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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培育良善的社会风气

核心提示: 社会风气建设应避免传统治理方式的政治化、简单化和理想化,应注重风气形成、发展、扩散等各阶段的导向、示范、约束和惩戒特征。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视野下,应当建立价值导向、行为示范、道德约束、法制惩戒“四位一体式”的良善社会风气培育机制,实现社会风气的有效治理。

【摘要】社会风气建设应避免传统治理方式的政治化、简单化和理想化,应注重风气形成、发展、扩散等各阶段的导向、示范、约束和惩戒特征。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视野下,应当建立价值导向、行为示范、道德约束、法制惩戒“四位一体式”的良善社会风气培育机制,实现社会风气的有效治理。

【关键词】社会风气 国家治理 培育机制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A

社会风气是体现价值观的流行性群体行为,是反映一定时期的思想道德、价值理念的风尚、习气。良善的社会风气是社会系统良性运转、国家机制有序运行的重要保障,因而,社会风气治理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内容。良善社会风气培育研究,是国家治理现代化背景下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重要的理论焦点与现实热点。当前社会风气治理效果并不是非常理想,究其原因主要是现行的社会风气治理机制不够完善,因而,构建和完善社会风气治理机制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任务之一。

社会风气治理不能采取“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简单治理方式,而是要对症下药,建立起一个融社会风气治理的“治标”与“治本”双重诉求于一体,包含社会风气生成、发展、变化全过程的机制来实现社会风气的有效治理。社会良善风气建设应避免传统治理方式的政治化、简单化和理想化,应注重风气形成、发展、扩散等各阶段的导向、示范、约束和惩戒特征,应当建立价值导向、行为示范、道德约束、法制惩戒“四位一体式”的良善社会风气培育机制。

建立正确的价值导向机制,弘扬与传播社会主流价值

价值导向机制是要强化政府政策与社会舆论对社会价值观的引导。从导向内容上看,国家和社会的价值引导机制的实质是国家积极地向社会传播和灌输主流意识形态,其关键要素是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尤其是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高度凝练和集中表达,是引领良善社会风气,并正面教化丑恶社会风气的关键所在。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因为“核心价值观,其实就是一种德,既是个人的德,也是一种大德,就是国家的德、社会的德”。为此,我们要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引领社会思潮中的作用。

从导向主体上看,国家、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下属机构是社会价值导向主导者,社会组织、媒体等也是社会价值导向的重要力量。因此,要确立以政府导向为主、社会导向为辅的社会风气导向机制。以政府政策为保障,以正面社会舆论为支撑,充分依托网络新媒体的传播优势,弘扬与传播主流价值,升华主流价值观的现实合法性与价值合理性,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引领作用,确立良善社会风气的核心内容,奠定社会风气的实质性基础。

建立科学的行为示范机制,挖掘积极社会行为的价值并辐射推广

符合良善社会风气标准的社会行为是主流价值观与主流意识形态的实践载体。要充分发挥典型正面行为的表率作用,带动和促进良善社会风气,并从侧面感化丑恶社会风气,其实质为彰显人类之趋善本性。邓小平同志指出,“为了促进社会风气的进步,首先必须搞好党风,特别是要求党的各级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党是整个社会的表率,党的各级领导同志又是全党的表率”。当然,不仅是党员干部,社会中符合主流价值观的具有典型意义的社会主体及其行为,对社会风气的健康发展都有着重要的示范意义。

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发展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伟大成就,也涌现出了一批批勤劳勇敢、艰苦奋斗、大公无私、死而后已的人民公仆和道德模范,在全社会中形成了一种人人向往美、崇尚美、学习美的良好氛围。因此,在实践中应建立科学的行为示范机制,其中应包括个体示范机制与群体示范机制。在内容上注重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培育,发掘主流社会群体和特殊个体的积极行为的社会价值;在形式上注重正面示范与反面警示的有机结合,发挥示范性价值的网络辐射效应;在方式上注重网络社会示范与现实社会示范的互相促进。

建立有效的道德约束机制,促进社会主体非刚性他律和柔性自律的实现

建立有效的道德约束机制,通过体现人类道德要求的社会规范来保护良善社会风气,通过人类道德内在的柔性自律来限制丑恶社会风气,其实质是社会行为主体之自由相对性的体现。

一方面,要发扬优秀传统价值和现代文明精神为重点来完善社会道德规范,并使道德规范在社会主体中不断地内化,以促进个体内在的道德素养为文明风气提供有效的价值尺度和内驱动力。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要把“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道德建设,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基本道德规范”。

另一方面,要强化社会组织之制度规范力、媒体舆论的监督力、网络社会规范的调节力。努力为社会主体提供更为细密、有效的行为规范,为社会主体行为提供充足的评价空间。通过外在规范与内在德性的双重约制,来确保社会主体行为的合理性。

建立公正的法制惩戒机制,发挥党纪与国法的刚性价值与实践能力

党纪与国法的刚性价值为旌善惩恶。法与纪保障良善社会风气,硬性惩治丑恶社会风气,其实质为对人性善的守护和对人性恶的约制。执政党和国家机关以党纪与国法为依据的惩恶扬善,是社会风气建设之根本屏障。

首先,要建立公正的法制惩戒机制,在实践中则要以净化社会风气、保障公民权益为目标加快立法进程,优化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筑牢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阵地。党的十八大指出要健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党的十九大更是强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其次,健全司法执法机制,提高执法主体自身素质,保障社会风气治理的公正性与高效率。最后,引导公民树立法治意识,以法律这一社会最低行为准线来约束和保护自己,做到“以法治己”“以法护己”。这在改变人们的法律认知和法律意识的同时,也必然会带来人们在价值选择与行为选择上的积极嬗变,在全社会形成“遵纪守法”的优良风气。反之,如果国家没有使法律规则内化为人民的自觉意识和自觉遵循的话,法律和制度将形同虚设。

综上,在中国良善社会风气培育过程中,要坚定地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把握社会风气变迁的内在逻辑与客观规律,着力于净化社会风气的基本诉求,探索价值导向、行为示范、道德约束、法制惩戒“四位一体式”社会风气匡正机制的具体实践方式,激浊扬清,为社会主体提供基本的行为范式,在国家、社会的正反激励作用及主体自身道德素质的内在驱动下,使良善社会风气成为社会主体的自觉行为方式,更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社会全面进步。

(作者为九江学院社会系统学研究中心讲师)

【注:本文系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新经济政策时期列宁社会风气治理思想研究”(项目编号:SHXTX2015-2)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年。

② 赵永明、闫成俭:《唯物史观视野下社会风气的引领》,《阜阳师范学院学报》,2015年第3期。

③《邓小平文选》(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

④ 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新华网,2017年10月27日。

责编/温祖俊 美编/于珊

[责任编辑:温祖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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