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及其意义
经过长期的不懈努力,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五年的努力奋斗,党和国家事业发生了历史性变革,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的新的历史方位。党的十九大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个关于新的社会主要矛盾的科学判断,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首先,“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有着非常丰富的内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从物质极为匮乏、商品短缺的历史条件下起步的。在商品短缺、物质匮乏的时代,所谓的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更多的是“物质”需要,是解决吃饭穿衣等基本生存问题。与此相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则是既包含又超越了物质需要的更高级、更宽泛的需要。对于“美好生活需要”,党的十九大报告是这样阐述的:“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这里有两层意思:一是人民“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例如,对于大多数中国人来说,现阶段的物质需要,主要不是填饱肚皮、维持生命即“吃”的问题了,而是吃得好、吃得安全放心、摄入营养均衡、有利于健康长寿的问题。二是超越物质领域的新的需要,包括“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换言之,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不仅包括物质上的满足,也包括“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内容;人民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的要求“日益增长”。对“美好生活”的洞察和阐述,牢牢抓住了时代、社会发展与人民群众精神面貌变化的脉搏,体现了我们党敢于面对现实、勇于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
其次,要深入理解“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问题。党的十九大在肯定取得的成就的同时,提出我们面临的“更加突出的问题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这已经成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制约因素”。“更加突出”,充分显示了我们党不回避、不推诿、直面问题的忧患意识,以及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信心和决心。“不平衡不充分”,表现在多个方面。在经济发展方面,总体生产能力与所提供的商品、服务质量之间的不平衡,相当一部分行业和产业产能严重过剩,少数领域如高铁、核电、通信设备等具备了全球竞争力,同时大量的核心技术、高端产品还依赖于进口;人民群众相当多的高层次消费需求,在国内得不到有效供给,不得不通过境外消费得到满足。在社会发展方面,存在着农村滞后于城市、中西部滞后于东部沿海地区等区域发展的不平衡,存在着人群之间的收入差距长期发展不平衡。
新的社会主要矛盾的产生,意味着中国人告别了物质需要占主导地位的时代,迎来了更加多样化的“美好生活需要”占主导地位的时代,体现的是中国社会发展划时代的进步。与此同时,划时代的进步,也给我们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物质需要比较单纯、明确,容易通过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得到满足。美好生活需要,既多元又多样,既涵盖又超越物质需要,却是难以准确把握并加以解决的。中国共产党必须肩负起现代化建设和民族复兴的新使命。
围绕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推进党和国家工作
首先,要聚焦社会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坚持新发展理念,着力解决好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毛泽东同志指出:“矛盾着的两方面中,必有一方面是主要的,他方面是次要的。其主要的方面,即所谓矛盾起主导作用的方面。事物的性质,主要地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所规定的。”这就要求,解决矛盾重在解决“矛盾的主要方面”或“起主导作用的方面”。新的社会主要矛盾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需要把精力聚焦在矛盾的主要方面即“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上。坚定不移地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化以质量为主攻方向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创建创新型国家,加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是现阶段我们解决好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主要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