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评价比率而言,在12项人权指标中,好评率超过40%的共6项,包括选举权,宗教信仰自由,错案国家赔偿、警察依手续抓人,医疗保障权和受教育权;而差评率在40%以上的共3项,即平等权、结社自由和作为财产权的政府征地赔偿(表18)。
(3)秩序与安全指标。秩序和安全指标设立社区安全、社会秩序两项三级指标,9项四级指标。在这一领域表现出两极分化的趋势,社区安全评价连续两年在75分以上,反映人们对中国社会治安现状的满意度较高;但对社会秩序评价较差,平均分不到65,二者相差12分以上,是对我国安全与社会秩序现状的客观评价(见表19)。
表19
就评价比率而言,秩序安全指标好评率在40%以上的只有1项,即社区安全,好评率66.46%;差评率在40%以上的8项,包括插队、借钱不还、售假、盗版软件、闯红灯、办事送礼、禁烟处抽烟、不申报纳税,其中售假、盗版软件、给干部办事送礼差评率高达60%以上,表现出人们对社会秩序不好的强烈不满。社会秩序不好,仍然是建设法治社会的突出问题(表20)。
表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