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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双创”与“互联网+”的乘数效应

核心提示: 充分调动“双创”企业积极性,要建设一批“双创”示范基地,加大对“双创”企业的服务力度,扩大“双创”企业投资额度,为“双创”企业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不断探索实现创新创业与“互联网+”集众智的乘数效应的有效路径。

【摘要】充分调动“双创”企业积极性,要建设一批“双创”示范基地,加大对“双创”企业的服务力度,扩大“双创”企业投资额度,为“双创”企业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不断探索实现创新创业与“互联网+”集众智的乘数效应的有效路径。

【关键词】创新创业   “互联网+”   乘数效应

【中图分类号】D82    【文献标识码】A

《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中强调,要推动“双创”政策落地,创设“双创”示范平台,构建“双创”良好生态,发挥创新创业和“互联网+”集众智汇众力的乘数效应,发展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进一步促进社会就业,推动形成“双创”蓬勃发展的新局面。如何发挥创新创业与“互联网+”集众智的乘数效应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拓宽市场主体发展空间,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随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的提出,各项“双创”政策开始落地,引发更多青年开展创业活动。实现创新创业与“互联网+”集众智的乘数效应必须要扩大市场主体的发展空间,给予其更好的发展环境。政府要注重简政放权,让市场主体的作用发挥到最大,支持创新企业开展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干预,为创新企业提供便利。政府应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过渡,放手让市场主体开展经营活动,帮助市场主体解决遭遇的困难,让其成为创新创业的“排头兵”。以具有创新意识的高新技术企业为例,政府应主动降低高新技术企业门槛,给予更多中小企业进入高新技术行业的机会。同时,要提高科技人员的创新奖励,鼓励科技人员进入企业完成创新,保障技术转让所取得的净收益中不低于50%用于奖励,保障科研成果中做出贡献的科技人员享受不低于总金额50%的奖励,允许科研机构人员在企业中兼职,帮助企业完成创新活动。在相关政策革新与保障下,市场主体享受到更优质的“双创”环境,也具备了更好的发展空间。

知识产权保护对企业创新具有重大影响,是保障企业创新成果的有效途径,一直以来,我国都注重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尤其在“双创”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更应被置于首位。实现创新创业与“互联网+”集众智的乘数效应就必须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保障企业创新获取相应收益,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政府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过程中,不仅要构建知识产权管理标准,构建绿色维权通道,更要注重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将侵权企业纳入征信体系,加大侵权企业违法成本,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基于现实情况来看,不少创新企业中知识产权归属个人,员工携知识产权独立门户的现象比比皆是,这些“新企业”拥有知识产权和技术创新,其成本相对较低,并且导致原企业失去创新能力,难以开展相应的技术创新活动,给“互联网+”集众智的乘数效应造成负面影响。面对此种现象,政府和企业应共同作出努力,针对员工携知识产权独立门户的现象予以解决,设定企业和个人共享知识产权成果,约定个人在获取知识产权后退出企业的门槛,防止此种现象频繁发生。除此之外,政府应对滥用知识产权的行为严厉打击,让企业敢于创新、勇于创新,以法律为武器保障企业知识产权,让创新成为企业发展的常态。

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加大财税支持力度

创新成果得不到有效的转化,是对创新资源的最大浪费。科技创新是创新发展的核心,我国应注重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提高企业的转化能力。但从实践情况来看,仍存在大量的科技成果尚未得到有效转化,造成相应资源浪费。面对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的问题,政府要注重推动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的相互连接,让科技与经济实现融合。充分发挥创新创业与“互联网+”集众智的乘数效应,让更多主体参与到科技成果转化之中。政府应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其中,共享科技成果。同时,加快探索科技成果“三权”改革,制定科技企业的股权分红激励策略,促进产学研用一体化,支持科研机构与企业共同设立产业基地,让科研成果经受市场实践验证。此外,人才培养与科技成果转化密切相关,政府和企业既要注重科技型人才的培养,又要引入具有市场开创精神的人才,构建“科技经纪人”队伍,让具有市场开创精神的人才助力科技成果转化。在人才培养的过程中,要重点关注高校和科研机构,以高校和科研机构作为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中心,鼓励企业从中选取优秀人才,打通科技与经济的连接通道。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更要借助“互联网+”战略,支持和鼓励互联网企业参与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从而快速实现“互联网+”集众智的乘数效应。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扩大财政预算,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双创”企业,鼓励传统行业与“互联网+”结合,并以相应的税收政策减少“双创”企业压力。对具有创新能力的小微企业应提高征税点,扩大对小微企业税收减半的政策范畴,将更多的企业纳入到税收优惠范畴之内,清除各种不合理的税费,为“双创”企业创造最佳的发展空间,将创新创业与“互联网+”集众智的乘数效应发挥到极致。

促进创业创新人才流动,加强协同创新和开放共享

人才是企业创新发展的关键,发挥创新创业与“互联网+”集众智的乘数效应,就应鼓励创新创业人才流动,让科研机构人员向企业流动,帮助企业实现科技创新、科学成果转化工作,确保科技人才的重大作用得以发挥。一方面,要构建人才聚集机制。“双创”企业所需人才往往集中在少数大城市之中,导致中小城市人才缺乏现象严重,造成企业创新能力下降。政府应出台相应的人才引入政策,以更高的待遇、更稳定的工作吸引外部人才,让人才汇聚到创新性企业之中,让人才为企业创新贡献力量。另一方面,构建科学合理的人才使用机制。在人才引入后,如何使用人才是关键。政府应构建科研机构与企业的双向流动机制,允许科研机构人才到企业兼职,也要注重企业人才被科研机构聘用。允许科研机构人才向企业流动是为了提高企业科研成果的转化,让企业更具有创新能力;允许企业人才向科研机构流入,是为了给相关人才创造更好的科研环境,提高人才的创新能力。借助双向的流动机制,科研机构和企业能够实现人才共享,不仅发挥了创新性人才的最大作用,更助力企业实现创新活动,确保创新创业与“互联网+”集众智的乘数效应实现最大化。

创新创业与“互联网+”集众智的乘数效应并不能单纯依赖个别企业,而是要借助企业之间的相互合作,利用合作产生的聚集效应,彼此之间进行有效的资源共享,确保相应的成果能够让更多企业受益。政府应鼓励企业对外开放,鼓励企业之间相互交流和学习,尤其是注重互联网企业对传统企业的投资和技术支持。互联网企业注重开放共享,创新企业注重合作分享,借助“双创”企业与互联网企业的结合,能够进一步推进协同创新和开发共享。国家要创设一批“双创”企业示范基地,将具有创新能力的企业汇聚一处,使其彼此之间进行更好地交流,实现资源的有效共享;要有效集成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和金融、知识产权服务以及社会组织等力量,建设一批双创支撑平台,探索不同类型的示范模式。“双创”企业示范基地要分批次、分阶段的引入企业,要在逐步发展中完善制度设计,不断扩大示范企业的范畴,让更多具有创新意识的企业加入其中,最终形成开放式创业创新体系。

(作者为南京工业大学生物与制药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副教授)

【参考文献】

①刘琼莲:《全面深化改革视域下优化“双创”服务研究》,《理论学刊》,2017年第7期。

②周炎、王如丰等:《金融稳定、资产泡沫与宏观政策——第三届中国金融经济周期论坛综述》,《经济研究》,2017年第12期。

责编/姜成    美编/于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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