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提出了构建“以人民为中心”的社会治理体系,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人民调解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基础,与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并列为柔性纠纷解决机制,是整合社会各种资源、动员多元主体来共同参与对群众的服务和对国家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和谐发展环境的有效路径。55年前,浙江诸暨创造了“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枫桥经验”,诠释的是自治、德治的治理理念。而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除了要深刻理解“枫桥经验”的精髓,尊重人民群众在化解纠纷中的主体地位,化解矛盾纠纷于早于小,还要将自治、德治与法治相结合,与群众化解纠纷的需求相适应,以新理念、新方式、新办法化解新型矛盾纠纷。这也是人民调解创新发展、升级推进的必由之路。
近些年来,人民调解作为自治型的纠纷解决方式,因契合法治视野下社会治理的需求而获得快速发展,已成为我国重要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宁波市委市政府重视将“枫桥经验”转化为本地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不断夯实传统人民调解组织基础,筑牢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并且加大探索实践,大力推进行业和专业领域人民调解工作,健全人民调解的法治化、规范化,建立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体系,优化建立网上调解、预约调解、巡回调解、上门调解等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和服务举措,通过建立民间纠纷化解的宁波特色,积极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宁波样本,显现出了成效。
一、领域拓展,开创“专业化+社会化”人民调解新模式,主动适应社会矛盾转变的新需求
矛盾纠纷在社会转型期呈现出复杂性、多样性、专业性和面广量大的特点,传统人民调解组织往往应对无力,要求调解员有较高的法律素养和专业水准。为此,宁波市破除观念上的束缚,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稳步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力量强化人民调解工作,自2006年来,根据全市矛盾纠纷的分布特点、状况,积极拓展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目前已相继在医疗、交通、劳动、知识产权等15个领域建立了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112个。截至2017年底共化解专业、行业领域矛盾纠纷684183件,调解成功率为97.8%。其中,我市首创的交通事故纠纷、医疗纠纷、劳动争议纠纷被誉为人民调解的“宁波解法”,商会、旅游、知识产权、金融等领域人民调解工作在全国具有影响力。
全国第一家---鄞州区交通事故纠纷调委会。为快速、公平解决赔偿纠纷,在减轻公安交管部门工作压力同时降低群众纠纷解决成本,2006年8月,宁波鄞州区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引入人民调解制度,成立了鄞州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纠纷化解工作。2007年来,宁波市司法局先后联合公安、法院、保监等下发《关于在交通事故纠纷处理中全面推行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调解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宁波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文件予以推进。目前,全市有区县(市)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13个,专兼职调解员151人。截至2017年,共受理矛盾纠纷444699起,调处成功437993起,成功率达98.49%。
领跑全国——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2008年3月,宁波市以政府规章的形式,颁布了《宁波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依据该办法,设立市、县两级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2009年11月,省司法厅、卫生厅在宁波市召开现场会,在全省推广了宁波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模式。2010年1月,省政府颁布了《浙江省医疗纠纷与处置办法》,宁波市的做法和经验被整体吸收。2012年,宁波市人大又制定《宁波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条例》,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做出进一步规定。目前,全市共有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8个,专兼职调解员30人。截至2017年底,共受理医疗纠纷6140起(其中涉及死亡1011起),调解成功5782起,成功率达94.17%,没有一起反悔。涉及索赔金额4亿多元,实际赔付6千多万元。医患关系进一步和谐,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自开展以来至2017年,年医务人员被打和因“医闹”被拘人数分别下降了90%和65%,公安机关年出警次数下降了86%。依法解决医疗纠纷的氛围正逐步形成,法院年度受理医疗纠纷案件数下降了48%。市医调会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浙江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宁波市“社会管理创新示范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得到了司法部、司法厅领导的关注。央视《今日说法》、《法治视界》,《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媒体相继予以报道。
很好的经验——北仑区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工作。2009年3月在劳动纠纷增长迅速的北仑区开展工作试点,整合总工会、劳动、司法行政等力量,建立了北仑区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2009年8月,宁波市委、市政府在北仑区召开建立社会化劳动争议调处机制现场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北仑经验。一些工伤、劳动纠纷(劳资纠纷)案件得到较好地解决,尤其是因劳动争议引发的劳资对立、群体性案件得到妥善化解,促进了劳动领域和谐。目前,全市共有劳动争议调委会11个,专兼职调解员53人。截至2017年,共受理矛盾纠纷31337起,成功调处29582起,成功率达94.4%。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兆国在10年3月15日作出“很好的经验,好好宣传”的重要批示。同年11月,亲临北仑区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调研。原浙江省委书记赵洪祝等也相继批示,对北仑区社会化劳动争议调处机制予以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