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法治化是新时代推进社区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着力点,其关键在于用法治精神与法律制度影响和约束社区治理的思想与模式。加强基层社区治理的法治化是全面依法治国的保障性措施,要从大局着眼,构建多主体协同参与的法治社区,进一步加强对公共权力的约束,利用新媒体加强法治文化培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关键词】法治建设 基层社区 治理创新 【中图分类号】D638 【文献标识码】A
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这为新时代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化社会治理新格局提供了具象的目标和抓手。当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贯穿于我国社会治理方方面面的主线,加强法治建设有助于增强基层社区的自治能力,顺利在基层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部署,形成政府、社会与广大人民群众共同维护社会秩序的良性互动局面,从而加速基层社区治理的现代化进程。
伴随着城乡结构加速转型,城乡基层治理的难度进一步加大,城市基层治理组织体系对社会迅速发展需求的“不耐受”问题日益突出。加之法治型、服务型基层政府建设还不到位,导致社区居民对基层社会治理的参与热情及参与程度不高,社区自治的理想状态尚未实现。当前,基层社区自治迫切需要注入法治化动能,依法协调基层矛盾纠纷,密切干群关系,以法治精神与文化疏导群众情绪,破解基层社区治理的法治难题。只有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将问题解决在基层,才能将幸福凝聚在基层,增强社会法治与自治的总体实力。
基层社区法治建设的重点是对公共权力的规范与约束
明晰基层社区法治建设的“权力清单”。法治社区建设突出四个关键词,即法定职责、法律义务、法律授权与权力监督。在基层社区自治的过程中,存在着行政人员履责不力、制度严谨但执行松散等问题,且基层服务内容复杂,不可预计的问题多见。因此,基层社区治理需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职责权限要求,充分履行法定职责与义务,在国家法律授权的范围内行使公共权力。权力监督是基层社区自治权力约束的重要方式,基层社区自治权力约束主要体现为权力制衡,从逻辑上而言,权力监督体现为一种外在权力,突出的是群众、社会对社区公共服务及管理权力的全程监督、细节监督。
然而,权力监督由于具有一定的“事后性”,因此,基层社区自治必须要从权力行使环节加强法治渗透,配合以全程法律监督。这要求基层社区应自觉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运用法律机制维护社区自治权利,采取党内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以及审计监督、舆论监督等多元化的监督形式,对基层政府对“权力清单”的实现情况加强检查。使基层社区自治权力被约束在法治框架之下,依法引导基层社区自治,并以保障民生为重点,以实现人民福祉为任务,带着法治责任和使命,加快形成以基层政府为主导、全面法治为根本的法治化、现代化的公共服务体系。
基层社区治理法治化的基础是法治文化的培育
基层社区治理法治化需坚决摒弃“人治”观念。在一些基层社区中,存在着法治手段化、形式化以及部门化等问题,出现这种问题的根源在于思想错位,树立法治观念首先必须在精神深处培育法治信仰。要求全体基层社区服务者本身要尊重法律权威,崇尚公平正义,以法治要求正身,以守法、执法为荣,增强法治社区建设的自信心。坚决抵制“法是死的,人是活的”的思想,严格将思想统一到基层社区依法自治上来。坚定法治思想定力,努力培育法治情操,将基层社区建设成为崇尚法治文化、实现人民权利的平台。
培育基层社区法治文化要“接地气”。法治文化是塑造基层法治氛围的关键元素,是对全体社区工作者及服务对象产生法治影响的一切要素的总和。法治文化也是特定历史和社会发展阶段的产物,既是推动法治社会建设的动力,也是基层法治建设的结果。《商君书·定分》中载“故圣人为法必使之明白易知”,言外之意是法度要想实现效用,首先必须使人容易了解、充分认知。基层社会的主要服务对象是人民群众,但由于不同的人的教育背景、生活阅历、就职行业、认知基础等存在巨大差异。因此,在法治背景下发展社区自治,必须要采取通俗易懂、便于消化吸收的形式大力发展法治文化,培育基层社区良好的法治环境。
基层社区法治化建设要注重实现人文理性。以通俗的宣传语言、便捷的新媒体信息化宣传形式以及常态化、趣味化的社区活动,努力在社区群众中间培植法治文化。在国家宪法日和法治宣传日等具有教育意义的时间节点上,要紧密跟随大众传媒的法治舆论引导,围绕基层社区自治、法治化建设、法律监督等内容,进行法治文化宣传讲解。将“送法到家”服务落到实处,让一切法治文化建设的方法设计都深深地扎根在生活化的土壤之中,使基层社区法治文化建设保持旺盛生命力。
基层社区治理法治化需激发社区自治活力
法治社区建设需要社会自治的无限活力。基层的生活最丰富,实践案例最生动多彩,反应问题也最直接具象,表明基层社区治理具有动态性与灵活性的特点。因此,推进基层社区治理的法治化,必须要建立具有多元化主体结构的社区自治组织,全方位开展基层社区自治。正如马克思所言,未来的社会应是“自由人的联合体”。因联合而产生的巨大能量,将释放出社会治理文明的发展潜力,推动基层社区治理的法治化进程。社区依法自治,关键要坚持“政府有所为,有所不为”,厘清社区服务与社会自治的关系,为社会主体充分参与社区自治预留空间。增强社区自治的约束性与秩序性,有效发挥出团体章程、乡规民约以及市民公约的基础性作用。优化基层社区治理与社会自治的沟通机制,建立信息化、网络化的群众公共决策参与平台,为人民群众与社会团体公平参与社区治理提供机会。全面提升公众参与基层社区法治化建设的能力和水平,依靠社区自治实践培养出更多维护社会秩序良性发展的创造者。
以传统“德治”文化激活社区法治的责任情感。以德治国是中华民族传统道德文化的精神内核,德治是法治的基础,法治是德治的保障。德治与法治共同构成了治国之本,是在新时代中提高社区治理效率不可或缺的合力。因此,推进基层社区法治建设,必须要激活社会道德能量,增强社会成员及组织的社会道德责任,建立和谐、尊重、相互扶持的社会人际关系。依靠道德的牵引,增强社会治理的内在动力。基层社区法治建设的道德支撑可以使全体参与者增强法治自觉,提升现代法治与传统德治的契合性,实现内外约束,达到“善治”的目标。因此,在基层法治宣传中,需充分发挥优秀传统文化的熏陶作用,将传统德治文化与法治精神结合起来。深深扎根基层,广泛开展公民道德及素质教育实践,厚植全体社会成员的法治精神与道德底蕴,强化道德治理对基层社区法治建设的文化支撑作用。
完善社区自治法治保障体系。针对当前基层社区自治组织保障不健全以及资源不足的问题,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社区自治相关立法,加快修订社区治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划定社区自治的权限范围、运行程序及评价体系,有效管理基层社区自治的各项事务。需依法保障基层社区自治权利、义务及运行机制,构建适合于地方社会治理实情和社区自治组织发展需求的法律保障体系,以法治的力量加快社区自治组织管理体制改革。保证社区自治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相对独立性,从而唤醒基层社区的自治热情,共建法治化、现代化、功能多样化以及主体多元化的基层社区服务体系,开创新时代基层治理的新局面。
(作者为西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参考文献】
①侯博文、尹海洁:《人情、面子与法治:传统型城市社区治理新思路——以哈尔滨市Y社区“道德法庭”为例》,《理论月刊》,2018年第1期。
②杨旭:《社区治理现代化与法治化政策建议》,《开放导报》,2017年第6期。
责编/温祖俊 美编/杨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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