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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党内监督的有力保障

核心提示: 加强党内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完善的制度是实施监督强有力的保障。为了进一步优化党内监督制度,需要构建一个内容科学、框架明确、结构合理的党内监督制度体系,制定出更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还要建立党内监督制度的保障机制,充分调动监督主体的积极性,在党内形成良好的监督氛围,确保党内监督制度的贯彻落实。

【摘要】加强党内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完善的制度是实施监督强有力的保障。为了进一步优化党内监督制度,需要构建一个内容科学、框架明确、结构合理的党内监督制度体系,制定出更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还要建立党内监督制度的保障机制,充分调动监督主体的积极性,在党内形成良好的监督氛围,确保党内监督制度的贯彻落实。

【关键词】党内监督 制度建设 保障机制 【中图分类号】D297 【文献标识码】A

加强党内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要实施强有力的党内监督,完善的制度建设必不可少。制度是否具有执行力和约束力,决定了监督工作是否能取得预期的效果。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不断探索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逐渐形成了一个规范严格、结构稳定、程序合理的党内监督制度。为了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中央明确提出,要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的预警和纠偏功能。因此,党内监督制度的建设需要达到更高要求。

在此基础上,中国共产党于2016年10月颁布实施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党内监督的对象、内容、途径和保障等作出了更具体的规定,极大提高了党内监督的制度化水平。但是,目前的党内监督制度仍然存在着不足之处,体系化建设不完善,制度之间较为分散,联系不够密切,没有形成合力。因此,必须持续推进党内监督的制度建设,完善资源配置,整合规范内容,优化结构,强化保障,各监督主体才能充分发挥积极性,明确各自职责,实施强有力的监督。

构建更为完整系统的党内监督制度体系

与原试行条例相比,2016年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更完整和集中地体现了党内监督制度体系。在体例结构方面,原试行版条例主要依据监督制度的内容来介绍,而新条例的思路清晰,重点突出,根据监督主体的不同,罗列出党内监督的五种主要方式。此外,为了防止 “重制度建设,轻制度落实”现象的出现,条例重点强调了监督主体的职责和功能,极大地提高了规范的可操作性和执行力。

然而,党内监督工作有一定的复杂性。党的监督资源丰富多样,包括党的组织、制度、党员、教育、监督意识、廉政规范等内容。如何合理配置和运用这些党的监督资源,使其有效整合成一个监督整体,从而发挥出更强大的监督功效,是加强党内监督工作亟须解决的问题。

党内监督制度是进行资源整合的有力保障。因此,应当在《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体系下,梳理和归类现有的监督制度,构建一个联系紧密、层级分明的制度网络。其中,应当重点强调网络体系的层级性,在合理的逻辑框架下,加强制度之间的合作和互补,以及上下层级之间工作的衔接,改变原有的单一、短期的监督制度,建立一个结构完整、内容健全、长期有效的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出党内监督制度的刚性约束功能。

要实施全面而有力的党内监督,不仅需要牢牢把握《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的具体规定,而且要有效结合党内监督已有的制度。要以《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主线,串联起相关的监督制度,明确各自在监督体系中的地位和职责,梳理出彼此间的相互关系,从而构建起一个完整而系统的制度框架。

制定更具体更详细的实施细则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围绕着监督主体的责任,设计出系统性的制度,构建合理的结构体系,力图达到主题明确、职责明晰、结构合理、行之有效的目标。作为监督体制的主干部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应当与现有的监督制度有效配合,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为了使这一体系更具有可操作性,应当将条例所规定的内容具体化,对条例规范进行有针对性的专业解释,使其落实到具体的实施上。

由于担心各部委和地方党委对条例的理解有偏差,中央专门发表意见, “在制定实施细则方面,中央部委和地方党委没有被授权。因此,条例应当由全党一体执行,以杜绝搞变通、打折扣的问题出现”。这一意见突显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权威地位和重要意义,更体现了党内监督工作的复杂性。因此,应当制定出更具体、更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将监督条例的内容进一步细化,这样可以有效防止党内监督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理解偏差、执行走样等问题。

在整个监督体系中,领导干部具有多重身份。他们既是执行监督的主体,也是被重点监督的对象。同时,党内监督工作所涉及的范围广泛,业务内容多样。由于目前党内监督体系化建设不完善,制度之间较为分散,联系不够密切,而且条例的内容较为概括,许多党员干部对于文本的理解、规范的执行方面存在一定困惑。因此,要对这些存在疑惑的内容进行权威性的解释说明,从而使广大党员干部更好地学习制度、理解制度、践行制度。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不仅仅是一部党内法规,而且也是执行监督的行动指南。它应当具有极强的执行力,使各个监督主体都能轻易操作,行使监督责任。因此,应当制定出更具体更详细的解释细则和实施办法,出台一些补充性或解释性的制度,从而使党内监督的执行程序、实施步骤和方法、监督对象范围等内容更加具体明确。只有这样,党内监督制度才能不断地健全完善,监督工作的实施才能收获预期的成效。

建立党内监督制度的保障机制

要确保党内监督制度的贯彻落实,重点是建立起强有力的保障机制,其中不仅包括对监督者的监督机制,还有进行监督落实的督促机制。针对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的某些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党内监督职责的情况,党内法纪法规已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对于其他监督主体的监督和约束力度还远远不够。例如,对于党的基层组织执行监督责任不力,或者党员不履行监督义务等情况,相关制度法规并未提出明确的处理方案。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背景下,只有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才能有力保障监督实效,不断推进监督工作。保障机制的目的,是为了保障监督主体更好地实施监督职责,保障监督过程始终公平公正,保障监督工作顺利实现效果。所以,要建立完善的保障机制,应当在现有的党内监督制度基础之上,健全工作规范、严格纪律要求、完善程序管理,进一步推动监督过程的公开公正,切实保障监督主体和被监督者的权益不受侵犯。

加强党内监督,推进制度建设,应当切实增强党内监督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健全监督机制、强化监督责任、改进监督方式、加强惩处力度,以严格而具体的规范督促监督职责的落实。制定惩戒性的法规制度,彻查某些监督主体不监督、乱监督等问题,督促并整改某些“懒政”现象,从而调动起监督主体的积极性,营造出良好的监督氛围。

推进党内监督制度建设,事关全面从严治党大局。只有依靠制度建设,强化党内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充分发挥监督制度的优势,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党内监督主体责任缺位、监督执行力不强、程序繁琐重复、具体细则解释不足等问题。要进行党内监督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就需要不断修补制度短板。因此,要不断推进党内监督制度的系统化、程序化、规范化,实现党内监督全方位覆盖。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变化,要进一步清理和整合原有的党内法规法纪制度,将党内监督制度建设放到党的制度建设改革的大局中进行考虑,使这两项工作更好地结合起来。此外,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下,党内监督制度建设应当与国家法律体系进行有机的衔接,构建一个内容科学、框架明确、结构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党内监督制度体系,进一步推进党内监督制度的系统化、科学化和合理化,促进党内监督工作的全面、有效覆盖,在党内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作者为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

【注:本文系2017年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高校监督执纪运用‘第一种形态’问题研究”(项目编号:17SKJ037)的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①蔡志强:《大力推进党内监督制度建设》,《理论探索》,2016年第6期。

责编/谷漩 美编/杨玲玲 史航(见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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