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华东政法大学中国法治战略研究中心副主任 阙天舒、华东政法大学政治学研究院科研助理 张纪腾
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整体性崛起,开启了一个全球经济治理主体多元化的时代。然而,原有全球经济治理体系的失衡及有效性缺失的问题并未得到根本解决,经济格局与金融权力之间仍旧存在错配,从而限制了全球整体性发展的空间。为此,有必要发挥新兴经济体在全球经济治理变革中的作用,坚定支持经济全球化和多边主义,进而构建一个权力和责任基本对称、发展共同利益和促进各国利益相结合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
确保权责对称
当前,全球经济治理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新兴发展中国家对全球经济增长所作出的贡献不断增加,但在全球经济治理中未能形成对称的权力、相匹配的话语权和合理的报偿机制,从而导致治理体系有失均衡。特别是,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仍旧掌握全球治理机制和国际规则制定权,并通过资本和货物链向发展中国家转嫁危机。由此,需要对全球经济治理中的代表权、话语权进行重新调整分配,以保证全球经济治理体系的权责对称。
第二,全球经济制度的繁多导致某些领域内形成了若干“机制复合体”,使其无法在全球经济治理中展现足够的有效性。比如,尽管跨国企业在多重规则的制约下,受到更有力的监管,但也使之付出了大量的合规成本。同时,在全球经济规则重构的背景下,未能充分考虑多边情况及不同区域差异的贸易协定,一定程度上也影响到了世界经济的复苏。
第三,由于世界各国经济理念和经济状况存在不一致性,“经济民族主义”在全球经济治理中逐渐抬头。经济理念和经济状况的差异,还导致全球经济治理体系中达成的政策执行力和效果不一。这种情形一旦产生和蔓延,将刺激其他相关国家采取反制和对抗行为,从而不利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
第四,非传统的、突发性的经济问题频发,对全球经济治理机制的弹性提出了新挑战。当前,全球经济治理与区域经济治理、各国国内经济治理之间的联系和互动不够充分,尤其是难以在短期政策上形成有效共识。一定意义上讲,以传统“二维”方式构造的全球经济治理机制,无法匹配“多维”的全球相互联结性现实,从而无法应对新的全球经济治理难题。
第五,地缘政治外溢效应的扩大,导致全球经济治理中“黑天鹅”事件多发。不时显现的地缘冲突导致未来的不确定性上升,不仅使得全球经济和国际金融市场运行中“黑天鹅”事件增多,而且导致市场恐慌度不断上升,生产经营者和投资者信心受到打击,全球资本的流向稳定性随之降低。
第六,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和完善,依旧受到霸权政治的困扰。特别是,美国作为全球经济治理体系的重要一方,通过滥用治理权力、突破治理规则,获得了国际货币特权、金融话语强权和国际金融霸权,并通过各种货币和金融手段制造“美元陷阱”,以实现对其他国家的经济掠夺。这种自我利益的膨胀和治理权力的滥用损害了世界各国的正当权益,对全球经济治理体系产生负面影响。
减少“共识赤字”
全球经济治理要适应不断变动的新形势和新环境,并在全球化面临新挑战的过程中发挥更大作用。为此,需要对有关运行体制和机制进行调整完善。就中国而言,需要通过不断寻求共同利益、采取非零和博弈等策略,将日益增长的综合国力转化为全球经济治理体系中的制度权力、影响力与塑造力。
明确战略意图,保持战略定力,对全球经济治理趋势要有战略预判和政策准备。一方面,把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的立足点放在拓展改革发展空间之上,努力获取与自身实力相匹配的制度权力与国际话语权。另一方面,按照渐进性、合作性和国内外统筹性等原则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防止过度的战略突进导致国家实力和战略资源损耗。
提升综合实力与治理能力。一方面,推进“一带一路”和亚太自由贸易区建设,加快商品和服务贸易自由化进程,加大产业转移效能,在全球价值链分工体系下进一步巩固和释放中国的影响力。另一方面,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化压力为动力。要进一步疏通产业要素流动渠道,推动优质产业要素集聚和富余产业要素转移,促进国内各个地区的分工与协作,进而为产业成长蓄积能量。
坚持以平等为基础、以开放为导向、以合作为动力、以共享为目标的全球经济治理观。重点在于G20机制、国际经济组织、区域经济组织三个战略平台,亮点在于“一带一路”、亚投行、金砖国家和上海合作组织等增量改革。要进一步破除地缘政治博弈的惯性,加强与广大发展中国家合作,保持与发达经济体的良好沟通,减少全球经济治理中的“共识赤字”。同时,在贸易投资便利化、金融风险防范、货币和汇率协调等方面积极寻求建立多种经济合作机制,进而为区域内互联互通提供机制支撑。
加快全球经济治理机构的民主化改革,坚决维护多边自由贸易体系。要积极支持发展中国家参与新一轮国际经贸规则的制定,在目标规划、议题协商、制度架构等方面创造条件,以更好地维护新兴经济体的利益。要同发展中国家坚守公平正义,共同维护多边主义和以世贸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旗帜鲜明地反对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