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法治文化是现代社会法治的内涵与核心。法治文化要体现法治与德治的融合,只有两者在实践中互通互动,才能充分发挥法治文化在国家治理体系建设中的实际作用和优化作用,从多方面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关键词】法治文化 德法兼治 国家治理现代化
【中图分类号】G05 【文献标识码】A
文化作为人类实践活动的精神载体,承载并展现了人类不断进步创造历史的过程。人类正是通过文化实践不断汲取能量改造世界,用实践创造新的文化和精神生产活动,有力地推动了人类文明进步。在国家治理中,法治文化生成起着重要作用,它强调“治”的同时,在实践过程中也注重滋养教化,国家治理需要德法兼顾、协同发力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化建设的必由之路。
法治文化要体现“德”“法”兼容性
德、法并重且相互兼容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鲜明特征,是建设法治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根本保证。法治文化建设作为一种社会文化体验,体现着治理过程和道德素质。从法治文化生成来看,其文化内涵必然体现在德治与法治相互兼容统一上。
首先,法治文化中法治是主导,是治理国家强有力的保障因素。在现代社会文明中,法治不应僵化,要体现深层次价值追求,这种追求要倡导社会所有人在法治面前敢于担当、尊重权利,呼唤道德良知。在法治实施过程中要整合道德和文化传统,实现文化转换和创造,塑造行之有效的法治品格,增进人们对法治文化的认同。在人际交际过程中,人们本能地以道德规范谨慎言行克制自我,德治效果明显。这种德治效果有助于促使规范的社会交往秩序成为常态化,最终升华为法治文化自觉。法治以强制力方式确立自身权威性,在实施过程中让人们形成法治文化实践,在法治文化影响下规范和约束自身言行。在法治权威下德治得到保障,逾越德治范围触碰法治红线的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从中再一次体现了法治在法治文化中起着关键的引导和规范作用。
其次,道德本身具有理性教化作用,在精神上具有一定约束力,现代社会法治离不开道德伦理思想的规范与维护。当前的法律都含有大众认可的道德法则,无论立法、执法、守法都是如此,一旦法治脱离道德伦理、丧失良知,法治的威慑力将丧失,以良法促善治的愿望将化为泡影。在构建法治社会的过程中,德治和法治分别发挥了内在约束、外在强制的作用,对社会法治文化的形成两者都不可或缺。在现代法治社会建设方面,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要把实践中广泛认同、较为成熟、操作性强的道德要求及时上升为法律规范,引导全社会崇德向善”。这体现了道德法制化与法治的结合,能够有效实现法治社会和法治国家的建设需求。德治相对于法治来讲约束范围更加宽泛,它不但是一种文化形态,更是一种道德价值的现实体现,德治本身有着大众基础,具有柔和性和广泛性,因而成为了法治的必要补充和深层次价值载体。
最后,法治与德治的融合统一并非简单结合,而是在一些共性价值基础上形成的相辅相成的统一体。在现实生活中两者目标具有相似性,都是以维护社会稳定、惩恶扬善为价值取向,这是建立法治文化的逻辑起点。两者在实施过程中的双向互动,推动了法治文化动态生成。从实践价值和实际效用来看,法律是法治文化的基础和底线,道德是法治文化的高线,具有引导公众道德行为、示范教化的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曾说:“必须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道德有助于人们自律能力的提升,有助于降低国家法治成本,从而使法治文化在国家治理现代化中发挥现实作用。
国家治理现代化中法治文化作用的体现
德法兼治已成为我国法治建设的最突出特点,两者相互促进,有力地推动了法治建设的规范化、民主化、程序化进程。对国家治理体系建设而言,法治文化的形成能够为其提供善治基础,维护社会稳定。从国家治理层面上看,法治文化有助于增强国家治理效果,优化治理结构。同时法治文化也对国家治理生态构建有一定促进作用,能引导教化人们理性对待生活,创建文明和谐的国家治理生态。
法治文化有助于完善国家治理体系。法治文化与国家政治属性、文化传统关联紧密,法治建设是为了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因为只有社会稳定,国家治理才能体系化。我国现代化治理体系建设仍需不断完善巩固,要根据我国国情将法治与德治齐抓共管、互为补充,使其成为改进完善我国法治体系的推动力。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法治文化能有效规避法律体系不完善带来的治理窘境,也能缓解德治自身缺乏强制力的情况。德治与法治兼容合作是法治文化生成的基础,也是我国治理机制能否顺利实施的关键,两者互动形成的法治文化会让国家治理体系更具协同性,在具体实施中更具可行性。
和谐是一杆标尺,能体察社会秩序,也能表现法治文化实践价值。德治与法治互动融合有利于国家法治社会建设,符合国情和民意,让公众在法治建设中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德治、法治融合有利于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有利于理顺社会秩序、避免出现混乱。德治与法治两者之间要把握平衡,不能打破平衡导致失序。法治文化的生成能让人们言行有度,有助于法治文化植入国家治理体系中,实现社会发展进步。
法治文化有助于优化国家治理能力。国家治理执行力和治理效率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键,法治文化的有效执行有助于降低治理成本、提升治理效果。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人民参与国家治理的途径更趋广泛,治理主体也演变为政府、社会团体、组织和个体公民的多元组合,德法兼治的法治文化更受大众认可接受。这种优化有助于提升治理主体素质,让更多的社会公众接受法治文化教育,深化对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认知,让公众在思想意识上重视法治和社会公德。同时,法治文化建设有助于改善国家治理方式方法,我国一直推行社会组织、人民力量等多方面参与的国家治理模式,使国家治理呈现法治、德治、共治、自治多种方式结合的态势。法治文化融入国家治理能够让更多人客观看待事物,特别是在一些缺乏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做出理性选择。法治文化能让法治权威与道德理性更加和谐共处,一些国家政府部门官员由于长期处在施政地位,导致出现强权、居高临下的姿态,官场中的“圈子文化”“孔雀文化”“扯皮文化”降低了国家政府机关和公务员的形象地位。要通过法治文化提升治理者、执法者思想道德觉悟,增强其法治意识,减少其道德法律失范行为,从而提高国家机关治理公信力,推动社会文明进步。
法治文化对国家构建治理生态将发挥积极作用。我国传统官本位思想中,权力执行代表了社会规范,法律的地位在权力之下,人们在现实生活中缺乏对法治的理解和敬畏。而法治文化特有的价值取向和道德观念,有助于整个社会构建积极向上的治理生态。法治文化将国家意志和国民道德追求以文化固定形态体现在法治建设上,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内在驱动力和精神引领。其公平正义的理念深入人心,使人民能在法治现代化建设中强化道德约束,获得安全感。公众的价值理性在法治文化中得以回归和升华,国家现代化建设也能稳步前行。法治与德治动态生成、融会贯通,共同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也让法治文化不再抽象空洞,而是通过实践将法治融入社会不同文化中。实现通过法治文化塑造德性,规范行为引领价值,助力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有效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作者为河南大学讲师)
【注:本文系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项目“文化治理视角下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创新研究”(项目编号:2016T90324)的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①钱颖萍:《论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探索》,2015年第1期。
责编/宋睿宸 美编/杨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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