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是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活动的中心,城市发展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引擎。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激发全社会创造力和发展活力,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达成这一目标,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总体国家安全观要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改革创新,抓住城市安全这个“火车头”,为充分发挥城市在整个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提供坚实保障,着力夯实打牢城市公共安全这一前提基础,不断完善城市公共安全风险治理体系,加快解决城市公共安全方面存在的短板问题和主要风险,全面推进城市公共安全风险治理能力现代化。公安机关作为维护城市公共安全的主力军,必须始终把维护城市公共安全作为第一位责任来抓,积极履行城市公共安全卫士职责使命,提升城市公共安全有效供给和保障支撑能力,努力以高质量平安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理念先行、凝聚共识,为提升新时代城市公共安全风险治理能力提供科学指引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为了将维护新时代城市公共安全的美好意愿转化为具体的行动,首先要创新理念思路、统一思想意志、凝聚发展共识。要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理念。国家安全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公共安全工作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为核心目标。城市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和在一个城市具体体现,只有在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指引下,维护城市安全才能方向正确、高效有序。树立安全与发展并重的理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展是安全的基础,安全是发展的条件。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把城市公共安全放到全局中来谋划,把维护城市公共安全的理念、措施纳入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各个环节,推动城市安全与城市发展同步协调,努力以高质量平安服务高质量发展。
树立共治善治理念。在强化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公安主力军作用的同时,引导人民群众、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发挥主体作用,共同防范风险,打造公共安全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命运共同体。树立改革创新的理念。敢于站在推进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高度,对不利于提高安全治理整体合力、整体效能的旧模式旧体系“动手术”,以改革创新的思维和手段,探索城市公共安全风险治理的新模式新方法。树立风险预测预警预防理念。增强风险意识,从过去重视重大案(事)件的应急处置、末端处理模式中“跳出来”,按照发现在早、预警在先、处置在小的要求,不断提高风险发现、防范、化解、管控能力。树立依法依规治理的理念。法治是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基本手段和必然要求,在城市公共安全的规划设计、措施制定、行动落实全流程中,必须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通过有针对性地立法立规工作,确保整个进程纳入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坚持打防结合、防控为先,提高新时代城市公共安全风险防范效能
大数据条件下,我们发现的每一个漏洞、采集的每一条信息,都可能成为防范风险、打赢对手的关键。要坚持用大数据思维指导社会治安防控网络升级,不断增强对各类治安要素的掌控度。要升级基础管控网络,充分发挥新科技优势,在社区基础工作、旅馆业等领域推广视频门禁系统、人脸识别、安全WIFI等技术手段,在寄递网点推广监控联网接入和视频巡查,全面提升基础管控科技含量。推动社区警务与全要素网格相融合,组织指导基层网格力量共同参与社会基础数据、风险隐患动态数据、重点目标管控数据的采集攻坚,进一步提高基础信息采集效率和风险管控效能。要升级街面防控网络,积极探索数据导巡、监巡对接机制。建好用好街面警务工作站,创新完善临街商铺治安联防和巡处一体化工作模式,探索打造“科技+网格”社会巡防机制,切实提升巡防效能,努力让更多的治安问题在街面、在网格内得到有效解决。要升级网络防控网,树立正确的网络安全观,不断增强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意识,扎实开展“净网行动”,深入推进网安警务室和驻站工作组建设,抓好网上公开巡查执法和网络安全宣传防范工作,加大打击网络谣言和有害信息的力度,全面提升网上管控效能。要升级全警情报网,以构建覆盖广、触角深、反应快的情报信息网络为目标,进一步发挥公安民警情报主力军作用,明确全警采集信息、搜集情报的职责和义务,让全警养成随时随地关注社情民意、发现报告疑人疑事的工作习惯、行动自觉。
坚持问题导向,常态长效狠抓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推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模式由“运动式、专项化”向“常态化、长效化”转变,提高排查整改效率,降低公共安全风险事故发生概率。以泰州公安为例,去年针对“进出我市、落脚藏身的涉恐人员不见底,金融、环保、商铺经营等领域的涉众型矛盾不见底,面广量大的公共安全隐患不见底,日趋复杂的网络空间安全威胁不见底,层出不穷的新业态新组织不见底,可能以极端方式报复社会的危险人员不见底,散失社会面的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非法危险物品不见底”等问题,以“底数清、情况明、管控准、防范严”为目标,专门制定实施“七个不见底”风险隐患排查攻坚两年行动计划,建立了常态化、长效化治理特定风险隐患的模式,进一步提升了风险隐患的超前发现、研判预警、精准管控、快速处置能力。
更加注重预测预警预防。根据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风险隐患形成规律,依托物联网技术、智能安防系统、大数据模型等,加强与公安机关职能有关的城市安全风险评估指标体系的研究,定期开展系统性风险评估,逐步探索建立“科技+人力”“传统+现代”的风险预警模式,全面加强对风险隐患苗头先兆的研判、预警、防范和处置,力求将矛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例如,利用数据模型建立“预警触发型”治安问题专项治理机制,强化对社会治安状况监测,一旦某类案件超过发案预警线,自动触发专项治理。
全面提升应急处突能力。根据不同类型的城市公共安全突发事件,结合现场风险等级分析评估结果,建立健全更具针对性、实战性的处置预案,实现公安预案与政府其他部门预案、企业预案、社区预案的有效衔接及数字化管理、智能化应用。着眼实战需求、瞄准打赢目标,全面加强实战练兵机制建设,常态组织开展“关城门”等应急演练活动,提升公安机关应急处置水平。健全公安应急物资储备调用机制,建强武装巡逻力量、应急处突力量、合成行动队、灭火救援专业队等队伍,配齐配强特种车辆装备,确保随时响应集结、快速反应处置。创新完善奖惩激励机制。实践证明,仅仅靠单一的行政命令来推动城市公共安全风险治理,很难收到预期效果。要在明确各警种部门维护城市公共安全职责任务的基础上,建立明晰的考核奖惩机制和责任追究负面清单,进一步提升维护城市公共安全的效率和现代化水平。结合泰州公安实际来看,将公共安全事故亡人数作为相关职能部门和派出所的考核指标,纳入全市公安机关综合绩效考评体系,明确提出凡是辖区发生亡人公共安全责任事故的,职能部门和派出所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两年内不得提拔,同时根据责任认定结果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凡是发生较大以上亡人事故的,属地派出所所长一律先免职、后处理。
坚持科技引领、数据支撑,提升新时代城市公共安全风险治理的智能化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科技创新就像撬动地球的杠杆,总能创造令人意想不到的奇迹。在“互联网+”、大数据时代,谁占据了数据优势,谁就占据了维护城市安全稳定的制高点。公安机关要依托科技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建设,深入推进“智慧公安、数据警务”建设,全面提升城市公共安全风险治理的智能化水平。
要构建广泛智能感知的科技防控网络。抓住深入推进“雪亮”工程的有利契机,建好用好视频监控这个当前最主要的感知手段,全面推动监控智能化改造和人脸(车辆)识别系统建设,打造全天候、全联网、全共享、全智能的视觉感知层。持续抓好“数据天网”工程建设,推动城市“三道包围圈”智能化升级改造,加快重点场所部位“微卡口”“多功能嗅探式”设备建设,努力做到来能知晓、动知轨迹、全程掌控。充分利用物联网监测、大数据分析等最新技术,加快智慧交通、智慧消防、智慧危管、智慧街区(社区)等工作推进力度,实现对各类风险隐患的智能感知、分析、报警和自动形成问题解决方案。
要打造“城市公共安全大脑”。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科技的支撑下,全面构建以主战平台为主,各类业务系统、专业手段、工具模型为辅的创新集成应用体系,推动各类与城市公共安全相关的数据资源全量汇聚、融合贯通、上云应用。加大智能人像、语音识别、机器深度学习等新技术的引进和攻关力度,加快警务移动终端、智慧辅助决策指挥平台、公共安全视频云平台、城市公共安全监管平台等系统建设,全力抢占维护城市公共安全的科技制高点。吸收借鉴现代科技企业研究成果,发动广大民警总结提炼技战法,建立一批满足不同实战应用场景的数据分析模型供全警应用,真正让人工智能拓展延伸民警实践智慧。建立与大数据建设相适应的警务运行体制机制。全面构建数据集中智能应用和全警自主应用模式,创新完善大数据指挥服务中心功能,探索建立数据规划、指挥服务、治安防控、侦查破案等实体运转中心,推动数据、情报、指挥、行动、服务一体化运转,全面增强新模式新机制的体系化作战能力。
坚持多方参与、联动融合,全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公共安全风险治理体系
当前,城市公共安全风险跨界性、关联性、复杂性增强,“一家单打独斗”已经成为过去。维护城市公共安全要在党的统一领导下,统筹政府、市场、社会力量,打造权责统一、风险共担、成果共享的命运共同体,切实增强城市公共安全风险治理的整体性和协同性。
健全完善维护城市公共安全监管执行机制。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党政领导将维护城市公共安全作为“第一责任”“第一工程”来抓,把安全工作与全局工作、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从人力、物力、财力上提供更多支持和保障,切实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党委政府的统揽下,分类分级、压实压紧部门单位的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健全联动协作机制,落实常态长效机制,打造职责清晰、事权明确、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形成强大公共安全监管合力。坚持依法管控,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公安与安监、交通、邮政等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用足用好《反恐法》《内保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对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健全单位消防安全承诺、失信“黑名单”、安全诚信评价等制度,督促推动相关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健全完善城市公共安全社会动员机制。继承和发扬“枫桥经验”优良传统,进一步总结深化泰州“平安义工”“一滴水”社会动员工程经验做法,引导更多群众参与到城市公共安全风险治理中来,最大限度激发平安建设的内生动力和整体合力。
积极探索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组织发动群众的新途径新机制。创新完善奖励举报、以奖代补、志愿积分服务、发放微信红包、义工便利店等激励机制,充分利用网络、电话、短信、APP、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推动警民共治、实现治安众筹。例如,研发专用APP或模块,搭建便捷高效的沟通联络平台,鼓励群众对违法犯罪行为、公共安全隐患“随手拍”。
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良性互动。要善于借力新闻媒体,传播公安正能量,吸引更多群众关注平安建设,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通过购买服务、项目外包、合作共建等方式,引进更多高校院所、科技企业、专家人才的资源技术,努力打造更多先进公共安全科技产品。
健全完善城市公共安全风险协同治理机制。针对江苏省沿江八市一体化进程的加速、违法犯罪的交织融合、社会治安关联度增大、矛盾风险同质同源、流动人口犯罪更加突出等诸多新问题,公安机关维护城市公共安全,要按照“常态、共享、联动、共赢”的理念,重点围绕情报信息互通共享、重大安保任务互援互助、重点人员联控共管、重大突发事件联动处置、突出社会治安问题联合整治、优势警务资源共享利用、网络风险合作治理等内容,搭建一体化警务协作平台,建立区域警务协作机制,打造扬子江城市群警务共同体,推动形成求同存异、优势互补,责任共担、联动融合,共建共享、合作共赢的良好局面,提升维护区域安全稳定的工作合力。
【本文作者为江苏省泰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公安部现代警务改革研究所、江苏省公共安全研究院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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