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改革开放促进了县域民营经济的发展,使其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但目前,融资困难已经成为阻碍县域民营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对此,国家应高度重视,通过不断完善市场机制、改善社会信用环境等,丰富县域民营经济的融资渠道,解决其融资困难问题。
【关键词】民营经济 融资 金融机构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县域民营经济的分布比较广、数量比较多,在技术创新上也具有灵活性、主动性,因此满足了人们个性化、多样化的需求,对活跃经济、维持社会稳定和扩大就业起着重要作用,但当前县域民营经济从金融机构取得的贷款却只占全国贷款总额的1/5左右,由此可见,融资困难已经成为阻碍县域民营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
县域民营经济融资困难的主要表现和原因
县域民营经济融资困难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第一,融资金额偏小,增幅比较缓慢,甚至出现递减趋势,与县域民营经济的蓬勃发展现象不协调。第二,在农村信用社的贷款数额有所增加,但在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数额却大幅减少,以致县域民营经济在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明显萎缩。第三,贷款用于技术改造、固定资产、工商业等方面的金额减少,其绝对值呈现下降趋势,与县域民营企业实现技术进步和加快产业结构、经济结构调整很不相称。第四,出现经济落后区域和经济发达区域融资两极化现象,且马太效应显著,即越是经济落后区域的民营企业,取得贷款的能力越弱。第五,多数民营企业主要依靠社会集资、职工保险金、私人借贷等方式获得发展资金,少数民营企业通过金融机构贷款来筹集资金,而县域民营企业从资本市场或风投基金等渠道获得融资较为困难。
县域民营经济融资困难的原因。一是民营企业自身原因。由于县域民营经济的规模比较小,对资金的需求主要表现为快、急、频、少等特点,与国有大型企业在信贷业务方面相比,不论是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有着较大的差距。同时,由于国家实施信贷限额管理和核准制,重点支持国有企业的融资和改制,使大部分民营企业对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缺乏吸引力,过高的融资门槛也使得只有少部分大型民营企业才能在资本市场上获得融资。二是融资体制障碍。集约化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模式虽然满足了高端企业的信贷需求,但弱化了金融服务对县域民营企业发展的功能,且金融机构内部不够科学和完善的信贷激励制度影响了银行的经济效益。商业银行通过实施信贷终身责任追究机制,防止贷款过程中的道德风险,实现信贷零风险,对所有的逾期信贷秉持“谁放贷谁收回”原则,风险一旦发生,就对该信贷人员实施以薪抵贷或降、停、撤职等办法,导致部分基层信贷人员对中小民营企业惧贷、惜贷。三是银企信息失称。一些县域民营企业未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建立法人治理的企业结构,没有完善的管理机制和良好的经营理念,导致商业银行无法取得企业的详细、真实信息,不能对企业信用等级进行真实的评判,有的银行甚至不对其开展贷款业务,这也就形成了县域民营经济融资贷款困难的局面。四是担保体系缺失。一般的县域民营企业都是家族式企业,银行多数会选择增加担保、抵押、质押贷款比例的方式来降低这类企业的信贷比重,以达到减少风险的目的。因此,家族式企业很难找到符合银行标准的担保人,也不能提供足够价值的担保物,难以实现融资贷款。
县域民营经济融资困难的解决路径
第一,强化政策制度支持。国家应在政策层面和制度方面加强对县域民营经济的重视。通过增加县域民营经济的进出口权、赋予县域民营经济与外资企业同等的国民待遇、减少县域民营经济的税收负担等,鼓励民营经济开拓国际市场,促使其不断提高自身的经济效益和竞争力。同时,应拓宽生物工程、环保产业、高科技等领域的县域民营经济的经营范围和市场准入条件,给予其更多的优惠政策,以便于打破区域垄断、扩大市场,帮助县域民营经济孵化成长。国家应对县域民营经济实行统一的贷款发放条件和信用等级评估标准,在融资政策和制度上一视同仁,切实改善民营经济的融资环境,消除观念上和制度上存在的非国有企业与国有商业银行关系的不对称,在意识上改变银行机构对县域民营经济的歧视。
第二,完善资本市场体系。国家应面向县域民营经济,从现有的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银行中设置专门的贷款部门,并建立适合县域民营经济发展的地方性中小型商业银行,为县域民营经济提供主要的融资来源,进一步完善县域民营经济规范化的融资渠道。同时,要纠正目前商业银行重罚轻奖、只罚不奖的信用贷款考核方式,制定科学合理的奖惩制度,健全科学的约束机制和信贷激励机制,调整市场对县域政策性银行的定位,增强银行信贷部门营销人员的积极性,完善银行金融服务体制和资本市场体系。
第三,建立法律保障机制。首先,国家应建立并完善中小民营经济的法律保障机制,利用国家政策、法律以及规章制度等扶持中小民营经济发展。其次,国家应成立一个非公有制经济管理机构,贯彻相关的非公有制经济政策法规,并由该权威性机构全方位地为非公有制经济提供信息、培训、贷款担保等服务。最后,国家应建立非公有制经济担保体系,并不断完善其法律保障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向县域民营经济提供贷款,分散和减少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
第四,加大银企沟通力度。可尝试在民营企业发展的领先地域建立县域民营经济数据库,即把县域民营经济的注册资本、所有制性质、财务报表、运营状况等信息数据网络化,及时更新企业经营中各个项目的变化情况。随着县域民营经济数据库的不断健全,其将成为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标准的数据信息库,可以确保银行系统获取相关企业信息的真实性,增加银行系统与企业间信息的沟通。
第五,建立健全担保体系。县域民营经济贷款困难的主要原因是担保难,针对这种情况,国家可建立多层次结构、多资金来源、多组织方式的融资担保机制。在社会贷款担保体系还未建立和完善时,应先从国家财政预算中支出一部分资金作为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成立政策性信用担保机构,依据其非盈利性质对其运作方式进行规范,并健全其风险补偿体系,以扶持中小民营企业的发展。
第六,制定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县域民营经济贷款的高风险是阻碍银行信贷的主要原因,因此制定县域民营经济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有利于银行贷款面向县域民营经济。首先,应将建立现代化的企业制度作为经济发展的目标,明晰县域民营经济的产权。其次,金融机构应建立科学的、规范的信贷机制,在银行信贷向民营经济倾斜的同时,完善机构与服务对象之间的互动机制,并积极主动地了解县域民营经济的生产经营状况等。同时,还应督促县域民营经济进行科学的财务管理,以防范和控制各种风险的发生。
总之,县域民营经济在满足人们多样化需求和扩大就业等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国家应重视县域民营经济融资困难问题,通过不断完善市场机制、改善社会信用环境等,减少县域民营经济在融资过程中遇到的限制,丰富其融资渠道。
(作者单位:抚顺市社会科学院)
【参考文献】
①张瑾华、何轩、李新春:《银行融资依赖与民营企业创新能力——基于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数据的实证研究》,《管理评论》,2016年第4期。
②罗军:《民营企业融资约束、对外直接投资与技术创新》,《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17年第1期。
③万冲、杨骁、刘凯:《克服中小微企业融资贵的关键是发展民营银行》,《经济研究参考》,2017年第21期。
责编/孙渴 美编/于珊
声明:本文为人民论坛杂志社原创内容,任何单位或个人转载请回复本微信号获得授权,转载时务必标明来源及作者,否则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