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当前普惠金融已经成为我国精准扶贫工作的着眼点和基础性支撑。实现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应全面推进贫困地区普惠金融建设,优化普惠金融政策环境,创新普惠金融人才培育机制,拓展普惠金融资金来源渠道,丰富普惠金融发展的配套服务机制。
【关键词】普惠金融 精准扶贫 创新路径 【中图分类号】F832.0 【文献标识码】A
普惠金融是现有金融体系的有益补充,是当前我国扶持中小经济体、“三农”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普惠金融的发展为精准扶贫工作提供了一个重要着眼点和有力支撑,通过普惠金融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已经成为当前我国精准扶贫工作的一项共识。但当前我国的普惠金融发展还不够完善,尤其是同精准扶贫工作的结合还不够紧密,需要从政策环境、人才培育机制、资金来源渠道、配套服务机制四个方面着手,助力贫困地区经济发展。
优化普惠金融发展的政策环境,提升精准扶贫的保障性
利用普惠金融全面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离不开良好的政策环境保障。因此,我们应着力优化贫困地区普惠金融发展的环境,助力精准扶贫。
要通过政策上的有效引导来加大贫困地区普惠金融的资金供给。中央银行要积极作为,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和产业规范引导作用,在金融政策上给予贫困地区普惠金融发展以倾向性支持,比如出台具有支农、惠农和扶贫性质的金融政策条例,对于涉及扶贫工作的再贷款、再贴现等进行有针对性的政策调整。同时,对于金融扶贫项目要适当放宽监管条件,在风险拨备、实际贷款利率等环节实施更宽松的管理标准,以积极的政策导向为各金融机构参与精准扶贫工作增添动力。
商业银行要积极响应国家和中央银行的号召,布局面向贫困地区的普惠金融体系。当前,商业银行仍然是普惠金融发展的主体力量,在精准扶贫工作中扮演关键角色。四大国有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机构要积极提高经济欠发达地区、贫困地区的普惠金融普及程度,农村商业银行、社区银行等应积极调整经营方向,补充金融体系空白,为中小经济体、“三农”经济提供金融服务方案和信贷支持,提高普惠金融的覆盖面和服务水平,为贫困地区经济发展注入资本活力。
调整市场准入门槛,给予贫困地区金融主体更大的自主性和自由度。应结合不同地区的不同经济状况和金融需求调整普惠金融服务方案,让不同金融主体包括各类民间资本和私人资本能够进入贫困地区普惠金融体系。
创新普惠金融发展的人才培育机制,提升精准扶贫的针对性
金融体系的发展和完善依赖于高素质人才,普惠金融发展同样需要人才发挥创新引领作用。考虑到当前我国面向贫困地区的普惠金融专业人才少、从业人员素质不高等问题,应着力实施普惠金融人才培育机制,增强普惠金融助力扶贫工作的针对性、专业性和效能性,进而提升精准性。
首先,中央银行应牵头教育部、人社部等部门共同启动实施“普惠金融精准扶贫人才培养计划”“普惠金融精准扶贫科研项目”等,重点培养普惠金融专业人才。同时,应组织专家、社会研究机构对普惠金融与精准扶贫结合的问题、难点进行专项课题研究,为定点、定向解决贫困地区普惠金融发展提供人才和技术支撑。高校应设置相关专业,制定定向人才培养方案,为贫困地区持续输送专业金融人才。要加强校企合作,鼓励高校设置定点普惠金融研究和帮扶项目,为贫困地区输送金融技术。
其次,借助当前我国正在实施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向贫困地区输送一批专业金融人才,使他们落地贫困地区,参与当地经济发展,从而更好地将普惠金融理念、知识和技能引入贫困地区。
再次,对现有贫困地区普惠金融从业人员进行知识技能培训,定期开展有关“三农”经济、风险管理、互联网金融、小额信贷管理、客户信用管理等方面的培训,组织他们参加各种金融论坛、讲座,了解最新的普惠金融法律法规,把握普惠金融发展前沿趋势,以便在贫困地区更好地开展普惠金融工作。
最后,鼓励高级金融管理人才下基层,到贫困地区挂职,主抓普惠金融业务,以专业人办专业事,为普惠金融助力精准扶贫提供坚实的人力资源支撑。
拓展普惠金融发展的资金来源渠道,提升精准扶贫的内生性
多元化的资金来源渠道和丰足的资金储备是普惠金融发挥效能的重要前提,也是当前普惠金融助力精准扶贫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为此,要发挥各方资金管理和供给主体合力,拓展多元化筹资渠道,增强精准扶贫的内生性动能。
通过政策导向支持鼓励当前金融体系的各个主体全面参与普惠金融和精准扶贫工作,比如商业银行、保险机构、证券机构等。商业银行负责信贷支持,保险机构负责风险分担,证券机构负责统筹吸引社会资本,政府管理部门则通过货币政策工具增强资本流向贫困地区的意愿和信心,为普惠金融助力精准扶贫工作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并且降低资本风险和使用成本。
利用金融债券增加精准扶贫资金。国家开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可以发行一定数量的政策性金融债券用于精准扶贫,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兴建基础设施等,并且由政府背书保障提升债券信用度。
鼓励引导新型金融主体,比如乡镇银行、社区银行、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公司等积极参与精准扶贫工作,丰富贫困地区的金融筹资渠道。要合理利用农村经济中存在的较大体量的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本,将其从“地下”引到“地上”,通过相关政策规范让其成为贫困地区普惠金融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增强贫困地区的金融信贷供给能力。同时,可以通过股份制改革,以债权、股权和资产支持计划等资本运作形式吸引优势资本参与贫困地区经济建设。
大力发展普及农业保险、城乡大病保险、巨灾保险、信贷再保险等保险业务,创新保险产品和服务,通过积极宣传强化贫困地区保险意识,为贫困户生产经营兜底,避免因病返贫、因灾返贫。
丰富普惠金融发展的配套服务机制,提升精准扶贫的效能性
科学完善的配套服务机制可以让贫困地区普惠金融发展更为顺畅、更为长效,构建配套服务机制因此成为普惠金融助力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第一,建立普惠金融发展的激励机制。有关部门应该建立正向激励机制,提升相关主体投身贫困地区普惠金融的主观能动性。地方政府机构应出台激励方案,在税收、监管、土地、用人、产权交易等方面给予参与精准扶贫的机构优惠和补贴。对于一些优势金融扶贫项目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招标等方式择优选择,增加贫困地区普惠金融发展的灵活性。
第二,完善贫困地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相关部门应为互联网金融发展提供配套环境支撑,包括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第三方支付、网络众筹等,通过架设基站、铺设光缆等方式为互联网普惠金融发展提供便利,解决偏远地区经济发展的金融需求。
第三,加大贫困地区普惠金融宣传力度。相关部门应积极开展金融知识普及讲座、金融惠民工程等活动,增强贫困地区居民对普惠金融的认识,提高其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
第四,完善普惠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相关部门要加大扶贫金融项目巡查力度,确保专款专用;要针对贫困地区普惠金融发展的现状建立利益协调机制和诉讼机制,高效解决发展过程中的各种利益矛盾;对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坚决查处和严厉打击,净化贫困地区普惠金融发展环境,规范精准扶贫工作秩序。
(作者为广西科技大学副教授)
【参考文献】
①王颖、曾康霖:《论普惠:普惠金融的经济伦理本质与史学简析》,《金融研究》,2016年第2期。
②贾晋、肖建:《精准扶贫背景下农村普惠金融创新发展研究》,《理论探讨》,2017年第1期。
责编/孙渴 美编/于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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