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朋友上午好!今天请我来做私募法律健康指数发布会的致词,我想是可能是因为我对私募的研究较早,我最早发布的一份私募基金报告是在2002年,现在有很久没有对此研究了。今天我就表达一下我个人的三个观点。
我的第一个观点就是我们如何认识当前大资管时代,当前的时代是不是最坏的时代。最近有一个报告,题目就是“资产管理与财富管理,最好的时代与最坏的时代”。2012年-2016年,中国资管市场度过了黄金的几年,资产规模的复合年增长率高达42%,其中银行的理财增长得更快,高达75%。去年大资管的业务紧急刹车,年增长收入下滑到8%以内。所以,对很多理财机构,特别是银行来说,似乎进入一个最坏的时代。但其实,我并不认为现在是最坏的时代。按照增长收入跌的角度来看,似乎是最坏的时代,但我并不这样认为,为什么?因为过去五年的超常规发展本身就是非正常发展,监管套路式的增长,对宏观经济的稳定埋下了很大的不稳定因素,现在风险要逐渐地暴露,这里面简单讲是资管,大家在座都知道影子银行、P2P等等,最近网上各种各样的消息又在不停的传出来。从过去看今天不正常,但从未来看,今后中国的资管市场是非常广阔的,需求非常强劲。2017年,中国个人财富总量达115万亿人民币,大资管整顿三年以后,2021年将达到158万亿。据海外有关权威机构的评估,我国的招商银行(28.800,-0.41,-1.40%)、工商银行(5.760,-0.02,-0.35%)、中国银行(3.820,0.00,0.00%)已经进入了全球银行前25强。另外,从老百姓的资金需求来看,从我们的理财结构、理财产品供给机构都是可以的;从政策供给角度来看,随着资本进一步开放加快,资产管理方面的业务空间会越来越大。因此,我想说的当前的时代并不是最坏的时代,是趋于健康发展的时代,这是我想讲的第一个观点。
我的第二个观点,我今天想对大多数的银行、证券、保险、基金,资管的中介机构机构,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以及其他企业界的单位重申一下我在2017年中国私募基金大会上讲过的一个观点,即大资管市场的本质是什么?是信托。我们在2001年制定了《信托法》,整个社会就认为《信托法》就是规范信托投资公司的,其实并不是。我个人自始至终理解《信托法》不只是规范信托公司的。
昨天我查了一下,我们现在已经有规范私募投资基金的相关法律法规,但是并不是很全面,并且市场实践中大家没有完全遵守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来做,现在又在要求修改私募投资基金相关规范。从2001年的《信托法》到私募投资基金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再到2018年要求修改私募投资基金相关法律法规,这期间我们吸取了大量的教训,如今再重新修订会吸取很多经验、教训进去。资管市场是什么?就是信托。今天我想对你们所认为的大资管,点出几个很关键的词语,如何认识信托?资管的本质是信托,关键要理解哪几条?很简单,如下几条:第一,资管不是负债业务、不是银行存款,是纯粹的信托行为,因此没有固定收益的承诺。第二,资管是投资业务,因此不允许刚性兑付。第三,资管业务必须要由第三方来对资金进行托管。第四,既然资金是第三方监管的,因此不允许建资金池。这就是我想对今天在座的各位同志说的,我们要理解大资管的本质是什么?是信托,它没有固定收益、不准刚性兑付、第三方托管、没有资金池。原来信托不准讲杠杆,杠杆是为了刺激股市发展而加的,但实践中发展到了金融行业的方方面面、各行各业。那现在怎么规范杠杆?规范的程度是怎样?我想这点只能好好研究,结合中国现实的状况,慢慢取消,慢慢缩减。这是我想讲的第二个观点,大资管业务市场的本质是信托,现在的关键是杠杆率。我们在这方面要非常谨慎地研究与实施。
我想讲的第三个观点,就是我国的非法集资为什么这么难整顿。非法集资并不是到今天才有,也不是到今天才开始整顿,实际上已经很多年了,早在1992年、1993年已经出现不规范的各类集资行为,并且慢慢在整顿。那经过这么多年,为什么依然这么难整顿呢?西方市场经济成熟的国家,我们很少能够听到“非法集资“四个字,当然我们可以听到旁氏骗局。我们也有旁氏骗局,但非法集资的分量似乎更多。为什么呢?我个人认为一是我们是不重契约合同,重社会稳定,把契约和稳定有的时候对起来了。我认为坚持契约合同,就是坚持最大的社会稳定,不坚持契约合同,就是不稳定的。契约合同的坚持实际上是很简单的,比如投资,你是愿意投资,那就签合同,如果合同签错了那你自己负责,如果合同有欺诈上法院去告,这是很简单的事情,坚持契约合同对社会稳定非常重要。我一直认为当前整个社会都存在道德风险,包括地方政府、银行、信托、老百姓。这话从哪里说起?首先,地方政府新官不理旧帐,借钱反正不是我们还,所以拼命借钱。基于此,中央现在对地方政府的债务实行责任终身制,到哪里都要负责任。其次,政府自己借不到钱,通过在座的金融公司、信托产品来实现融资。银行想反正我也不负责任,政府发了债,信托、银监会批准的机构帮政府设计,我们银行帮政府营销一下而已,银行不负责任,信托也不负责任,政府也不负责任。政府发的债,金融机构帮着卖,作为老百姓,认为你们都敢这么推销,那我就敢买,至于这个项目的赚钱点在哪里,都看不出来,所以我说整个社会存在道德风险,打击非法集资首要强调契约,该怎么办怎么办。二是要打破社会道德风险,必须要通过实践行为,通过市场的教训,教训地方政府、教训金融机构、教训我们相关的第三方机构,也要教训投资者本身。因为时间关系,我今天借私募指数发布会说的自己三点不成熟的观点,就说到这里,谢谢大家。
夏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名誉所长、研究员、国务院参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