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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炜煌:如此“与人为善”,其实是“伪善”

“与人为善”是我国传统文化中“仁”学说的核心。不知什么时候起,“与人为善”的本义由“与别人一起行善”演变为“与别人友善相处”,并把它作为做人的重要准则。把“与人为善”诠释为“与别人友善相处”,作为孟子本义的进一步引申,其实未尝不可,或许在当今更具教育意义。但如果把“与人为善”曲解、变异为不讲原则、不辨是非的“好人主义”,那就不可等闲视之了。

“好人主义”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个痼疾,表现形形色色,其实质是不讲原则、不辨是非、回避矛盾、一团和气,正如一副对联所刻划:上联“睁眼闭眼一只眼”,下联“你好我好大家好”,横批“好人主义”。时下一些地方和单位政治生态不良,“好人主义”披上“与人为善”的“马甲”,粉墨登场,抢占了道德制高点,导致一些地方和部门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政治生态每况愈下,甚至产生坚持原则、敢于担当者“出局”的“逆淘汰”现象。

“与人为善”变异为“好人主义”,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诱导民意、玩弄民主。在选拔干部的民主推荐和考察环节,一些基层单位领导或考察组长往往希望大家“与人为善、成人之美”。应该说“与人为善”本身无可挑剔,应该倡导,问题在于有的领导“醉翁之意不在酒”,过度强调“与人为善”,有意淡化党性原则,客观上释放出“说好话、开绿灯”的信号,有的甚至辅之以所谓的“组织意图”来诱导民意、玩弄民主。这种“与人为善”是一种实用主义,为“意中人”站台助威,其实质是长官意志,搞团团伙伙,值得警惕。

二是与人方便,自己方便。有的人虽然认识到“与人为善”背后的“好人主义”,但往往为了一己之利而放弃原则、牺牲党性,正所谓“与人方便、自己方便”“你好我好大家好”,这种“与人为善”是一种利己主义。

三是随波逐流,消极处事。一些基层干部群众消极对待“与人为善”,把它作为自己的处世哲学。有的奉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认为自己一票改变不了结果,随意行使民主权利;有的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只要不碍着自己,提拔谁都没意见;有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回避矛盾明哲保身,宁做“隐身人”,不当“出头鸟”,不因说“不”而树敌。尤其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奉行“沉默是金”,习惯“装睡”,可谓“修炼”到家。

四是放弃批评,妥协退让。在一些地方和单位,坚持原则、敢说真话的被视为“刺头”,正常向组织反映问题的倒成了“打小报告”,“好人主义”则成了“与人为善”的“香饽饽”。有的人放弃积极的思想斗争,“批评上级放礼炮,批评同级放哑炮,批评下级放空炮”;有的人不辨是非、迁就错误,即使发现同志滑向危险边缘,也不愿“扯袖子、咬耳朵”“红红脸、出出汗”;有的人害怕“出事”、包庇犯罪,有案不查、违法不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还美其名曰“与人为善”。

这是不辨是非、不讲原则、放弃党性、挑战法纪,与其说是“与人为善”,不如说是“对人伪善”,其实质就是“好人主义”,必然侵害党内政治生活、破坏党内政治生态、弱化党的自我革新能力,必须引起警惕。

(作者为江西上饶市委党校原常务副校长)

[责任编辑:焦杨]
标签: 与人为善   好人主义   传统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