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中,传统村落作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其转型与发展面临着许多问题。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不断推进,传统村落保护面临的矛盾各异、问题多样。当前,应当通过构建完善的公共服务机制和管理与保护制度,平衡城镇化建设与保护传统村落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城镇化建设 传统村落 传承 可持续发展 【中图分类号】F320 【文献标识码】A
所谓城镇化,即农村人口及经济转移到城市,可大幅提升社会整体经济水平,对于改善农村人民生产生活也有极为显著的促进效用。我国城镇化脚步自新中国成立后不断加快,且取得良好的成效,对社会经济发展起到极大的促进效用。但与此同时,工业文明的发展逐渐地超越农耕文明,乡村社会已渐渐改变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农耕社会急剧消失。传统村落的发展道路将何去何从?这一问题引发各界人士的普遍关注。基于此,对于如何积极保护和弘扬传统优秀文化、延续城乡历史文脉等问题进行深入探索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和社会意义。
新型城镇化进程中传统村落文明发展呈现多种矛盾
一是传统村落的人口与城镇人口流动数量比例失衡的矛盾。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不断推进,农村人口大幅向城镇转移,农村人口急剧减少,一些村庄呈现消亡趋势,城镇人口逐渐增长,城镇地区发展更为兴盛。传统村落的老龄化、空巢化现象明显,大部分人从农村转移至城市,远离农耕生活,减少对土地的依赖,导致乡土文化气息不断减弱。传统村落的文化遗产一般在村落内部进行传承,伴随遗产传承人的大量迁移,各种地方特色传统的文化习俗得不到有效传承,使得一些特色文化从根本上开始瓦解,这是对中国存在几千年农耕文明的极大冲击。此外,许多常年居住在外的人返乡所带回来的城市文化逐渐向农村渗透,使得传统的生活理念逐渐消逝,大多数民众都拆掉了传统的房屋,追逐时代潮流改建为楼房,以此改善住房条件,造成一些传统村落的破坏,给传统村落保护造成困难。
二是城镇化推进与传统村落建设在占有投资比的矛盾。农村基础设施的资金来源基本上都是政府财政支出,但此资金来源有时需要极高的交易成本,对财政支农政策的实施造成重大影响。资金缺乏、布局不合理是我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存在的重要问题。人力资源上的投资不足,传统村落的调查统计和保护工作相对滞后,导致隐没了很多名村、名镇,很多文化价值较高的名村、名镇鲜少人知道,这些资源的开发及保护工作并未落实到位,需要进一步的挖掘与申报。另外,原始居民只具有传统建筑的使用权和管理权,由于财力与能力上的局限性,大多数情况下,传统村落的建筑及设施缺乏完善的保护体系。
三是传统村落发展模式单一性与民众需求多样性的矛盾。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模式是以经济发展为单一或主要导向,部分规划编制者一味地追求资源开发,在经济利益的诱惑下,忽略村民自身对于村落发展方向的意见,出现过度开发、过度消费传统村落的现象。目前仍有诸多传统村落在遭受“持续性破坏”,传统村落保护模式严重滞后,不能因地制宜做出系统、整体的规划。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加快新农村建设的脚步,不断拓增用地指标,拆除了诸多具有研究价值的传统建筑,取代传统村落的则是现代化的集中社区,而广大民众处于弱势地位,村民自身利益得不到有效保证。
传统村落保护要以人文价值为主要导向
之所以要保护传统村落,在于其巨大的历史文化价值。传统村落具有极为丰富的文化特征,保护传统村落,绝不是简单地对传统村落表象的修缮,而是对传统文化在甄别的基础上进行有序地传承。
文化自觉作为一种意识,其创造性和开拓性的特征是传统村落保护与传承中的内在精神动力。文化自觉作为文化心态的一种,是认可物质及非物质内容的表现,而从根源上分析,文化自觉是长时间累积生产生活经验总结而出的,并将其内化成一种理念。只要切实了解传统村落发展的局限性与创新性所在,并以此为基础,就能在很大程度上理性把握自身未来的发展趋势,开拓新的发展方向。传统村落文化资源丰富,只有具备高度的认同感,才能够开展文化的保护及传承工作,而认同也是传承的主要支撑点。人们主要从生产与生活中产生对文化的认同感,在社会生产过程中观点渐渐达到一致。广大农民作为传统村落保护的重要力量,要让他们从被动保护转变为自觉保护,全面认可传统村落文化,形成强烈的文化凝聚力及自信心,并将其转变为内在的文化治理能力。
文化自信能够促进人们对于传统村落社会与情感价值的挖掘。传统村落包含着大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文化的传承与民族精神的弘扬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关键。人们的文化自信能够增强对于村落生态文化的认同感,端正对本土文化的认知态度,提高对传统文化的传承意识。这种文化的认同感与归属感是吸引乡贤回归的情感与纽带,也是促进民族团结和凝聚民心的保证。
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相结合有利于传统村落中文化空间与文化生态文明的协调发展,传统村落的民俗文化活动,在形成之初,必然是依托自然条件的现实生产和人们的生活环境,随着社会的发展变迁,其内容、形式也在不断变异和重构,但原有的文化内涵依然保持不变。在原有的基础上,自觉根据时代发展特征,保留其传统文化特色,做出变革和创新,对村民来说具有深刻的吸引力。加强创新意识与对传统村落文化自主传承的主动性,可以使村落社会关系网更加紧密,村落格局更具特色。
平衡城镇化建设与保护传统村落可持续发展
首先,结合我国传统村落的保护现状,构建完善的公共服务机制。传统村落的良性发展离不开村民自身对于村落文化的主动传承与保护。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使得传统的农村生活方式不能满足居民自身的发展要求,农村居民的城市流动率越来越高,在保护原建筑的基础上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是关键。传统村落保护教育及培训工作必须全面落实到位,引导民众树立正确的传统村落保护理念,并自觉保护及传承;我国一些乡村在当前依然处于秩序混乱状态,人才及财富的流动极不合理,必须构建完善的流动机制,规范乡村的秩序。农民进城落户意愿低,乡村价值才会不断提升。
其次,构建完善的管理与保护制度,是促进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有效途径。完善传统村落保护政策,加强保护传统村落的监管及指导,开展相关的示范及试点工作,一方面通过政府奖励基金、社会和财政资金等形式可以保障政策的有效实施,另一方面健全法律法规,编制相应的保护发展规划,组织多学科专家对辖区内传统村落进行全面调查,在对传统村落有充分了解的基础上,明确各传统村落需要保护的文化资源,做好相关的工作规划,加强传统村落普查、申报和认定工作,以确保每个传统村落得到切实有效的保护。对其空间、社会、经济等方面的变化进行长期监管,并结合存在的不足之处给予相应的指导。
除此之外,还应当保障传统村落整体性发展,既要保护好传统村落自然文化遗产,还应当科学开发自然资源,在保障传统村落的落后局面得以发展的基础上,不破坏具有价值的传统文化,并将传统特色产业和旅游业相结合,把村落的历史传统、民族风情、自然环境、精神面貌等文化因素充分考虑在内,形成强有力的支柱产业。
最后,要注重与社会力量相结合,加强对传统村落的保护与传承教育,加强公众对于传统村落社会文化价值的公共认知,为保护传统村落、实现传统村落的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从而促进资源在城乡之间的合理流动,创造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
(作者为广西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注: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西部项目“新型城镇化背景下西部地区城市少数民族民生问题研究”课题(项目编号:15XMZ078)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①费孝通:《反思 对话 文化自觉》,《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7年第3期。
责编/姜成 美编/于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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