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坚持党管农村工作的原则,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2017年前城南村的政治生态基本情况
由于地理位置特殊,近年来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城东乡城南村涉及城市拆迁征地、水利等项目日益增多。城南村借此优势大力发展经济,村民们的腰包渐渐鼓了起来,资金收入也是逐年递增。
据调查,城南村是典型的“城中村”,村集体账面资产近9亿元、净资产2亿多元,村集体收益性资产和土地资源众多,三元区多个重点项目的征地拆迁涉及该村。但这些村集体资产资源,却成了村委会主任邓某坐地起价的“砝码”。据三元区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邓某有20多年村干部履历,当过5届城南村村委会主任,但在村民眼里,他却是一个横行乡里的“村霸”。据当地村民介绍,早在2000年11月刚当选村委会主任时,邓某便上演了一出“连夜抢夺公章”的闹剧——当选当晚,他便赶到村部,让村文书交出公章。同时,私自定下“三不”规矩——“开会不通知、账册不让看、意见不让提”,俨然将城南村视为“私人领地”。“他以‘村民自治’为名,把整个村搞得乌烟瘴气,我们是敢怒不敢言啊!”该村一位村民介绍说。邓某仗着背后庞大的宗族势力支持,长期架空该村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把持着村务重要事项决策和资金审批使用权,对不服管的村“两委”干部进行恐吓、威胁等,肆无忌惮地规避监督。2017年2月,经纪委查实,邓某先后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66.7万元。邓某被开除党籍,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邓某被立案查处后,当地村民无不拍手叫好:“‘村霸’倒了,我们安心了!”
城南村政治生态乱象的原因分析
城南村政治生态乱象,既反映出时代本身原有的一些问题,也反映出典型“城中村”的共性问题。
历史发展的视角
一是“村民自治”模式问题。“村民自治”的提法最早始于1982年修订的《宪法》第111条的规定,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基层政权从1950年12月被确定为一级政权与乡并存的“乡(村)政权”模式,到1958年开始在广大农村地区全面推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政社合一”模式,再到改革开放后以“包产到户”为标志发展起来的“村民自治”模式。在“乡(村)政权”模式下,广大农民对中国共产党的高度信任,维系着中国共产党较高的政治合法性基础,使得整个社会表现出对党的高度信任感。在“政社合一”模式下,广大农民对中国共产党的高度信任,呈现出明显的领袖崇拜色彩。在“村民自治”模式下,外出务工成为青年农民的生活范式。
二是农民对政府的信任度问题。“空心村”“老龄化”成为人们对农村的普遍印象。虽然千年农业税的取消,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与乡镇政府的紧张关系。但是,与改革开放前相比,广大农民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下滑还是十分明显的。经调查,2002 年农民对政府公职人员的信任度仍具有较高的水平,对政府公职人员可以信任的比例占到84%,但从2002年后持续下降到2008年的51%,到2012年,对政府公职人员可以信任的比例仅仅占 40%。
三是宗族势力和宗教迷信问题。新中国成立以来,在人民公社制度的冲击下,农村宗族势力和宗族活动、迷信曾一度归于沉寂。由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农村经济得到一定程度的好转,但是国家对农村社会控制力逐渐减弱,宗族势力和迷信死灰复燃,每个族姓都重设自己的族长、祠堂和族规等,宗族势力逐渐成了气候,成为影响乡村政治一支非常重要的力量,影响着“两委”选举,干预着村务中的重要事宜。时代的烙印反映在城南村上,主要体现为村委会主任邓某以“村民自治”为名,依仗庞大的宗族势力支持,俨然将城南村视为的“私人领地”,把整个村搞得乌烟瘴气。
“城中村”的共性问题
城中村既不同于农村,又有别于城市社区。在城镇化的过程中,由于租金低、交通位置好等优势,大量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流动人口汇聚到城中村,由此出现利益格局多元、社会群体多样、社会矛盾叠加等特点。
利益诱惑升级。在城中村改造和治理过程中,如果缺乏村务公开和民主,极有可能形成宗族族长把控村务、地产集团低价拿地、政府官员权力庇护的腐败铁三角。类似集体土地的出让、租赁或者入股等重大事项,仅凭村委班子几个人拍板决定,或者如城南村私自定下“三不”规矩。在这种情况下,极易滋生腐败,从而导致利益分配不均的问题出现。
社会群体多样。由于城镇化进程加快和城中村生活成本普遍较低,外来人口不断涌入城中村。自由职业者、进城务工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和非公经济组织的职工等大量流动人口和新型社会群体在城中村不断涌现,这对党建提出了新要求,党建工作对这一新群体的工作覆盖存在“空白”。党员游离于组织之外,无法参加正常的组织生活,导致部分党员组织观念淡薄等问题。
社会矛盾叠加。城中村的矛盾比较复杂,有封建宗族观念、拜金主义盛行与党风不正之间的矛盾,有中央惠农政策的落实与个别村干部的责任心不强之间的矛盾,有现代城市整体规划与城中村改造滞后之间的矛盾,有村干部一手遮天与村民被蒙蔽被诱骗之间的矛盾,有村级精英群体滥用权力与大部分村民外出务工无暇监督权力之间的矛盾,有流动到城中村的党员找不到组织与城中村党组织找不到外出务工的党员之间的矛盾,等等。其中,主要矛盾是封建宗族观念、拜金主义盛行,与党风不正之间的矛盾。
新时代乡村政治生态建设的几点思考
严肃党内政治生态。为解决村级政治生态严重扭曲,封建宗族观念、宗教风气、拜金主义盛行等问题,一要严格党内政治生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二要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处力度。三要严厉整治惠农补贴、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只有如此才能赢得党心民心。
加强法治乡村建设。为解决村级公共安全隐患问题,更好地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一要建立健全乡村调解、县市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机制。二要加大农村普法力度,提高农民法治素养,引导广大农民增强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三要健全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对农民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加强德治乡村建设。为解决利益格局多元、社会群体多样、社会矛盾叠加等问题,建设和谐美丽的新农村,一要结合时代要求进行创新,强化道德教化作用,引导农民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二要建立道德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实现家庭和睦、邻里和谐、干群融洽。三要深入宣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典型事迹,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
深化村民自治实践。为解决宗族势力和宗教迷信问题,提升农民对政府的信任度和美誉度,一要积极发挥新乡贤作用,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的积极作用。二要全面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推行村级事务阳光工程。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等,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三要大力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会组织,积极发展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
【本文作者为国家质检总局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后】
责编:董惠敏 / 赵鑫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