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大历史任务。当前乡村文化建设面临的最突出问题是城市化、工业化进程中农村公共文化空间的普遍弱化,表现为农村文化建设主体的空心化、政府公共文化供给失衡以及传统乡土文化价值认同危机。因此,重建农村公共文化空间,是未来实现乡村文化振兴的重要途径。
【关键词】乡土文化 公共文化空间 公共文化服务 【中图分类号】G127 【文献标识码】A
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当前,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在乡村最为突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矛盾的必然要求。
2018年2月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公布,提出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见》第五部分提出“繁荣兴盛农村文化,焕发乡风文明新气象”,要求我们必须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提升农民精神风貌,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不断提高乡村社会的文明程度。
乡土文化振兴应当成为乡村振兴战略的灵魂
中国文化的本质是乡土文化,中华文化的根脉在乡村。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的开篇便指出:“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乡土性的。”人们常说的乡土、乡景、乡情、乡音、乡邻、乡德等,都是乡村文化的重要构成部分,也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基本内核。
然而,中国乡土文化的价值一度因为战争破坏和经济发展等原因被低估。自晚清以来,在主要是与“工业西方”比较中视中国为“农业国家”的人士里,把“乡土”看作“落后者”的人居多数。而一旦在此二者间划上等号,持这种看法的人自然便把中国落后的原因与出路都归在了“乡土”之上:乡土既是落后的表现,又是落后的基础。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工业化初始阶段,通常是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前期积累,加之一些地区重经济、轻文化的发展理念直接导致乡土文化受到轻视,阻滞了乡村文化的传承。
在当前我国大力振兴乡村的背景下,乡土文化的价值亟待被重新认识,乡土文化振兴应当成为乡村振兴战略的灵魂。文化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方面,中国乡村振兴离不开乡村文化振兴。2018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提出“五个振兴”的科学论断:即乡村产业振兴、乡村人才振兴、乡村文化振兴、乡村生态振兴、乡村组织振兴。推动“乡村文化振兴”,要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和公共文化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挖掘优秀传统农耕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培育挖掘乡土文化人才,弘扬主旋律和社会正气,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改善农民精神风貌,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乡土文化在传统乡村治理以及现代文化建设过程中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乡村文化振兴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题中之义。
乡村文化传承与发展的主体是农民,但是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农村人口加速向城市流动,越来越多的“空心村”出现,农村公共文化空间日益丧失,乡土文化的传承变得困难,乡村文化振兴任重而道远。
城乡二元结构带来的影响日益加深,文化建设不平衡问题凸显
农村公共文化空间是农村文化生发、传承的载体,也是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的重要场所,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农民物质生活和精神世界的状态,影响着乡村社会的道德价值和秩序体系,对农村的稳定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日益加速的城镇化进程推动农村人口大规模、持续性向城镇迁移,基层农村文化呈现“空心化”与“格式化”的特征:传统的基层社会关系结构逐步瓦解;农民文化需求不明确,表达机制不健全,公共文化服务内生动力不足;农村社区文化认同日益弱化;农村旧的社会结构瓦解,新的社会结构正在探索建立的过程中。
城镇化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居民的生活环境,但是物质生活的富足,越来越不能掩盖精神荒漠的蔓延,而随着城乡二元结构带来的影响日益加深,文化建设的不平衡问题更加凸显,公共文化空间被逐步弱化。
一是农村文化建设主体空心化。农民是农村文化建设的主体,但是由于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大量农村人口出于生计或者发展考量,选择前往城市工作或定居。2018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新型城镇化战略实施的5年来,我国城镇化率从52.6%提高到58.5%,8000多万农业转移人口成为城镇居民。武汉大学国家文化发展研究院2013年全国“农民工文化生活调研”数据显示,农民工年龄大多集中在19到40岁之间,处在41到60岁之间的农民工约占总体的30%,而18岁以下和61岁以上的农民工相对较少,这说明在我国农民工团体中,青壮年农民工是其中的主力军。城市化和市场化吸引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和文化精英离开乡村,导致乡村文化发展的公共资源(资金、技术、人才等)流失,从而削弱了乡村文化发展的根基。而且以留守老人和儿童为主的农村社会,文化消费动力不足,公共文化参与率偏低,导致公共文化空间出现结构性陷落。
二是政府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失衡。繁荣农村文化,焕发乡风文明新气象,颇为重要的一点就是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按照有标准、有网络、有内容、有人才的要求,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基层人民的基本文化权益。十八大以来,政府逐步推进一批高水平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持续促进了一系列面向城乡、面向农村的重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项目扎实落地,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农家书屋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工程等一系列文化惠民工程在基层顺利开展,基层的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显著提升。但是,受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由政府主导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在一定程度上仍存在管理模式相对固化、设施配置落后、文化服务内容单一等问题,与居民的文化生活不能有效衔接,造成一定的资源闲置和机构空转。并且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日益完善,以及互联网在农村地区的普及,农村居民的文化需求更加多元和自主化,传统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模式与居民文化消费的自主性选择之间出现了结构性失衡。
三是传统乡土文化认同危机。由于我国长期以来的城乡二元结构对立和农村地区欠发达等因素制约,我国一些地区的乡村发展一直处于滞后状态。中国著名社会学专家贺雪峰教授指出,农民外出务工有两种不同的逻辑,一种是为了提升村庄生活质量,务工逻辑服从村庄生活的逻辑。另外一种是积攒进城安居所需的费用,或者说是积攒逃离村庄的费用。由于城市在经济和文化上的优势地位,第二种务工逻辑将日益成为主流,越来越多的农村人选择追求更现代化、更主流的城市生活。在现代化、市场化和网络化的裹挟下,农村地区的文化生活内容和生活方式逐渐向城市靠拢,致使传统乡土文化陷入认同危机。
农村公共文化空间重建:激发农村内生文化力量,克服传统文化管理和供给模式弊端
现代化、城镇化进程给传统农村社会结构和生活方式带来了颠覆性的改变,作为一种强大的力量,现代化和城镇化所具有的经济理性和社会流动性冲击着传统农村社会的共同体意识和社区文化模式,瓦解了传统社区结构,基于农村社区“差序格局”的公共性准则松动,农村文化建设的“空心化”和“格式化”将呈现出一种过渡形态。作为农村居民人际交往、信息集散的重要空间,农村公共文化空间无疑是激发农村内生文化力量、克服传统文化管理和供给模式弊端、振兴乡村文化的重要途径。
农村公共文化空间是农村居民参与文化生活的场所和载体,不仅具有地理学上的空间意义,还具有社会学意义上的公共精神和归属意识,在农村文化的发展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农村公共文化空间具体包括以日常文化生活为主的公共文化空间,如集市茶馆,甚至是房前屋后等与农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场所和场景;以传统文化活动为主的公共文化空间,例如宗庙、祠堂等宗族祭祀场所等;以政府文化福利为主的公共文化空间,主要包括政府提供的以“三馆一站”公共文化设施和“文化下乡”文艺演出为代表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以及各种文化惠民福利设施。
公共文化空间在农村文化的建设和发展中扮演了重要角色。生活类型的公共文化空间作为农村居民日常的社交场所,通常是一个村落的信息集散地,是吸引人们走出私性文化空间的“文化磁场”。在文化同质化日益加剧的今天,传统文化空间往往是一个村落特殊的文化标识,对乡村文化的传承具有重要意义;政府提供的福利型文化空间不仅承担着文化服务功能,还是实现乡村文化治理的重要平台。在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针对当前农村公共文化空间出现不同程度弱化的问题,重构农村公共文化空间可以从以下几点出发:
一是激发农民的文化自主性,保护原生公共文化空间。农民是乡村文化建设的主体,乡村文化建设成果与农村居民的文化参与意愿息息相关。原生的公共文化空间包括日常生活类型的公共文化空间和传统文化空间,是乡土文化和智慧的集中体现。要发挥农民在农村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应该尊重农村文化生成法则,将原生公共文化空间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支持范围,将农村文化能人和自发文化组织纳入公共文化服务队伍,实现对原生公共文化空间的保护,为乡村文化的传承与发展保留人才和空间。
二是优化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拓展福利型公共文化空间功能。国家主导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以及文化惠民工程所形成的公共文化空间,在提升农村居民文化福利和农村文化治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提升福利公共文化空间的使用效率,建议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在增加“资源总量”的同时,进一步优化基层公共文化资源配置,构建集宣传教育、信息服务、科学普及、文化娱乐、体育活动等于一体的多功能、体验性强的公共文化空间。不仅为农村的留守老人和儿童打造日常休闲娱乐的空间,也为从城市返乡的人员提供了更多文化消费选择。
三是协调政府与市场,创新农村公共空间运行机制。农村文化建设需要持续推进制度创新,打破壁垒,形成基层文化建设中的政府和市场合力,鼓励探索制定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的政策,加快形成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方联动、多方协同的文化管理体制。各地政府应充分关注基层群众的文化需求,建设一批个性化、综合性的农村公共文化空间,进一步提高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效率,更好地保障农村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
乡村振兴是国家发展战略及未来一段时期内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点,其中文化建设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方面,也是解决基层社会主要矛盾的抓手之一。当下乡村文化建设的主要任务是重建乡村公共文化空间,通过激发农民的文化自主性,创新公共供给模式和公共空间运行机制,使之成为传承乡土文化、培育现代文化精神、保障农民文化权益和实现乡村文化治理的重要平台。当然,农村公共文化空间的重构不是一蹴而就的,无论是在理论建构还是在实践操作层面,都亟待开展更多的研究探索。
(作者为武汉大学国家文化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教授、博导;武汉大学国家文化发展研究院博士研究生侯雪言对此文亦有贡献)
【注: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我国农村公共文化空间机制设计研究”(项目编号:17BGL14)的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①费孝通:《乡土中国》,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年。
②徐新建:《“乡土中国”的文化困境——关于“乡土传统”的百年论说》,《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年4月。
③陈波、耿达:《城镇化加速期我国农村文化建设:空心化、格式化与动力机制——来自27省(市、区)147个行政村的调查》,《中国软科学》,2014年第7期。
④贺雪峰:《乡村社会关键词——进入21世纪的中国乡村素描》,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10年。
责编/王妍卓 美编/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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