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面对资源约束与农产品生产成本上升的现状,农村三产融合发展呈现出新的特征,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探索并实践农村三产融合发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拓展农业农村功能,实现农民增收,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农村三产融合 “三链”重构 技术创新 【中图分类号】F323 【文献标识码】A
2015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了“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即农村三产融合发展。2017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又着重提出了要“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要求“壮大新产业新业态,拓展农业产业链价值链”,进一步推动农村三产深度融合发展。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继续“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在政策的支持下,我国农村三产融合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形成了新型业态,对农业全产业链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仍然需要重视其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践行农村三产融合发展多元化路径,缓解农业生产与农产品价格的“剪刀差”压力。
农村三产融合发展的新业态、新技术、新要素、新模式
我国农村三产融合发展与农村发展高度契合,表现出新的特征,具体体现在新业态、新技术、新要素和新模式四个方面。
一是新业态,即农村三产融合之后产生的新型业态。新业态与传统单一的一二三产业相比,在技术基础、资源配置方式以及产品属性等方面大有不同,新业态是对传统农村产业体系的更新与拓展。比如,传统的手工农业生产模式转变为工厂农业模式,传统的种养殖农业功能和形式拓展为生态农业、会展农业、休闲农业等多种业态形式。
二是新技术,即农村三产融合发展过程中用以转变传统农业生产方式和创新农业产品的新型技术,其中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代表。新技术促使土地、人力、资本等要素资源得到有效配置。比如,农村第二产业与第三产业的融合,第三产业带来的信息服务融入了传统农业,催生了“互联网+农业”“精准农业”以及“智慧农业”等新型产业与产品。
三是新要素,即农村三产融合过程中对农业所提出的新的要素要求。新的要素要求在传统农业劳动、资本、技术等要素的基础上拓展为研发、信息、管理、服务、金融、咨询、生态等要素。通过多样化的要素整合、配置与利用,能产生良好的倍化作用。
四是新模式,即农村三产融合发展后形成的新型农业经营与管理模式。新模式包含新型的经营主体,即同一经营主体可以同时参与一二三产业的经营与发展,极大地拓展了经营主体经营范围,使得经营主体以及经营产业具备不同的资源禀赋,推动传统的农业“生产型”经营主体不断向“经营型”经营主体和“综合型”经营主体转变,传统要素得到重新配置,产业发展逐步趋于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
农村三产融合发展存在的问题
要素流通不畅。农村三产融合发展,需要保证土地、资金、人才、技术四个要素流动畅通。然而,我国部分农村存在要素缺失与限制问题。比如,在土地方面,土地流转不畅,农业集约化经营、特色产业发展难以实现;在资金方面,农民贷款难、融资渠道单一,农村三产融合发展缺少充足的资金;在人才方面,集农业种植、生产、经营、管理、金融等多领域交叉的复合型人才缺失,农村企业管理水平大大降低;在技术方面,技术研发与应用滞后,农村企业市场缺乏竞争力。
“三链”拓展不足。与农村三产融合发展息息相关的“三链”,即产业链、供应链及价值链的拓展不足,直接影响了农村三产融合新业态的形成与发展。农村三产融合发展的根本在于延长和拓展“三链”,然而当前“三链”的拓展并不彻底,拓展效果不理想,使得农村的产业融合普遍集中在一二、一三或者是二三产业融合,同时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的新业态较少。
质量与技术保障缺失。由于农产品质量与技术难以得到保证,深加工有限,且生产、运输、存储和销售等环节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染问题,农村企业品牌的打造受阻。
利益协调不善。现阶段我国农业产业不断发展,农民合作社、农产品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大量出现,但是农民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价值链中的话语权不足,农民与其他参与主体之间未能形成合理的利益协调关系,使得农村的利润获得量较低,大量的利润流向农村外,利益分配失衡。
政策支持力度不够。虽然国家的相关政策性文件开始倡导实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在战略方针上提出了完善的指导思想和实施路径,但是在农村三产融合发展的配套支持政策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完善之处,尤其是市级以及县级层面的三产融合发展政策仍处于较为模糊的状态。
农村三产融合发展推进路径
深化改革,疏通要素。考虑到农村三产融合发展的要素要求问题,农村应进一步加大对土地、资金、人才、技术四要素的培育与应用。首先,通过农村制度改革和农业结构优化,拓展要素流通渠道,营造要素流通环境,为农村三产融合发展提供坚实的要素基础保障;其次,打破城乡各区域间的界限,改革要素流通与配置政策,保证要素流通和交易行为的合法性、顺畅性,进一步合理优化要素配置,提高要素生产率;最后,加强土地流转、拓展融资渠道、吸引综合人才、加强技术创新,建立完善的生产要素集合。
重构“三链”,拓展业态。一方面要紧抓当前农村三产融合发展政策与市场环境机遇,紧密连接一二三产业关系,以全服务、全要素、全产业为原则,持续推动现代农业产品品牌化建设,合理建设农村产业园区,打造产业化、社会化、标准化生产与服务,积极培育多元化产业,为农村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进一步推动农业增产增效工作。另一方面要推动产业化升级,促进一二三产业在相互连接的基础上不断多方拓展延伸,形成“三链”闭环,促使“三链”效益最大化。
创新技术,建设品牌。首先,在农村三产融合发展中不断渗透现代农业信息技术,提高企业深加工能力,促进农村农产品“走出去”,形成良好的品牌效应;其次,借助现代管理理论,分析市场、消费者与竞争群体,明确市场细分和定位,科学确定产品卖点和特点,加强品牌营销,提高农村企业核心竞争力。
引导开发,协调利益。农村三产融合发展中的各方利益协调,尤其是农民参与方的利益保证,不仅需要政府的合理引导,还需要市场的合理开发。在政府引导方面,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服务性功能,保证各参与主体的合法权益,同时鼓励农民积极参与,分享农业下游收益,吸引工商资本不断融入,增加经济收益;在市场开发方面,充分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与调节作用,合理协调利益分配,实现多方共赢。
完善政策,培育主体。细化农村三产融合发展相关政策,提高政策的可操作性,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而为农村三产融合发展全面发力。首先,应制定产业融合发展配套的金融、税收、财政等相关政策,为产业融合、产业链拓展提供支持与帮助;其次,改革农村三产融合相关政策,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指导性。通过政策方面的支持,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帮扶与培育,从而更好地推动农村三产融合发展,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
(作者分别为内蒙古农业大学副教授;内蒙古财经大学副教授)
【注:本文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编号:71163024)和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项目编号:2016NDB015)的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①李英震、宋宝剑:《农村三产融合发展研究综述》,《大连民族大学学报》,2017年第6期。
②杨尚勤、何予平等:《推进农村三产融合发展》 ,《中国财政》,2017年第10期。
③欧阳胜:《贫困地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模式研究——基于武陵山片区的案例分析》 ,《贵州社会科学》,2017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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