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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如何厘清公私关系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政治是否清明,官员是否廉洁,与能否正确处理好公私关系密切相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作为党的干部,就是要讲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只有一心为公、事事出于公心,才能坦荡做人、谨慎用权,才能光明正大、堂堂正正。”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中国共产党人一以贯之的价值追求。在推进新时代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的征途中,我们面临着许多新问题、新挑战,因此,处理好公私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当前,一些领导干部由于公私观错位,出现了一系列问题。一些领导干部信奉“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或公私不分,或先私而后公,甚至有私而无公。一些人假公济私、损公肥私、以权谋私,把个人利益和小团体利益置于党和人民的利益之上,导致唯利是图、权力寻租等腐败行为的产生,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应该说,腐败现象有着多种诱因,但从思想根源上来讲,就是少数领导干部私心太重。“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作风问题都与公私问题有联系,都与公款、公权有关系。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领导干部必须时刻清楚这一点,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

新形势下,必须坚决纠正部分领导干部在公私观上的错误认识,引导党员干部正确认识和把握公私关系,始终把公放在第一位。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充分认识到:在公私关系中,公是第一位的,私是第二位的。我们并不否认合理的个人利益,但是个人利益的实现必须在道德、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冲突时,个人利益必须服从集体利益。人民利益至上,既是新时代社会主义公私观的核心,也是由党的先进性和内在属性决定的。个人利益必须服从于集体利益,“小家”必须服从“大家”,这是把握公私关系的根本,也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守的政治觉悟。

处理好公私关系,党员领导干部要加强自律。“民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党员领导干部是人民的公仆,要不断提升自身思想境界和认识水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抓作风建设,首先要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性质和宗旨,牢记党对干部的要求”。在公私关系上,党员领导干部应该以高于群众的标准要求自己,不断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不断提升党性修养,对手中的权力心存敬畏,面对各种诱惑时做到公私分明,破除个人私欲、私情和私利的困扰,始终秉持公心、公义、公德,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处理好公私关系,还要加强他律,以扎实有效的制度建设,加强对权力的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构建完善的奖惩机制,对公而忘私者予以奖励,对损公肥私者予以严惩。

严格的自我要求、严密的制度设计,能够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确保领导干部始终秉公用权、秉公执法,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真正换来海清河晏、朗朗乾坤。我们看到,通过“八项规定”“反四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特别是国家监察委员会的成立,大多数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如何处理好公私关系有了更加清醒的认识、更加自觉的行动,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正在进一步形成。但是我们并不能有丝毫松懈,党风廉政建设还需要久久为功,公私界限必须始终分明。

“公者千古,私者一时。”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七年来,始终秉持为人民服务的公心,取得了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的伟大胜利。历史昭示着我们:大公无私的崇高追求始终是共产党人的精神利器。在推进新时代伟大事业的广阔天地中,我们唯有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坚守一心为民、公而忘私的价值理念,才能背负起人民的重托,砥砺前行,向着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奋勇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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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橙涔]
标签: 厘清   公私   领导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