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发展PPP模式X[3]。多位PPP行业人士表示,特朗普会在基础设施领域实施PPP模式,一方面是因为政策的延续,另一方面是美国的国情使然。美国负债越来越高,但基础设施建设缺钱,政府力不从心。当然,这也要看其具体的施政纲领。本研究认为PPP只是模式之一,其中市政债将会占到美国基建融资总额中的一定比例。
目前,美国政府就推出了不少PPP项目,尤其是公路项目。资料显示,美国交通部联邦高速公路管理局正在大力推进收费公路PPP项目,截至2016年6月,美国在收费公路(隧桥)领域推出了22个新建PPP项目,总投资需求约253亿美元;推出存量项目5个,总投资需求约80亿美元。
2016年9月3日,国家主席习近平与来华出席二十国集团(G20)领导人杭州峰会的美国时任总统奥巴马举行会晤,达成35项重要共识,其中有一项重要共识是PPP。具体表述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中美双方承诺向各自的地方政府宣传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最佳实践,并进一步加强在公共服务设施投资和运营领域的交流与信息共享。
特朗普成为总统后,必将更加关注美国国内的建设和发展,未来可能在基础设施领域大力推广应用PPP模式,再加上中美在2016年杭州G20峰会上倡导加强PPP领域的交流和合作。这些对中国企业和资本来说,可能是一个走出去发展壮大的好机会。当然,对于中国而言,可以看到推广PPP模式已是全球大势所趋,不是短期行为,特朗普的重建基础设施计划,也预示着未来中美将在PPP领域碰出更多的火花,这对PPP行业是利好。
发挥EPC模式优势,扩大在美基建市场。EPC是指公司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通常公司在总价合同条件下,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进行负责。
由于美国招投标比较透明,对EPC企业的资质要求相对于PPP而言低很多,支持EPC的融资方式更容易操作。此外,由于中国的工程承包商在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上具有独特的优势(如投资+EPC),这也为像中建美国公司这样熟悉美国市场、拥有丰富国际基建工程项目施工和投资经验的中国企业,提供了进一步扩大在美基建市场影响力的历史性机遇。因此,建议中方有针对性地寻找EPC项目,重点推动投资+EPC模式。
中国参与美国基建面临的障碍和问题
虽然中国参与美国基础设施建设具备大量有利条件,但也面临一些挑战、障碍和问题。为美国基础设施部门提供商品的中国供应商都必须了解一系列关于优先采购的规定。《1979年贸易协定法》(简称TAA)规定,美国政府部门在采购额超过20.3万美元时必须购买最初源于“指定国家”的商品,这是指与美国签订了国际贸易协定的国家。根据TAA,参加世贸组织《政府采购协议》(GPA)的国家被视为“指定国家”。目前中国还不属于“指定国家”,但正在准备加入该协议,在成为GPA成员之前,中国向美国政府部门供应商品的能力将受到限制。除上述联邦规定外,州和地方政府也有权对购买和使用外国物资作进一步限制。
虽然PPP(公共私营合作制)是个合适的模式,但现实情况是,美国基建公私合营仍然在起步阶段,僧多粥少、缺乏立法仍然是最大的障碍之一。据悉,前几年每年基建PPP项目能够完成竞标的才不到10个,而目前只有40个州有公私合营立法。中资企业很难参与到PPP项目,而ETC招标项目非常规范,是中资企业参与的主要方式。除了公私合营本身的立法,相关的投融资法规也需要变得更加灵活。目前,中国对美国总投资额已超过1000亿美元,单2016年就增加了1000家赴美企业,加速度非常可观。但相较于中国企业已经覆盖美国98%选区,所有中资银行在美国总共只有22个网点。美国金融监管机构应清除对中资银行增开网点的种种阻碍,并一视同仁地对中资银行发放投行牌照,以更充分支持中国企业和中国资本投资美国基建。基建投资的障碍更多还在于美国政府固有的体制机制。中国方面希望美国政府能解除民用高科技产品对华出口管制等领域的出口限制(2016年中国进口集成电路2270亿美元,超过原油、铁矿石,美国仅占4%),避免对赴美投资的中国公司进行过度安全审查;希望加大对省州经贸合作的支持力度;希望美方为中国公司投资美国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更多便利。
中国投资者易受到的政治审视。(一)中资企业面临高门槛。美国公共资产私有化为中国企业赴美投资提供了机会,但不能高估这一机会。随着中美贸易谈判的进展,中国承诺减少对美贸易顺差,为中国企业赴美投资提供了一个较为宽松的政策环境,但是美国政府对中国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的投资长期持有疑虑和戒心,在国家安全审查方面对中国企业投资设置较高的门槛。机场、桥梁和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领域属于敏感的行业,中国企业对这些领域的投资势必经受更为严格的安全审查。希望美方对赴美投资的中国公司不要进行过度安全审查,希望美方为中国公司投资美国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更多便利。
(二)中企的国家控制程度和政府背景。在评估中国投资的美国政府官员看来,即使与西方非国有公司类似的中国上市公司也可能涉及政府控制问题。中国政府常常持有上市公司的股权,中国大型国企的高管由中共中央任命和评估。虽然中国国企在美国成功投资的实例不胜枚举,但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关系仍然可能被美国监管审批机构视作一个重要考量因素,也会因为与基础设施相关而引起政治上的关注。
首先,国家补贴问题。中国公司对美投资的资金来源可能是一个重要的监管和政治因素。从监管角度看来,此类资金可能意味着国家控制。国家补贴也可能导致政策问题,从而引起政治关注。就中国投资而言,对国有企业的补贴可能使人质疑企业有效决策以及为所投资项目带来益处的能力。
其次,对情报活动的关切。中国公司参与某些部门的建设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是美方怀疑中方可能借此为企业或国家搜集情报。美国情报界认为,中国情报机构属于“具有威胁的、能力最强、最执着的情报机构……大力搜集美国的经济情报”。对情报活动的关切在对国防重要的高科技行业特别显著,这些行业包括国防设备、航天、电信和信息技术。相比之下,这种关切在与基础设施相关的行业尚不严重。
再次,网络安全。美国政府对来自中国的网络威胁关切不乏实例。鉴于这种关切,中国在参与某些类型的基础设施项目时可能面临比参与其他项目更大的挑战。例如,从监管和政治角度看来,中国投资能源基础设施可能特别富有挑战性,因为许多报道详细描述了来自中国的网上活动把美国能源基础设施和能源公司作为攻击目标。相反,其他基础设施项目(如收费公路或某些类型的铁路项目)遭受网络攻击或其他攻击的可能性较小,因此中国投资遇到额外障碍的可能性也较小。
(三)邻近敏感的美国政府设施。中方在美国面临的最具有挑战性的问题之一是所谓邻近问题,即投资项目邻近敏感的美国政府设施或空间。这种问题的棘手之处在于涉及不动产,因此难以消除。邻近问题也可能不是一开始就很明了。问题不仅可能来自军事或国防设施,还可能来自用于军事训练或试验的限制性空域或一些没有公开的情报设施。就基础设施而言,机场和海港经常靠近军事设施,为中国参与此类设施的建设增加了另一项困难。相反,商业道路和某些类型的铁路引发问题的可能性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