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社会治理的重点在基层,难点在基层,创新也在基层。为此,需要“创新基层治理,提高治理能力”,实现民心在基层凝聚、资源在基层整合、问题在基层解决、服务在基层拓展。
一、基层治理困境:碎片化的社会
英国学者佩里·希克斯认为,“从功能上讲,碎片化的治理存在转嫁、让其他机构来承担代价;互相冲突的项目;重复、导致浪费并使服务使用者感到沮丧;相互冲突的目标;缺乏干预或干预结果不理想;在对需要做出反应时各自为政、公众无法得到服务或对得到的服务感到困惑等问题。”“碎片化”在社会层面表现为利益多元与分化,即由于职能分工、部门利益、权力关系碎片化,导致每一个社会主体都从自身需求出发而不考虑社会整体性,各部门努力被分解了,造成社会治理层面严重的碎片化和多主体的自我中心主义。
二、创新基层治理:整体性治理理念的引入
面对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碎片化弊端,西方学者提出整体性治理理论。该理论将“协调”与“整合”作为两个重要概念进行描述和解释。“协调指的是在信息、认知和决策方面理解相互介入和参与的必要性,并非定义不精确的行动”;而“整合是指通过为公众提供满足其需要的、无缝隙的公共服务,从而达致整体性治理的最高水平”。并提出了三个方面的核心诉求:整体思考,强调从整体上应对社会问题;重视整体人,强调以公民需求的核心特质为完整性,管理者应当尽可能从整体人的完整需求出发来设计政府机构的设置和服务供给模式;整合行动,即整合不同的行动机构和主体,通过跨越职责边界进行工作,以一种目标共享、整体化政府的方式回应特定议题。
三、创新基层治理机制:整体性治理构建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加强与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是一项长期、艰巨的战略任务,需要从整体上加以推动。为此,要树立“社会整体大于其部分之和”的意识,加强顶层设计,注重整体性整合、技术整合,注重系统性、全面性和针对性,加强制度建设。同时要加大对基层投入,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放到基层,使基层有职有权有物,更好为群众提供精准有效的服务和管理。”
二是强化以人民为中心思想。推动整体性治理,需要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注重关口前移、源头治理,把解决民生问题、提高服务水平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民满意为根本标准,以群众工作为根本方法,从源头上、根本上解决社会领域的各种问题,促进社会长治久安。
三是注重多元主体协同。党的十九大提出“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为此,鼓励政府部门、社会公共机构、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及公民个人等多元主体通过多方互动与协作,实施共同治理,形成党委政府与社会力量互联、互补、互动的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网络,凝聚社会治理的合力。深圳南山创立的“一核多元”模式值得借鉴。即以社区综合党委(总支)为核心,以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工作站、社区服务中心三个主体为依托,以社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农城化股份公司、驻辖区企事业单位、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为支撑,形成了“多元互动、多方参与、共建共享”的社区治理格局。
四是注入“智能”因素。党的十九大报告在提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时,特别提出“智能化”。当前,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高新技术的发展正推动经济社会全面进入“大数据”时代。政府面对这样一个全新的、虚拟的数据社会,就必须要主动利用大数据技术,打破现有体制束缚,破除部门内部之间的藩篱,再造扁平化的治理结构,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层次,加快形成由政府单一主体管理转变为协作式和参与式的多元主体治理格局。此外,要积极推进科技为基层民众服务,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让群众真正享受到科技给社会生活带来的便利。如深圳南园社区推动的房屋租赁网上办理,引入“三合一”警务终端机等,实现“扫扫码就可以租房,家门口就可以办证”,为居民提供了实实在在的服务。(作者单位:南京审计大学公共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