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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坚:把产教深度融合摆在重要位置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内在要求,是中华民族实现从富起来到强起来伟大飞跃的战略举措。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是建设创新型国家必须解决好的重要问题。

产教融合需要充分发挥大学与企业这两个核心要素的作用。“发现”是大学在科技创新中的重要任务,大学要善于提出新科学理论、探索新技术方法;“发展”是企业在创新中的重要任务,企业要善于完善新技术的应用、开发推广新产品。大学科技创新中的“发现”环节与企业成果转化中的“发展”环节紧密相扣,构成产教融合、协同创新的基础。我国正在推进的“双一流”建设,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增强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这也是大学作为创新主体的经济价值和社会属性的延展。

当前,在我国企业积极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的背景下,在产业转型升级需要加强科技创新和品牌建设的情况下,一些领域产教深度融合的内涵正在发生变化,相应的合作模式也在创新发展。首先是实体化。以往短平快的合作项目正在逐步减少,取而代之的是企业与大学共建联合实验室、技术研发中心、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等实体化运作的协同创新平台。这有利于以物理空间聚合促进创新要素集聚,优化大学与企业紧密协同的创新生态系统,增强创新平台牵引产业升级能力。其次是整体性。当前,产教融合主要着眼于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合作内容进一步深化,从单纯开发产品、提供技术发展到包括工艺流程、质量控制、专利保护乃至产品流通的全过程,形成多形式、多方位、多层次、多元化的合作新格局。产教融合研究不仅“顶天”,紧扣国家发展的重大战略需求;而且“立地”,瞄准企业创新发展的突出问题与现实需求,解决科研与市场需求脱节问题,缩短科研成果转化周期,更好地将大学科研成果转化为企业的新生产力和经济发展的新动能。再次是全链式创新。通过创新平台汇聚产业领域的相近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环环相扣,形成更大的创新链,实现创新要素更大空间范围的互动交融。特别是行业特色鲜明的研究型大学,能够充分利用研发团队多领域交叉的技术与工程背景,集中力量突破整个产业链的关键环节与核心技术,大幅提升服务企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应当注意的是,信任是产教融合过程中常常被忽视的重要问题。由于创新的不确定性、合作中的机会主义行为以及合作双方专业知识、行为模式、价值观和文化背景等方面的差异,产教深度融合的风险客观存在,单凭合作协议来控制这些风险是不够的,相互之间的信任是促成双方合作的密钥。信任是产教深度融合的一个必备条件,在减少谈判时间和契约成本、推动知识和信息交换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实践证明,产教融合中双方的信任度越高,越有利于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有利于充分发挥科技支撑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信任并非自然而然产生的,搭建企业与高校之间展示、沟通平台,建立日常交流机制,有助于企业了解研究人员的能力与品行,也有助于高校了解企业的需求,进而增强合作的包容性和信任度。合作的顺利开展也会形成正向激励,在更高层面推动新一轮合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作为知识双向流动的主要渠道,产教融合不仅具备直接支持企业创新的功能,而且能在一定程度上反哺科学研究,还可以通过产教协同育人,把企业需求融入人才培养各环节,培养造就面向行业未来发展的学术精英、行业领袖和其他社会英才。

(作者为中国工程院院士、江南大学校长)

[责任编辑:赵光菊]
标签: 产教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