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对网络谣言进行治理,是净化网络环境、保障网络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我国网络谣言的法律治理面临着法不责众错误思想盛行、言论自由思想、被误解和违法成本低的现实困境。治理网络谣言,应当树立网络谣言治理的法律思维,明确网络谣言与言论自由的关系,提高网络谣言领域违法行为的法律成本。
【关键词】网络谣言 法律治理 法律思维 【中图分类号】D912 【文献标识码】A
网络谣言是借助网络平台传播的不实言论,相较于其他谣言,网络谣言具有传播速度快、受众范围广等特点。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普及,自媒体的日渐兴起给网络谣言的传播和扩散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为了保障网络健康有序发展,对网络谣言进行治理是世界上各个国家和地区的通行做法。治理网络谣言的方式多种多样,较为普遍的是由网络用户投诉举报,网络平台对网络谣言进行删除,这是通过技术手段对网络谣言进行治理。采用技术手段对网络谣言进行治理,短时间内可以达到治理的效果,弊端是难以对造谣者形成威慑。尤其是一些网络谣言,其背后有专门的网络推手推波助澜。相较于用技术手段治理网络谣言,依法治谣对谣言进行定性,对制造、传播网络谣言的违法犯罪行为予以明确并使违法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更有威慑力,让制造谣言者不敢造谣,让传谣者有所畏惧。
网络谣言的泛滥,一是在源头上数量巨大,二是在传播过程中推陈出新。因此,治理网络谣言,既需要在源头上打击控制,也需要在传播过程中控制其传播速度。为有效治理网络谣言,相关部门一方面要大力规范公民的各种网络行为,如采取实名制等,另一方面通过完善网络领域法律法规,为优化网络环境保驾护航。
依法治谣是打击网络谣言的重要方式
通过法律手段治理网络谣言虽然是最为有效的治理方式,仍然面临法不责众思想、网络言论自由被误解以及网络领域违法成本低等因素的挑战。
法不责众思想盛行。网络谣言一旦产生,相较于其他谣言,其传播速度快,涉及范围广。这一方面是由网络用户数量庞大造成的,另一方面与社会受众自身对谣言的甄别能力也有关系。社会受众在传播网络谣言的过程中,并不会认真识别信息的真伪,更多的是盲目跟风。虽然网络领域通过立法或者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传播不实的网络谣言,尤其是容易引起社会公共秩序混乱的网络谣言,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但是不少人基于法不责众的思想,认为传播网络谣言的人数众多,因而在法律责任的追究上,并不会真正要求公民个人承担法律责任。一些网络用户在传播网络谣言时并不会过多地去关注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网络谣言法律治理的失效。
言论自由思想被误读。言论自由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体现在网络领域便是公民个人在网络社交平台发表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实现公民的言论自由,同样应当对其网络言论自由予以保障。在一些涉及网络谣言的违法犯罪行为中,往往涉及的是公众人物的隐私权等,因此,一些观点认为,打击网络谣言,是对公民个人言论自由权利的侵害。然而言论自由的前提是合乎法律。网络谣言,其内容是对事实的歪曲,尤其是公共政策类的网络谣言,容易引起社会秩序的混乱,引起社会公众的情绪恐慌,对其予以打击,是实现公民个人言论自由的保障。通过法律治理网络谣言,必须正确处理网络谣言和言论自由之间的关系,谨防打着言论自由的旗号,对网络谣言放任不管,听之任之。
网络谣言领域违法成本低。网络谣言屡禁不止,这与自媒体和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发达有一定的关系,但最为重要的因素是谣言背后的经济利益。一些网络谣言,从其产生到传播,各个环节都是明码标价。一些网络推手借助公司化运作手段,把制造谣言和传播谣言当作牟取非法利益的工具,这些违法犯罪行为即使被查处,其所需承担的违法成本也远远低于其从网络谣言运作中获取的非法利益。因此,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一些网络推手和网络公司铤而走险。这些网络推手和网络公司并不是不担心法律制裁,而是由于违法成本较低,促使其在违法行为和违法收益之间进行利弊权衡。
网络谣言的法律治理路径
完善网络谣言的法律治理路径,需要从立法上加强网络谣言治理的法律保障,明确网络谣言与言论自由的界限,在执法层面严格网络谣言责任追究制度。
加强网络谣言治理的立法保障。我国互联网技术尤其是移动互联网技术的产生和发展历程并不长,但是其发展速度非常快。随着互联网技术发展的自媒体行业迎来蓬勃生机,相较于互联网技术和自媒体的发展速度和规模,调整该领域的法律存在滞后性。当前,对网络谣言进行调整的规范性文件主要集中在《刑法修正案(九)》《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在这些法律法规中,对网络谣言的界定主要采取罗列的形式予以明确,主要将其界定为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信息。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和生活实际的变化,这种采用列举形式将网络谣言予以罗列的形式并不能涵盖新出现的谣言类型。除此之外,对于“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后果”的法律相关规定,没有明确何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何为严重后果,这些还需要司法解释进一步细化和明确的界定。
明确网络谣言与言论自由的界限。明晰网络谣言与言论自由的边界至关重要。一方面,公民的言论自由作为其基本权利应当得到保障;另一方面,言论自由同样应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如果言论内容超出合法的范围而成为不实的虚假信息,则应当受到法律制裁。在对网络谣言法律治理的过程中,要保障公民的言论自由,不能借助打击网络谣言的口号,对公民的基本权利予以损害。与此同时,对于制造网络谣言,传播散布网络谣言的行为同样不能姑息,唯有利用法律手段坚决打击网络谣言,才能净化网络环境,从根本上保障公民的言论自由。因此,对于如何把握言论自由与网络谣言的界限至关重要,如果这个界限把握不好,则容易出现损害公民言论自由的权利和放任网络谣言两种情形。明确网络谣言和言论自由的界限,需要司法实务根据不同的情形予以划分和明确。
严格网络谣言相关责任追究。在众多网络谣言滋生和传播的背后,存在着明码标价的利益链。正是因为有利可图,一定程度上导致网络谣言的治理变得异常困难。打击网络谣言,需要提高制造网络谣言的代价,强化传播网络谣言的法律责任,让制造谣言者付出高昂的法律成本,使其违法成本远远高于其制造谣言的违法收益,才能从源头上杜绝网络谣言的产生。对于网络谣言的传播,同样应当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让传谣者有所畏惧,只有对法律存有敬畏之心,才能还网络环境一片净土。一旦制造传播网络谣言的违法收益大于其违法成本,必然存在制造谣言者和传播谣言者的铤而走险行为。
运用法律手段对网络谣言进行治理是维护网络环境健康有序最为有效的治理方式。网络谣言的法律治理思维,需要做到网络领域的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作者为河北省秦皇岛市委党校法学部副教授)
【参考文献】
①郑兴宇、袁璐:《网络谣言法律治理的困境与突围》,《进出口经理人》,2016年第5期。
②李昕然、李向前:《论网络谣言的特征及其法律治理》,《法制博览》,2017年第32期。
责编/宋睿宸 美编/杨玲玲
声明:本文为人民论坛杂志社原创内容,任何单位或个人转载请回复本微信号获得授权,转载时务必标明来源及作者,否则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