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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缘何挑战多边贸易体制

世界贸易组织(WTO)规则受到挑战,根源在于全球化过程中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贸易和利益格局发生了变化。

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经济全球化的新高潮到来,许多发展中国家搭上了全球化的快车,参与国际贸易分工,进入全球生产价值链,参与全球的贸易和投资化。这种全球化,带动了发展中国家的对外贸易增长。据统计,1995年发展中国家在有形产品贸易中的比重仅占27%,到2015年,这个比例变成发达国家占51%,发展中国家占49%。

伴随经济全球化,跨国公司按照生产和分销成本最小化原则,将生产和销售的全过程分散到世界各地,造成了发达国家产业特别是制造业的“空心化”。相应地,发达国家在制造业部门的就业机会大幅度减少。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突然发现,全球化不仅有利于发达国家的资本所有者,还有利于发展中国家整体实力的提升。他们所设计、建立并维护多年的多边贸易组织成为发展中国家经济利益的保护伞,发达国家自己却因为经济全球化、产业结构的空心化、制造业所占比重过少(除德国、日本)而未能收益。所以,改革国际贸易秩序的呼声多来自发达国家,他们希望发达国家的投资利益、知识产权保护利益、服务贸易利益通过多边贸易体制得到有效的保证。

实际上,一个多边贸易体制的吸引力,在很大程度上来源于它能够照顾到所有成员方的利益,否则,该组织及其规则的吸引力就会下降。多边贸易体制如果缺乏包容性,不能涵盖新增加的贸易内容和贸易利益,那么,这个制度就会比较脆弱。

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看,任何一个制度的生命周期总是包含三个重要的阶段。一是充满创新活力的创造性阶段。在这个阶段里,由于这个制度能够满足越来越多的利益相关者的需求,因此组织的发展比较活跃。在第二个阶段,由于该组织的吸引力比较大,越来越多的利益相关者表示愿意接受,并不断完善制度内容。进而,该组织的实力不断增强,凝聚力也不断增强。这就是自我强化阶段。第三个阶段,进入制度衰落,并面临解体阶段。当这一种制度发展到一定程度,它的包容性,或容纳新制度因素的空间已经很小,如果支撑该制度运行的主要国家的利益不能继续获得保护时,这个制度就进入了衰败期。比如,正在运行的世界贸易组织(WTO)就呈现出第三阶段的特点。那些当初建立这个组织体系的发达国家日趋发现,它们的利益越来越难以在这个制度框架内获得保障,从而离开这个组织框架、另辟蹊径的动力出现了。

美国挑起中美之间的贸易争端,无视世界贸易组织(WTO)的相关规则,运用国内法处理WTO成员方之间贸易不平衡的纠纷,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公然挑战多边贸易体制,向世界宣告其不再以多边贸易体制规则为尺度,而直接进入两国之间的贸易对峙。明显是带头发动对WTO规则的不信任,企图抛弃WTO秩序,使多边贸易体制碎片化。如果贸易争端升级,并牵扯越来越多的利益相关方,多边贸易体制难以得到贯彻,就可能将WTO制度规则推向崩溃的边缘。

客观地看,一个制度的弹性决定于制度本身的自我完善机制。这个制度的自我完善机制越强,制度的包容性越大,从而改善或增加新制度规则因素的积极性越高,这个制度的弹性越强。在一些情况下,这种包容性是在外部压力或制度可能解体的外部压力下才逐步增强的。同样,外部压力也会推动制度的再创新或改革。在我们看来,尽管在目前阶段,多边贸易体制面临包容性的挑战,但是,它尚未走到尽头,还没有看到可以替代多边贸易体制的更加先进的制度。相反的,目前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探索,新的贸易和投资规则的协商或区域国家的认可,只是多边贸易体制的调整和探索过程的体现。在此过程中,只要没有产生新的替代现有制度的不断创新过程,那就不能说,新的制度已经建立。

现有的制度注定被新的制度所代替。关键是,现有制度的利益获得方必须注意到来自淘汰该制度的压力。因而,寻找更多新的制度要素,保证更多利益相关者的经济利益就显得特别重要。我们相信,多边贸易体系在碎片化的外在压力下,会迎来重生的新时代。因为物质产品的贸易和无形产品的贸易仍然是这个世界所需要的,一个规范的贸易秩序在没有找到它的替代物之前,需要在次佳制度前提下,增添新的活力。

(作者为南开大学WTO中心主任、教授)

责编/周素丽    美编/李祥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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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妍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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