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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时代城乡融合的几点思考

城乡融合、城乡协调发展、减少直至消灭城乡差别是一个国家现代化完成的重要标志,也是人类历史发展的重要命题。为实现城乡融合发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需要厘清新时代城乡融合的主要标准、实践前提、当务之急和决定性因素。为此,本文围绕“回乡市民”的自愿程度是判断城乡融合度的主要标尺,城乡权益均等化是城乡融合的基础性前提,坚持绿色生态建设的发展导向,加强乡土文化建设等问题进行了思考。

城乡融合、城乡协调发展、减少直至消灭城乡差别是一个国家现代化完成的重要标志,也是人类历史发展的重要命题。马克思恩格斯根据历史发展的总规律,科学地预见到城乡差别(后期马克思用的是“对立”)是造成人类社会不平等的主要根源之一,并宣布“把农业和工业结合起来,促使城乡对立逐步消灭”为共产主义社会的十个主要特征之一。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文里,马克思恩格斯鲜明指出,“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的最大的一次分工,就是城市和乡村的分离。”这次分离也是人类进入文明时代的标志,但城乡之间的对立却是文明社会不能容忍的缺陷,是对人类自由、平等的极大伤害。“城乡之间的对立是个人屈从于分工、屈从于他被迫从事的某种活动的最鲜明的反映,这种屈从把一部分人变为受局限的城市动物,把另一部分人变为受局限的乡村动物,并且每天都重新产生二者利益之间的对立。”“消灭城乡之间的对立,是共同体的首要条件之一,这个条件又取决于许多物质前提,而且任何人一看就知道,这个条件单靠意志是不能实现的。”在这段著名的论断里,马克思恩格斯明确指出,城乡对立是文明社会产生的基础,又是产生社会不平等的基础。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之一就是消灭城乡对立,建立所有人的自由联合体。这为共产党人实现自己的初心与使命提供了理论指引、实践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农业强不强、农村美不美、农民富不富,决定着亿万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决定着我国全面小康社会的成色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质量。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并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为我国农村现代化建设、全面实践“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供了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

新时代实施城乡融合,是促进农村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解决农业发展结构性矛盾的必经之路,是最终改善农民生活、整体性提升国民生活质量、实现人民美好生活的向往平衡发展的重要标准。厘清新时代城乡融合的主要标准、实践前提、当务之急和决定性因素,无疑有助于实践城乡融合战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回乡市民”的自愿程度是判断城乡融合度的主要标尺

城乡融合度是指城乡自然要素、经济要素、空间要素和人员要素的优化组合,是城乡两种空间、业态、生态系统的相互渗透、密切联系、功能互补、利益共享的生命共同体的程度。在这个共同体内,有经济要素的畅流、利益分配格局的缩减、生态空间的优化、精神文明的交融,达到共建、共生、共荣、共有、共享、可持续发展的一体化,即“四化同步”、工农互促、城乡共荣、一体化发展。这些综合性、统领性标准,具体化为操作性强、较易观察的标准,可具体概括为城市居民到乡间安居人数的多少与时间的长短。

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因素是人的感受,个体的获得感是判断社会建设优差的出发点与落脚点。居民个体自由选择居住地是对当地自然、人文多种环境的综合考量。在我国现代化过程的较长时间内,城市自然、人文环境质量均显著优于乡村,乡村始终处于落后、欠发达状态。在这种优势差异显著的区间内,城乡居民的居住选择趋势就成为判断城乡差异或者说融合度的显著要素,这也是“人往高处走”的社会规律。因此,在城乡发展不均衡情况具有悠长历史的中国,城市居民向乡下、农村转移的人数多少、舒适程度和时间长短,自然可以成为判断城乡融合度的显性标志。

城市居民选择农村居住或者说养老性休憩,不只出于对优美的自然环境、便利的生活环境、通畅的交通条件和充裕的空间景观等的需求,更在于对舒适的人文环境尤其是惬意、简易、和谐的人际关系的满意。这种满意度、获得感的要素构成就成为衡量“新农村”建设成果的重要标尺。

城乡权益均等化是城乡融合的基础性前提

我国现代化进程是赶超型、后发性的现代化,需要国家集中全力的引领,需要权力政策的主导,加以保障推进。这是我国现代化发展的政治优势、制度优势,是我国现代化建设取得举世瞩目伟大成就的决定性因素。如精准扶贫国家战略的实施,就是政府正义、政策正义与政治正义的鲜明体现,是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民、朝着实现共同富裕不断迈进、体现制度优越性的鲜活实践。

但近代中国开启的现代化运动却又呈现城乡差距大且有不断扩大的趋势,城市化进程伴随的农村凋敝、农业衰落现象渐有加重,对国家整体现代化进程的持续健康、行稳致远、全面进步目标形成了阻碍,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备受关注的结构性难题,也成为我国建设成为中等发达国家必须解决的紧要性课题。

确立城乡居民权利平等待遇均等化的观念

由于历史条件的要求,我国在相当一段时间内采取重视城市发展、优先发展城市的战略是必然的,但在赋予全国居民同等待遇、同等对待的法律、政治、社会平等也是必须的。这既是社会主义国家性质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社会整体性、协调性、系统性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新时代农村“新农民”的基本期盼与诉求。

现代化运动内隐的城镇化运动、普遍的社会流动、识字率的提高尤其是网络化的普及,必然带来权利运动的发展,处于城镇化运动一线的农民阶层最为明显。城镇化过程使得农民开了眼界,有了比较性权利对比,提升了对法定权利的维护与追求,并在开放性的互联网媒体前,增加了权利表达、权利维护和权利抗争的可能与机会。农民(尤其是农民工)权利意识与权利能力的提升有着对利益、价值的全方位诉求,不仅在意物质利益的满足,更在意自身价值的实现,即在平等性权利保障面前赢得存在感、成就感,形成“我的国家”的现代国民意识,进而产生对国家、社会与组织的归属感、忠诚感。如果这种认知、情感与意志难以实现或遭到破坏,即会产生愤懑、怨恨、仇视等负面情绪与意识,成为社会的不稳定渊薮。不断发展的权利平等理念与延伸的公平性政策,是农民成为国家政治安全的压舱石和稳压器的重要保证。

国民权利的平等公平保护、国家政策的公平正义,是新时代社会主义中国的本质属性,但因为现代化进程对农村、农民的长期政策性忽视使得这种权利平等理念的落实落地更为紧迫。农民、农村、农业长期承担着为国家工业现代化运动提供基础性资源的重任,农民的穷困普遍意义上不能得出农民生性懒惰、无知等结论,农民的勤奋、勤劳比之任何阶层毫不逊色。

以工补农、城市反哺农村应是必要的现代化补偿之举

面对农民的穷困、农村的落后,城市需要有“感恩农民、反哺农村”的道义意识,农民、农村、农业享受国家现代化成果,以工补农、城市反哺农村应是必要的现代化补偿之举。这除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如公路、供水、供气、环保、电网、物流、信息、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建设外,要特别注重社会保障、教育、卫生发展不均衡问题,以覆盖全民、全民参保、重点照顾的方式,实行兜底线、织密网的社会保障与救助体系,特别是孤寡老人、留守妇儿的关爱服务体系;以提高教师素质、教学水平为重点,全面提升农村学校的教学质量,以儿童就近入学、优质教学为着眼点留住有创造力、有话语力的村民;缩小城乡医疗卫生差距,建设有病可医、有病能医的卫生体系。社会保障是保证农村弱势群体的生活条件;教育、医疗的稳步改善是吸引、稳定及扩大农村劳动力与优质人口的重要资源。

生产要素尤其是农村劳动力的自由流动仍是当前改善农村政策的重点工程

城市对外地人尤其是农民工平等开放仍是国家现代化的基础性工作。城乡融合的显著标准是城市居民自愿向农村流动,居住休憩,但城乡居民的主要工作地仍在城市,就业选择仍在城市,毕竟业态环境首先是各种资源的集约化,绝非农业社会自然经济的零散性、自足性经营。农村致富的重要来源仍是农民城市就业的收益,并在城市业态环境中提升自身素质、回乡服务。这种就业在城市、居住在城市、休憩在乡村的生活方式可能在较长时间内存在。因此城镇化进程是吸引村民就地就业的一种方式,但更多的村民还会在资源与机会更为集中的城市就业。因此,对流入城市的农村人口(主要是农民工)的政策性保护是城市的义务,也是对国家法定权利实现与维护的要求,切不可驱民于农。藏富于农的政策有利于破除就业歧视、地域歧视,引导、创造条件让农民自愿回乡、自愿为农。

坚持绿色生态建设的发展导向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深改小组会议审议农业绿色发展的文件时指出,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是农业发展观的一场深刻革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良好生态环境是农村最大优势和宝贵财富,要让良好生态成为乡村振兴的支撑点;农业发展不仅要杜绝生态环境欠新账,而且要逐步还旧账。十九大报告也指出,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必须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

在“市民回乡”的城乡融合形式里,吸引市民的乡村资源首先是不同于都市丛林的田野风光和安逸安宁安静的乡野环境。风景之美、环境安谧的田园生活是很多人追求的理想归宿,也是身心沉静、心灵净化精神体验的试验场。建设山水牧歌式的田园风光需要持久的实践积累,当务之急是加强对乡村环境的整体设计,尤其是要树立“乡村首先是生活乐园、休憩田园”的理念。

乡村首先是生活乐园、休憩田园

乡村凋敝是现代化运动的必然结果,资源集中是现代化运动的必须选项,资源集中的虹吸效应必然使农村资源尤其是人力资源高度城市化。但城市化运动完成的显著标志又必然是国家整体现代化,城市反哺农村、工业补偿农业又是理所当然。农村现代化过程并非是村民(农民)再度集中于乡村的过程,人口、资源的相对性减少仍是客观存在与趋势,现代化的成果更多体现在生活条件尤其是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等的改善上,在于宜居环境的建设与固化上。因此,乡村在城乡融合的现代化运动中的定位是村民安居乐业的家园、快乐安宁的生活乐园和返乡归乡回乡市民的休憩田园,在于生活设施的现代化、生活环境的优质化、公共管理与服务的均等化,并非社会资源的等同化,农村人口的再度集中、农民就业的重新回归。

自然村落与城镇化并行不悖

城镇化是农村现代化运动的必由之路,也是国家快速现代化的必然选择。但城乡融合过程中的乡村建设,既需要包括人口在内各种资源的最优化处置,使城镇在消化就业、扩大产业中发挥重要作用。但回乡市民、返乡村民的二次进村,并不一定期望于城镇化的生活环境中,这时需要遵循乡村发展规律,统筹考虑产业发展、人口布局、公共服务、土地利用、生态保护,注重地域特色,因地制宜,原子化、聚群化、村落化、城镇化各色发展,各美其美。

加强乡土文化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文化之于国家、民族发展的核心价值如此,之于乡村发展、城乡融合也莫不如此。乡土文化的核心价值在使全体乡民在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上,在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上,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上,向上向善、孝老爱亲、忠诚诚信、开放包容,培育起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质言之,就是乡民的精神风貌、乡间的道德风尚、乡亲的淳厚善良构成的乡土文化,成为返乡乡民、市民的理想、情怀和乡愁。

乡愁是乡村建设、城乡融合中乡村文化的源头活水,是乡村居民的精神家园、故园和生活田园的归宿与期冀。乡愁是精神文明培育的过程,需要长期的教育引导、政策规制、实践养成和制度保障,绝不可误判现成的乡村就是文明、道德与精神的“天然家园”。文明程度的提升首先是经济的发展,现代文明是市场经济契约文明、法治文明的产物,绝不可陷入“越穷越道德”的“反智陷阱”。农民道德中小农经济的狭隘、自私与市场经济初起的势利也是较为普遍地存在,加强乡土文化建设、继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建设“乡愁”精神家园,是城乡融合的决定性因素,是最能持续的力量。

乡土文化建设有赖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社会治理。文明风尚的养成是居民个体自觉的过程,也是规则规制的过程。个体参与社会治理,体验公共精神、公共规则的利他利己精神;法治规则的程序秩序规范、德化民心、成己成人的忠恕之道,能使乡民村民涵养正气、淬炼气质、升华境界,弘扬社会正气,移风易俗、文明进步、安定有序。

推进乡贤文化是乡土文化建设的有力抓手。中国乡村文化本质上是上行下效、以上率下的总体主义文化,权力引导、领导、主导作用十分明显。除培养造就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干部队伍的组织建设之外,发挥“乡贤文化”的领头作用也是有力举措。“乡贤”并非单一的能带领大家发财致富的“能人”,而是以身作则、道德高尚、诚心诚意造福乡梓的“仁人”。这种传承古代中国乡绅精神的“乡贤”,对于维系政治权威、维护文化秩序、引领乡村风习具有很好的示范作用。

推进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中华传统文化是乡土文化的“根”和“魂”,是乡民共有的精神家园,在广袤的农村社区具有深厚的文化土壤和精神酵素,具有天然的传承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核心思想理念、传统美德和人文精神可以造就乡土文化的理念、智慧、气度、神韵,增添村民内心深处的自信和自豪。汲取礼法相依、崇德重礼、正心修身的智慧营养,发挥礼序家规、乡规民约的教化作用,使农村社会更加和谐、治理安定有序、人际交往更有法度、乡亲关系更有温度,是传统文化的生命力所在,也是乡土文化建设的重要资源。

【本文作者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学院教授、公安党建研究所研究员】

责编:赵鑫洋 / 赵博艺

责任编辑:张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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