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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领导干部家风建设问题的思考

习近平同志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过程中,根据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现状,提出了“干部家风建设”的问题,在多个场合做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提出了严格要求。习近平同志指出,每一位领导干部都要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在管好自己的同时,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这方面的要求,已被写进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重要党规党纪之中,成为全党必须遵守的硬性规定和刚性准则。这在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历史上,具有开创性的意义,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现在,需要采取具体有力的措施,落实习近平同志和党中央的要求,推进领导干部家风建设取得实效。对此,本人认为应切实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要切实提高对领导干部家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我们这里所说的“领导干部”,主要是指具有公职身份的各级领导干部。实践证明,领导干部的成长进步,或是腐败堕落,都与他的家庭环境和家教家风有密切的关系。很多贪官污吏,不论是“老虎”还是“苍蝇”,都是把家庭当作贪腐谋私的指挥所、交易所和庇护所,以至于出现许多家庭“窝案”、家族“串案”,一出事就是一家子,一抓就是几口人。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高级干部,身居要职,手握重权,是社会的“关键少数”,其家风问题不仅关系个人的家庭兴衰,而且会对民风、社会风气和党与国家的事业产生重要影响。因此,领导干部的家风问题,决不仅仅是领导干部的家庭私事,而是执政党党风和政府政风的重要体现,是党风政风的一个“风向标”。人民群众观察我们党和政府是否真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判断我们党和政府是否已经开始腐败变质,就是直接地看领导干部的家风怎么样,看他们的家人都在想什么干什么。各级领导干部的家风好,爱国爱家,向上向善,关爱百姓,人民群众就会相信党和政府,就会跟着学、跟着走、跟着干,政通人和、国泰民安的大好局面就会呈现。反之,如果各级领导干部的家风不好,封妻荫子,以权谋私,联手贪腐,横行霸道,人民群众就会对党和政府产生怀疑和动摇,就会心存芥蒂,避而远之,任何伟大的事业和目标都不可能实现。对此,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一定要把领导干部家风建设列入“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体布局,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

第二,要坚持正确的家风建设指导方针

具体说,有三个方面:一是,要坚持“问题导向”的方针。重点关注和解决好当下领导干部家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尤其是要解决好一些领导干部及其家人信仰动摇、精神缺钙、不爱国不爱民的问题,一些领导干部以权谋私、封妻荫子、合伙贪腐、亲属干政的问题,一些领导干部背弃婚姻、包养情人、生活作风糜烂的问题。这几个问题,都是目前广大群众对领导干部家风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着力解决好这几个问题,避重就轻,隔靴搔痒,就不会收到大的成效。二是,要坚持“标本兼治”的方针。既要继续保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高压态势,使领导干部不敢忽视家风问题,又要引导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家风建设的重要性,积极主动地抓好家风建设,带头传承中华民族优良家风和共产党人红色家风。三是,要坚持“以上带下”的方针。坚持上级做给下级看,上级带着下级干,用高层领导干部的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去影响和带动基层广大领导干部。这是最有效、最管用的办法。否则,即使问题找准了,规矩制定了,工作部署了,也不会抓出大的成效来。

第三,要落实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的主体责任

毫无疑问,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在领导干部本人。从组织上来讲,不可能也不应该直接去抓每个领导干部的家庭,不会直接去管领导干部的配偶、孩子和亲属,而只能是谁的家庭谁负责,谁的老婆孩子谁去管。从领导干部家庭来讲,不论该领导干部辈分高低,年龄大小,他都是家庭里的主心骨和领路人,对家庭和家族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力,因而必须重视自家的家风建设,这不仅是对家庭和家人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抓好家风建设,才能保护家庭,保护家人,保护自己,才能跳出“盛不过三”的周期律,实现家道的长盛不衰。所以,从今以后,每个领导干部不光要想着干事创业,“治国平天下”,还要想着“修身齐家”,建设文明幸福家庭。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的同时,还要树立“齐家意识”,自觉担负起家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实现从“要我抓”到“我要抓”的转变。为此,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同志的重要指示,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家庭美德,切实教育好管理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其他关系密切的亲属。要经常向他们宣讲“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和党规党纪的内容,搞好“传帮带”,引导亲属们积极参与到家风建设中来。要对照党中央和习近平同志的要求,搞好家风自我检查评估,肯定好的方面,找出存在的问题,制定加强改进的措施。要从家庭实际出发,制定必要的家庭公约和家规家训,约法三章,共同遵守。要建立家庭议事和大事过问等制度,把控和防范家风突出问题发生。要将家风建设列入本人述职述廉内容,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指导。家风方面出了严重问题,则应做出深刻检查,并采取整改补救措施,有的则应引咎辞职。

第四,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家风问题的组织监督

所谓组织监督,就是各级党委政府和纪委监察委的监督,这是搞好领导干部家风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为此,应考虑实行“五列入”,即将领导干部家风建设情况列入中央和地方巡视工作内容,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教育培训课程内容,列入各级领导班子年度考察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个人大事报告”内容,列入各级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三会一课”内容,列入领导干部提拔任用前的组织考察内容。要开展领导干部家风建设专项督促检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推动工作开展。要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和媒体对领导干部家风问题的监督举报,凡有具体问题线索的,都应认真调查处理。对问题突出的,应及时采取谈话提醒、责令整改、人事调整等措施,防止造成严重后果。对构成违法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要积极创造条件,适时开展领导干部家庭财产与配偶子女任职等重要内容公示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要发挥第三方机构的服务作用

各级党的理论宣传部门和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应将领导干部家风建设作为重大课题,组织理论工作者、社科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深入研究探索,借鉴古今中外治家智慧和优秀家规家训,为广大领导干部修身齐家提供行动指南。各级新闻媒体,要注意发现家风建设先进典型,总结推广他们的经验和事迹,同时应选取反腐败斗争中查处的典型案件和典型人物,总结他们放松家风建设的深刻教训,帮助广大干部引以为戒。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把家风建设作为各自开展群众工作的重要内容,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有效的形式和方法,推动广大职工、青年和妇女积极参与家风建设,争做贤内助、好儿女。婚姻家庭领域的广大社会公益组织和市场机构,要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为领导干部开展家风建设提供经典解读、科学普及、心理咨询、法律援助、婚姻调解、家谱编修等服务工作,共同推动领导干部家风建设向前发展。

相信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强力推动下,我们领导干部的家风建设一定能呈现出新的气象,取得长足的进步。

(作者系山东省家庭文化研究会专家委员会主席)

[责任编辑:孙易恒]
标签: 领导干部   家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