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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社会道德随时在线不“失焦”

核心提示: 在网络新媒体时代舆情热点事件的公共讨论中,因非理性众声喧哗而导致偏离事件本身的舆论“失焦”现象,折射出个别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缺失。这不仅阻碍社会共识的达成,也危害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国家意识形态安全。因此,我们必须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网络舆论场中的多样价值观和多元价值取向,匡正公众是非观念,激浊扬清,让社会道德随时在线不“失焦”。

【摘要】在网络新媒体时代舆情热点事件的公共讨论中,因非理性众声喧哗而导致偏离事件本身的舆论“失焦”现象,折射出个别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缺失。这不仅阻碍社会共识的达成,也危害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国家意识形态安全。因此,我们必须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网络舆论场中的多样价值观和多元价值取向,匡正公众是非观念,激浊扬清,让社会道德随时在线不“失焦”。

【关键词】舆论“失焦”  网络舆论场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中图分类号】C912.63    【文献标识码】A

网络新媒体时代的舆论“失焦”及其负面效应

互联网是社会舆论的放大器,网络舆论场已经成为当下中国社会治理的重要场域。网络舆论是网民以网络新媒体为载体,通过网络社交平台、网络论坛等网络公共空间,对其所关心的话题表达的具有强烈冲击力和影响力的立场、观点和态度。舆论失焦是一种负面的传播学现象,指公众偏离议程设置中心议题,导致舆论偏离事件本身,不断朝着其他方向扩散,从而使真正值得关注与讨论的表象背后的根本问题被忽视、掩盖甚至消解,众声喧哗过后“一地鸡毛”。

众所周知,在互联网普及之前,国家主流媒体是建构与引导社会舆论的主力军,负责设置与提供舆论议题,引导社会舆论走向,传播社会主流价值观。而网络新媒体时代,数据、内容和互动三位一体,内容即议题,围观即参与,互动即舆论,其表现出的一大特征就是“全民围观”和“大众麦克风”。舆论的力量经由“网聚”而产生,由网络诱致、放大、介入或主导的舆论热点事件屡见不鲜。与之相伴,在众多舆情热点中,社会主流媒体提供的中心议题往往被边缘化,而网络自媒体似乎成为热点事件的“信源集散地”“真相集中营”和“辟谣根据地”,其呈现的情绪化的另类意见和观点极易吸人眼球,舆论失焦现象愈加凸显。网络舆论场中存在的解构主义认识论和个人主义方法论等特征和倾向,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主流意识形态的网络优势。

舆论失焦不仅不利于矛盾的化解和相关问题的解决,而且浪费公共讨论的机会和资源,乃至引爆社会负面情绪,危害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国家的意识形态安全。第一,舆论失焦使得围观与争议、冲突与对抗成为事件的主要看点,而教育和引导、反思与提升的公众讨论价值则被消解在碎片化的议程设置过程中。在舆论失焦的情况下,许多不必要的舆论由此产生并持续发酵,但无价值的鸡肋议题难以触及根本问题,只会分散和耗费公众的注意力与时间,浪费网络智慧资源。第二,舆论失焦使得本应是社会公众的理性讨论,最终演变成非理性的宣泄、谩骂、声讨、质疑乃至对社会和国家的攻击,使充满戾气的网络舆论场乌烟瘴气。这非但无益于问题的有效解决,反而有可能阻碍社会共识的达成。第三,舆论失焦消解权威的公信力,影响重要信息的传播效果,分散舆论应对的资源力量,甚至导致舆情引导陷入“塔西佗陷阱”。

舆情事件使网络舆论场成为汇聚各方利益诉求的平台

透视网络舆论场中的舆论失焦现象我们可以发现,其背后的原因是社会价值观的紊乱和核心价值观的缺失。在网络舆论场中,公众舆论直接关涉的就是价值评价,而价值评价的主体总是表征着某种利益,不存在只陈述事实而不解释或者不评价的观点表达。马克思一针见血地指出:“凡是有某种关系存在的地方,这种关系都是为我而存在的。”①这种“为我关系”就是人类在实践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价值关系。受价值关系决定的价值意识在根本上是一种主体性意识,体现着主体尺度、主体态度,是主体利益和需要的反映。

舆情事件的争议点总是对应着某些特定的利益诉求,使网络舆论场成为汇聚各方利益诉求的平台。公众之所以热衷于关注和参与事件讨论,原因就在于其关注相关事件时会自觉或不自觉地进行“情景代入”,并基于自身利益需要的内在尺度,评判具体事件中呈现出来的价值关系。从这个意义上说,网络新媒体时代唾沫横飞、众声喧哗的舆论场中最不缺少的就是价值观,公众表达的每一句言论既是表明自身的立场、观点和态度,更是代表着其多元多样的价值观念和价值取向。

价值主体及其需要的多样性决定了个体价值观念的多样化,所以,社会中的价值观会有很多层次,也会呈现出多样化的状态。但并不是每种价值观都能反映社会成员的共同利益,也不是每种价值观都能反映人民地位的根本变化。价值观既有主流与非主流之分,也有核心与外围之别。核心价值观是一个国家中居于主导地位、统摄其他价值观念、引导社会价值走向的价值观。任何社会的存在和发展,都需要核心价值观来体现共识,凝聚力量。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引领社会多元价值观的思想基础,具有价值引领、社会整合、主体建构、实践转化的意识形态功能。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生态良好,符合人民利益。网络空间乌烟瘴气、生态恶化,不符合人民利益。谁都不愿生活在一个充斥着虚假、诈骗、攻击、谩骂、恐怖、色情、暴力的空间。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②网络舆论场中,只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够激浊扬清、凝聚共识,引领网络社会健康有序发展。我们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人类优秀文明成果滋养人心、滋养社会,做到正能量充沛、主旋律高昂。

网络新媒体时代舆论“失焦”背后折射出的价值缺失

一是向上向善价值取向的缺失。这突出表现为公众的非理性“审丑”取向消解了舆论本应发挥的社会监督作用。在传统美学范畴中,“审丑”不是终极目标,而是一种极为重要的审美手段。关注、描写、表现与揭露“丑”的事物和现象,恰恰体现了人们对于美的追求,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人们向上向善的价值取向。反观当下的网络场域,一些缺少人文关怀的“审丑”表达已经脱离了美学范畴的原初意义设定。有的自媒体、“标题党”奉行无“丑”不欢、无“恶”不言、“我新故我在”的标准,由“无聊”到“无趣”再到“无底线”,使舆论逐渐偏离事件本身,加剧舆论失焦。甚至有一些自媒体和“标题党”不计社会后果地夸大、歪曲甚至伪造事实,对社会既有的观念、秩序、价值、规范造成了冲击,带来了不良影响。

二是文明、和谐、友善价值观的缺失。这突出表现为群体极化的排他效应加剧了社会矛盾的生成,淡化了舆论凝心聚力的社会整合作用。美国学者凯斯·桑斯坦在《网络共和国》中率先对网络群体极化现象进行了相关研究,并指出:“在网络和新的传播技术领域里,志同道合的团体会彼此进行沟通讨论,到最后他们的想法和原先一样,只是形式上变得更极端了。”③换言之,群体中已经存在的倾向性经过相互作用得到强化,保守的观点更为保守,激进的观点更为激进。群体极化是群体智慧的对立面,网络自媒体时代,虽然单个网民属于微力量、微内容、微价值,但这些微力量一旦聚焦某一事件,加之社会上有的地方存在的官员腐败、诚信缺失、贫富不均、司法不公等复杂性、衍生性、关联性社会问题,就会使积淀已久的“泛政治化”社会负面情绪蔓延共振,加剧群体极化和群体围剿,使文明、和谐、友善的价值观离场,在舆论交锋中摇摇欲坠,最终意见啸聚引爆的社会负面情绪极易演变为网络群体事件。2017年北京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引发的争议就是如此。舆论场的群体极化将城乡对立推向社会关注的高峰,导致城乡居民产生心理对抗。而关于政府在城市治理过程中,如何做到最大限度消除隐患,确保外来务工人员生命安全的公众讨论机会就此浪费。

三是公正与法治价值观的缺失。这突出表现为失焦的舆论超越辐射边界,使得泛道德化和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走向绑架道德与法律、干涉司法判决、干扰司法秩序的极端。毋庸置疑,舆论监督是抨击时弊、抑恶扬善的重要手段,能够促进公权力的有效运行和社会资源的合理使用。近年来,因舆论的介入,影响和倒逼司法判决的案件时有发生。但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舆论是一把双刃剑。倘若符合法律规定,明晰舆论和司法的界限,舆论就能够有效维护正义。反之,则会走向歧途,干预司法的独立审判权,乃至演变为多数人参与的网络事件。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价值取向,也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发展方向,法治是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利器。用舆论绑架司法的行为,是一种缺乏公正与法治价值观的表现。只有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审判过程独立,才有助于成功化解舆论危机。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效引领网络舆论场

面对网络舆论场中鱼龙混杂的多元价值取向,我们必须坚持以向上向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匡正公众的是非观念,促进公共舆论理性有序,保证社会道德随时在线,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舆论场,有效发挥网络舆论监督的正向作用。

首先,网络舆论引导必须体现向上向善的价值取向。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的精神家园,需要源源不断的正能量化为内在运行动力。勇于承担社会责任是新闻舆论工作之大善,新闻舆论工作者应当立足于国家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幸福进行舆论宣传与监督,而不是把重点放在点击率上。网络舆情分析和舆论引导必须坚持正面导向,激发社会公众向上向善的精神力量。要注重挖掘社会生活中体现新时代人民群众精神风貌和美好生活需求的新闻报道议题,摒弃无意义、无价值的鸡肋题材,促进舆论聚焦中心议题,形成积极正面的舆论氛围。增强舆情分析的有效性与吸引力,提高舆论引导的质量和水平,使网络舆论场成为促进社会发展的“助推器”、凝聚社会共识的“粘合剂”、塑造社会道德风尚的“风向标”,避免沦陷变异为社会撕裂的“分离器”、网络暴力的“催化剂”、主体缺位的“狂欢场”。

其次,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网络化生活,使之落地生根。在网络新媒体时代,公众生活迈向全面“网络化”,要想真正发挥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必须将其融入网络公共生活。网络新媒体在为主流意识形态建设和舆论引导提供更加广阔的平台空间和宽宏的时代背景之时,也带来了新的挑战。特别是网络的技术架构、网络秉持的基本精神、互联网思维特质等结构要素特有的扁平化、碎片化、多元化、去中心化特征,使得网络社会的文化道德和价值取向突出地表现为“解构一切”,这与主流意识形态的“建构”功能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内在张力。

要使核心价值观融入网络化生活,就必须同信息技术高度融合,运用新媒体技术创新传播方式,通过科技化的传播手段和多样化的传播形式以及走心的叙事风格,使其既有筋骨和正气,又有温度和亲和力,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提供的价值导向真正转化为引领并推动广大网民自觉仿效、具有粉丝效应的社会意识形态,使公众舆论在各种热点事件的价值抉择中做到自觉、能动和理性,坚持事实和价值相统一,澄清谬误、明辨是非,形成共识、凝心聚力。

最后,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依法构建良好网络秩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是抽象的社会共识,而是具体的规范指引,因此我们不能仅仅止步于宣传和教化,还要依靠有刚性约束力的法律法规来推动落实。作为公共生活领域,网络上的“自由”并非没有边界,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网民也不是化外之民,一个人能够做的并不意味着是应该做的。如同在现实社会一样,一个人能够做得到的行为,在道德上有善恶之分,在法律上有合法违法之别,网民在网络中的言行理应坚守法律和道德底线。依法规范和净化网络生态环境,是国际社会的共同选择。当前,依法严防网络失序的全球化景观已经呈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网络空间同现实社会一样,既要提倡自由,也要保持秩序。我们既要尊重网民交流思想表达意愿的权利,也要依法构建良好网络秩序。”④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依法治理网络,体现了党和国家治国理政的价值自信和法治自觉,也是确保社会道德随时在线不“失焦”的利器。

(作者为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导)

【注:本文系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新媒体时代青年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挑战与对策研究”(项目编号:15JZD003)的阶段性成果】

【注释】

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81页。

②④《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17年,第336页,第533—534页。

③[美]凯斯·桑斯坦著、黄维明译:《网络共和国——网络社会中的民主问题》,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47页。

责编/王妍卓    美编/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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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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