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前沿科学与教育局局长 高鸿钧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人才引领创新驱动发展成为广泛共识。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人才是实现民族振兴、赢得国际竞争主动的战略资源。
近年来,国家和各省市的人才计划在吸引、培养创新人才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也存在着部分单位缺乏规划、不计成本的恶性“挖”人行为,形成了“唯利是图”的人才引进规则。有些单位,如一些高校对各种“帽子”人才的争夺日趋白热化,想方设法地吸引国家级科研院所和顶尖高校的各种“帽子”人才,企图通过这种“短平快”的人才政策,“建设”其人才队伍。这种做法助长了浮躁的学风,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建设,甚至会对国家科技强国梦的实现产生负面效应。
无序人才竞争的主要表现
从中科院相关研究所和顶尖高校普遍反映的情况来看,当前人才无序竞争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引进人才唯“帽”取人、按“帽”标价。两院院士及“四青”:杰青、优青、青千、青年拔尖等“帽子”人才成为挖人行为的“香饽饽”。不同“帽子”对应不同薪酬价格以及住房、子女入学及配偶就业等优厚条件,并承诺高额科研启动经费。面对强大的外部诱惑力,中科院一些研究所出现“帽子”人才集中流失现象,部分骨干在人才计划入选公示期已成为外界“围猎”的对象。
引进人才不走“程序”,不守“规矩”。为达到“短平快”的挖人目的,有些引人单位采取单方面全职聘用方式,事前事后均不告知原单位。违反人事管理制度、不办理人事调动手续、不按规定履行干部考察程序、不调转人事档案甚至另建人事档案等情况时有发生。
引进人才重“装饰门面”,轻“实际使用”。有些单位引才工作缺乏长远规划,“引才时积极主动、引才后不问不顾”,导致有的人才引进后实际上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
无序人才竞争对“科技强国梦”的负面影响
恶性无序的人才竞争是一种“此消彼长”或“此消彼不长”的竞争形式,其潜在的危害性应引起高度重视。
造成国家科研资源的浪费。人才的无序竞争造成了国家科研经费和资源的严重浪费。为达到引才目的,一些单位在人才原单位已搭建了成熟的科研平台的情况下,又提供巨额平台启动经费帮助人才“另起炉灶”。人才培养过程需要长期积累,一个单位培养人才,尤其是培养一位骨干人才必然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和管理成本,这种投入本身就是巨大的。另外,抢挖人才也需要大量的资源成本,如果这些有限的资源没有真正地投入到人才激励和科研工作中,这对于国家来说就是一种科研资源的严重浪费。
造成国家杰出人力资源的浪费。对于挖人单位来讲,他们通过高薪引进人才,目的往往是希望挖来的人才在短期内提升单位学术地位,而对其所从事的科研任务并不非常看重。有的单位没有或永远也不可能为这些拔尖人才提供高水平的科研平台与学术环境,发挥其才能。这明显会对国家杰出人才使用造成严重浪费。
不利于科技创新服务国家战略需求的大局。流失的人才都是原单位的学术骨干人才,都是学科带头人,一般都承担了国家级的重要任务,这类人才流失后,对原单位的学科布局带来冲击,并且严重干扰了科研工作部署和任务执行。随着科技的发展,重大的科研创新需要多学科、多方向的科研团队长期实践积累,人才不良竞争可能导致掌握某些关键技术的科技人才流失,致使国家层面上的重大科研任务停滞不前,对国家科技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助长了不良的学术生态环境。这种无序的恶性人才竞争环境对年轻科研人员乃至少数资深学者产生了恶劣影响,导致了科研人员不思潜心治学和科研,有“帽子”的和其他青年人才必然也会产生另觅高枝的想法,造成人心的涣散和队伍的不稳定,滋生科研工作功利化、物质化、短期化倾向,影响了潜心致研的科研环境。一种畸形的“引才”文化正在形成,并在国际范围开始产生不良影响。从长远看,这种无序的人才流动也不利于国家高层次人才队伍创新体系建设。
加剧了区域间发展的不平衡。人才无序竞争导致欠发达地区科教机构部分学科链断裂,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出现断层,创新驱动发展能力持续弱化,加剧了区域发展的不平衡,有违国家西部大开发、东北振兴和中部崛起等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国家战略。
这种片面依赖高薪酬、高待遇竞价抢挖人才的背后,缘于各类“人才计划”的入选人数已成为衡量大学、学科实力的重要指标,并在高校排名、学科评估、项目申报、经费划拨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此,需要在国家层面统筹协调,建立合理有序的人才流动机制。
建立良性有序的人才竞争机制的建议
当前人才无序竞争主要是以市场为导向的人才资源配置机制尚不健全导致的市场失衡现象,亟需国家层面宏观调控及时补位,充分发挥引导作用,多管齐下,标本兼治。
进一步加强对人才工作的统筹协调与指导。国家层面健全人才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人才流动市场的监管,形成政府部门宏观调控、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用人单位严格自律的人才有序流动新格局。研究改革科技人才评价中不必要的机构排名评估,在必需的评估中,淡化现有“帽子”人才指标,避免因应付各类评估工作导致出现挖人才的情况。
采取措施切实规范人才流动秩序。在倡导和促进人才合理流动的同时,由国家人才主管部门牵头,尽快建立旨在规范流动秩序以实现人才价值最大化的制度机制。建议成立专门机构,建立重要人才流动市场评估机制,受理用人单位“人才流动评估申请”,对人才流动的动因、造成的影响、人才的价值、单位间赔偿等相关事宜进行全面的评估。
建立全国系统配套、有效衔接的人才计划政策体系。统筹人才经费管理,加强对部门及地方人才计划经费的使用监管,有效避免国家公共资源的重复投入。建议设定全国相对统一的人才引进待遇标准,除特殊领域的人才外,考虑明确财政供养的科教机构的人才年薪上限标准,遏制“天价”待遇等乱象。
引导用人单位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引导用人单位树立“引育并重”的人才工作政绩观,把引进人才的重点聚焦到海外人才市场,吸引国际一流人才。同时,针对目前青年人才普遍关心的诸如住房、子女入学等问题,制定普惠性支持政策,不唯“帽子”引人、育人,引导用人单位重视现有人才的培育工作。
引导科研人员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进一步强化科研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契约意识、自律意识,建立人才诚信系统和人才诚信档案,加强人才诚信体系建设。我们相信,只有建立良性有序的杰出人才流动机制,才能有效地按照十九大的要求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为科技强国梦的实现贡献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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