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形式和形式主义是分属不同层面的两种东西。事物的形式是不依赖于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人们对于形式有不同的认识和判断,这就是关于形式的认识论和价值论问题。对形式问题的认知和判断不论正确与否,都不必然形成形式主义的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产生形式主义的原因在于行为主体的认知判断、价值选择和立场站位。当代形式主义产生的根源主要不是认识论、方法论的问题,而是价值论、利益论的问题,主要不是历史传统的原因,而是现实利益的原因,不是盲目自发的,而是自觉故意的,在本质上是一种自觉的形式主义,其危害更大更严重。
【关键词】形式主义 工作作风 唯心主义
【中图分类号】 D05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619/j.cnki.rmltxsqy.2018.05.002
形式主义作为一种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在历史和现实中都产生了恶劣影响,极大地影响了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在历史上,中国共产党曾从理论水平、思想认识、传统文化和制度规范等方面,下大力气纠正和清理形式主义及其影响。当今依然存在的形式主义,同历史上的直接的、盲目的、自发的形式主义相比,在原因、性质、形式等方面都有不同的特点,是一种包装更加严密的精致的形式主义,是一种源于主观故意的自觉的形式主义,影响更加恶劣,危害更加严重,清理起来更加有难度。
形式和形式主义分属不同范畴,从形式到形式主义没有逻辑必然性
形式主义是一个多义词。例如,在文艺领域上存在着一种影响深远的创作理论和方法,它仅仅或者过于注重文艺创作的形式而忽视其内容要求,这样的文艺方法形成了形式主义流派。但是,这种形式主义文艺理论和流派不是我们关注的问题。
我们在这里所讨论的,是带来严重危害的政治实践、工作作风、工作方法上的形式主义。这种形式主义的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的突出特征是“追求表面文章,不讲实际效果、实际效率、实际速度、实际质量、实际成本”[1];是“知行不一、不求实效,文山会海、花拳绣腿,贪图虚名、弄虚作假”[2]。这种不问效果只重形式的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危险将不可胜言”[3]。正因为如此,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长期历史进程中,都特别强调要反对形式主义。
对于形式主义进行深入探究,首先要涉及三个逻辑上内在相关的问题:一是形式的客观性问题,二是对形式的认知和判断的问题,三是关于形式的认识和判断在实践上的运用及其结果问题。只有全面把握这三个问题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联,才能对形式主义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有更加准确的理解,也才能够更有针对性地反对和清理之。
首先,形式的客观性问题。形式是同内容相对应的一个哲学范畴,谈到形式当然就要从形式与内容的含义及其关系谈起。内容是构成事物的要素、由这些要素所形成的事物的内在矛盾以及事物的特性等,形式则是把构成内容的各个要素统一起来的结构和方式。内容是事物存在的基础,形式是内容的存在方式,既不可能存在无形式的内容,也不可能存在无内容的形式,二者作为事物存在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都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内容和形式之间内在一体、辩证统一、不可割裂,内容决定形式,形式服务和服从于内容,同时又对内容产生推动或阻碍的反作用。
其次,人们对于形式的认识和判断问题。这也就是关于形式的认识论和价值论问题。内容和形式的客观辩证法,要求认识主体和价值主体在观察问题时,既要注重事物的内容也不忽视形式的作用,单纯地看到一个方面而忽视了另一方面,都不能正确地把握事物的全体,这就是客观辩证法向主观辩证法的转变。一要认识到形式的重要性,决不能把形式看作是无关紧要、可有可无的东西,做任何事情必须要根据内容要求来确定必要的、合理的形式,充分发挥形式在事物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正如邓小平所说:“我不反对必要的形式。有了形式才能鼓起气,才能有气氛,但是不要只注意形式方面,而工作不够踏实。”[4]二要对形式进行合理的定位,明确形式对于内容的从属地位,如果离开了或偏离了内容而过度夸大形式的作用,就背离了内容与形式的客观辩证法,使形式凌驾于内容之上而成为内容发展的障碍和桎梏。三要对形式的性质做科学的准确的判断,即要分析现存的形式是适应还是阻碍内容的发展,如果形式背离了内容,就必须要推动形式更新和调整,使之能够适应内容发展的需要。
其三,人们如何在实践中运用自己关于形式的认识及其结果问题。人之不同于动物的根本特性,就是他的行动都是有目的的能动性实践,而这种能动性突出地体现在他能够把自己的认识结果提升到思想理论和价值标准的高度,成为行动的指导和引领。人们对于形式的不同认识和判断的结果,同样也要被提升到行动指南的层面,形成不同的思维方式、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对于形式的全面、准确的认识,能够引领人们在实践中正确处理好内容与形式的辩证关系,充分发挥形式对内容发展的作用,推动事物的发展;相反,对于形式的片面的、不正确的认识,或者对形式性质的不正确判断,都有可能引领人们在实践中颠倒或误用内容与形式的关系,进而阻碍事物的发展。形式主义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行为主体割裂了内容与形式的辩证关系,片面强调或拔高形式的作用,形成一种主观主义的思维方法和工作作风。
以上三点告诉我们,形式和形式主义是两个分属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东西。形式是事物本身所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是客观存在的东西;形式主义则是作为行为主体的人基于自己对形式的认知和判断,所形成的一种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属于主体创造的东西。从形式到形式主义,没有必然的逻辑关系,形式主义是否出现取决于行为主体对形式的认知和判断正确与否,尤其是取决于行为主体如何在实践中运用自己对形式的认知和判断:
一方面,即使行为主体对于形式缺乏正确的认识和评价,但只要这种认识和评价仅仅停留在认识领域而不转化为实践中的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也不会在工作中出现形式主义,也就是说错误的认识只是提供了形式主义产生的可能性,并不必然会产生形式主义。另一方面,即使行为主体在理论上能够正确看待形式的作用和地位,但是为了特定的目的和诉求,有意回避这种正确认识而扩大和抬高形式的作用,把注意力放在形式而不是内容上,也就会在实践中陷入形式主义,也就是说关于形式的正确认识和判断只是提供了避免形式主义的可能性,并不必然限制和清除形式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