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长安 对外经贸大学教授
为了鼓励事业单位人员加入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之中,自去年的3月,人社部印发《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就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创新创业提出了指导意见。一年多来,各地纷纷出台了相应的支持性和鼓励性措施,掀起了一股事业单位人员参与创业的高潮。
根据人事部门的统计,目前我国事业单位人员总量超过了3000万,主要以学校、医院和科研院所为主,具有受教育程度高、具有一定专业技术的特点。特别是高等院校和院所,本身就是我国技术创新的重要力量。根据统计,2017年,全国“双一流”大学共计授权专利67260件(其中一流大学34989件),拥有有效专利244626件(其中一流大学137059件)。
但是,虽然事业单位集中了大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拥有数量庞大的专利技术,但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却严重偏低。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统计,我国高校专利技术的实际转化率不到10%,转化率明显低于发达国家,而且转化平均寿命期不长,绝大多数的技术发明被束之高阁。
因此,鼓励事业单位人员在职创业,使他们能够直接与市场对接,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高技术市场适用性的必由之路。
根据《指导意见》的安排,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人员在职创业包括四项内容:一是可以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二是支持和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创新或者在职创办企业;三是支持和鼓励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新创业,四是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设置创新型岗位。
这些规定既支持和鼓励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参与创新创业,又避免一哄而起、“一窝蜂”式的离岗潮,防止对事业单位正常开展工作造成影响。事实上,鼓励事业单位人员在职创业创新也是国外的一种普遍做法。比如美国大学主要通过人事激励政策和奖励认可制度来鼓励教师创新创业。一些高校给予教师更长或更宽松的学术假期制度,鼓励他们与企业进行合作与创业。
虽然自政策实施以来,不少事业单位人员开启了市场化的尝试,但总体而言,真正“下海”的人员并不多。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最主要的原因就在于普遍担心有后顾之忧。而这种担忧,又是政策落实不到位、甚至根本不落实的结果。
再好的政策,落实到执行层面上,效率往往会慢下来,迟迟不见行动,究其原因,是下层关系错综复杂,阻力大,部分执行者缺乏担当勇气。以高校教师为例,如果想在职创办企业,得先向学校申请,学校评估其在职创办企业不会对教学工作有大的影响,才可能同意。同时,因为仍然在岗,教师还得首先完成好教学科研任务才行。
此外,创业项目涉及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科研成果的权益分配问题,也是很多创业专业技术人员将要面临的实际问题。目前的政策仅作出了原则性规定,即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企业可订立协议,明确权益分配等内容,但协议的订立直接影响到三方的权益,需要各地根据实际出台科学有效的操作细则。
因此,要想使更多的事业单位人员参与创新创业活动,政策的落地和细化就必不可少。各级地方政府与事业单位都需要在配套政策的完善、鼓励性措施的细化和可操作性方面多下功夫。
只有本着勇担责任、以人为本的原则,采取多种措施打破束缚人才的各种枷锁,才能使广大事业单位人员真正投身到创新创业的大潮中去,在实现自我价值的同时,将更多的科研成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生产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