“一带一路”进程中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发展、互动交流等方面发挥出政府与社会合作的优势。其中,重点对完全公益性的工程和项目,要更多地吸引市场资金的流入,建立科学有效的综合评价体系,谨慎设计权重。吸引市场经济资源,建立“一带一路”公益项目发展的专项基金,建立“一带一路”战略发展公益性项目运营机构。
在政府的宏观主导下,加强与有实力的社会企业单位的亲密合作,并进一步改进和优化激励考核机制,采取公私合营的“PPP”模式,采取计划外包、特许经营以及私有化发展三种形式,增强“一带一路”项目建设的政府与市场主体合作。其一,采取政府出资进行项目市场外包的方式,由政府提供部分公共管理职能服务,社会承包主体予以收费实施。其二,政府结合“一带一路”建设的现实需求,以需求为导向,围绕建设项目对社会主体赋予特许经营权,并集合项目建设的基本特点收取或资助特许经营主体的部分费用。其三,发挥出社会主体的综合实力,社会主体需在自觉接受政府调控和监督的前提下,对项目建设予以资金投入。
重点:加快“一带一路”建设的产业链整合
加快产业链整合是“一带一路”建设进程中沿线国家和地区实现经济转型的重中之重,从本质上来讲,政府在产业链的整合方面能够发挥的作用比较有限,产业链的整合在很大程度上要依靠市场自发的资源配置。从世界角度来看,我国尽管经济发展势头强劲,但在全球产业价值链的分工中,我国仍然处于中低端段位,世界市场一旦出现问题,我国某些领域生产能力过剩问题弊端就会迅速暴露出来,增加我国经济发展的危机和风险。
因此,在建设“一带一路”的进程中,需要拓宽产业链的配置范围,协调资源利用与生态环境的矛盾,整合产业链,将部分生产制造逐步向我国落后区域及“一带一路”沿线欠发达国家和地区进行战略转移,通过产业链整合,实现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优化我国产业链的销售市场,依托我国当前的产业布局,加快主导产业与前导产业的有机统一,使优势产业与国家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相结合,加强资源配置与政府调控的互动,发挥出产业链整合的比较优势,形成“一带一路”建设与发展的新格局。
(作者为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党校讲师)
【参考文献】
①陈晓春、曾维国:《“一带一路”视域下我国非政府组织建设路径研究》,《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4期。
责编/高骊 谷漩(见习) 美编/杨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