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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构建更加和谐的营商环境

【摘要】营商环境实现了对经济发展下投资行为的管理与约束,是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问题,也是对某个地区核心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力评价的关键指标之一。但当前我国营商环境仍然面临一些问题,需要合理“放”、全面“改”、努力“减”、加强“惠”,构建更加和谐的营商环境。

【关键词】营商环境  投资环境  服务型政府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A

营商环境指的是制约投资行为的客观条件,是投资者在进行投资行为过程中所面临的外部环境。目前我国经济发展保持中高速增长,随着经济结构的不断优化与升级,创新驱动逐步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动力。当前我国营商环境在经济中高速发展的背景下得到了全面地建设与维护,但尽管如此,我国营商环境仍然面临很多问题。全面了解我国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及时合理解决,是保障投资者投资权益、营造良好经济发展环境的关键。

当前我国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

从现阶段我国经济形势看,营商环境的构成内容主要集中在经济政策的明确性、要素供给的支撑性、政府服务的便利性、法治体系的完备性、要素资源的流动性、市场体系的公平性、市场准入的统一性七个方面。经济政策的明确性指的是政策的稳定性、透明度、合理性以及执行性;要素供给的支撑性指的是企业获得经营要素的便利性,以及支撑企业经营正常发展的成本、配套的基础设施、税费成本等;政务服务的便利性指的是企业设立、注销、投资项目审批、日常运营等多方面的便利性;法治体系的完备性指的是商事法律制度的完善性、执法行为的规范性以及知识产权与数据安全的保护性等;要素资源的流动性主要涉及企业资金进出、人才进出、货物进出以及信息进出的便利性;市场体系的公平性,一方面包括市场信用体系的完善性与有效性,另一方面包括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各类标准以及相关优惠政策的公平性;市场准入的统一性主要体现在市场准入的明确性、一致性以及透明性三个方面。

通过对营商环境评价体系的构建,能够充分结合现阶段我国经济态势,发现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从而全面改善营商环境。当前我国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首先,投资环境问题。目前我国的投资环境问题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部分行业市场准入门槛较高。具体来说,某些领域比如保险业、资信调查、娱乐场所、医疗机构、银行服务等,其出资规模、设立主体、软硬件标准等方面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限制问题。另一方面是我国行业发展的隐性壁垒较多。以服务业和制造业为例,虽然政策上对外资进入持支持态度,但是在实际的项目运行过程中,人员、备案、用地、消防等进入门槛较高,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外资进入。

其次,要素环境问题。要素环境问题主要体现在劳动力、土地、贷款、电力、税费等多个方面。在劳动力问题上,劳动力成本提升,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上涨,但劳动力供给数量却逐年下降。在土地问题上,一方面土地供给数量进一步下降,另一方面土地价格进一步上升。在贷款问题上,企业在我国获得资金支持的便利性较低,融资成本较高、资金压力较大。在电力方面,电力获取时间较长,与国际前沿水平相差较大,同时,电价也较高。

构建更加和谐的营商环境

第一,合理“放”:放宽企业经营发展制度性约束。首先,合理放宽部分行业市场准入条件,逐步对金融领域、保险领域、建筑领域、娱乐领域、资信领域、医疗领域等放宽准入门槛,放开外资准入的限制,降低出资规模、设立主体以及相关标准的限制。其次,合理打破行业隐性壁垒。要求各行业、各部门对所在行业的社会责任充分践行,对内外资企业进入行业的差别待遇全面梳理,为外资进入清除障碍。最后,合理放宽外籍高端人才的流动制度约束。建立外籍人才流动的科学管理细则,减少外籍人员进出约束,为外籍人员提供绿色通道,保障其家属通行便利,同时,放宽外籍人员签证有效期以及永久居留准入标准。

第二,全面“改”:改进政府职责短板。一是增强政策制定的透明性及稳定性。政策的制定应全面考虑内外资企业的实际需求和意见,对不符合当前发展趋势的文件及时予以改进或废止,及时进行相关政策的改进与优化。二是增强政策执行的一致性。厘清各部门权责,出台政策执行细则,提高政策法规的严肃性,保证各行业、各地区都能够按照政策执行文件或相关指南发展。三是促进各行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公平对待内外资企业的业务发展,打造市场化运作模式,建立民间资本、境外资本的合作发展模式。四是强化行政综合执法,通过信息互联互通,推进各行业、各领域的综合执法。五是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合理确定信息系统时限,推动征信系统建设,并构建各行业的信用黑名单。六是加强政府机构服务能力建设。七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在全国范围内建设知识产权法院,探索和建立知识产权保险机制。

第三,努力“减”:减小企业要素成本、税负等负担。首先,税制改革。通过税制改革,减少间接税的条目及税率,对间接税的税种进行合并,提高直接税的比重,切实降低企业税负。其次,税收补贴。为企业提供税费减免优惠,对经济效益不佳的企业给予一定的税费减免,减少企业的负担。再次,清费立税。逐步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政府性基金,将其中适合税收形式征缴的项目确定为税收,而一些不能进行改税的收费则纳入税改系统当中进行统筹性实施。最后,降低融资成本。通过拓展融资渠道、构建贷款利息浮动区间,为中小型企业提供担保和贷款优惠,保证企业发展能够得到充足的融资资金。

第四,加强“惠”:出台利于企业生存发展的政策与保障措施。一是出台支持产业发展用地的优惠政策,对战略新兴产业、国家及地方重点项目放宽建设用地出让年限,同时允许企业以缴纳土地出让款的方式延长土地使用时间。二是出台支持企业研发的优惠政策,将科研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以及收益权下放到高校以及科研院校,允许无形资产交易,鼓励个人科技成果入股和转让,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三是出台支持企业发展的临时优惠政策。运用差异化对待原则,为初步发展起来的企业提供缓交土地出让金、临时电价等优惠。四是出台支持劳动力培训的优惠政策。以政府为主导建立培训基金,聘请各行业、各领域的专家及技术人员进行劳动资源培训。五是出台支持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尤其针对我国西部欠发达地区,在基础设施建设、人才建设、科研创新等方面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同时加大东部地区对西部地区开发的帮助力度。

(作者为内蒙古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

【注:本文系2017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项目“内蒙古新创企业动态能力与企业成长机理研究”(项目编号:NJSZ17131)成果】

【参考文献】

①马晓白:《提升我国营商环境国际排名仍有较大空间》,《中国产业经济动态》,2017年第13期。

②金彦海:《辽宁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辽宁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7年第1期。

③丛明、李楠、王天娇:《优化沈阳市中小企业营商环境的有效对策》,《中国商论》,2017年第24期。

责编/孙渴    美编/杨玲玲

[责任编辑:张蕾]
标签: 营商   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