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强化协调配合。团结协作是搞好管理的基础。法院是一个整体、一个团队,要做到一个目标一条心、一个声音一股劲,必须加强协调配合。要理顺条块、部门、人员之间的工作关系,明确各自的职责和分工,搞好相互协调和沟通,建立完善条块之间、部门之间、内部人员之间的配合机制,形成“一盘棋”,坚决防止和克服“有的干、有的看、还有个别在捣蛋”的现象。
要完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组织好先进集体、优秀公务员、先进工作者等评选活动,激发管理内在动力。要建立起鼓励多干事、干好事,敢干事、善干事,能干事、不出事的激励机制,营造一种干事光荣、偷懒可耻、旁观遭冷的良好氛围。
三、不断优化管理的方式方法
管理是一种生产力,是一个组织生存发展的重要条件和社会进步的推动力量。加强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注重全面,也要突出重点;既要从严从实,也要科学有序。
要抓住严格管理这个前提。俗话说,严是爱,松是害。法院管理要坚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切实把严的标准、严的要求、严的措施落实到审判管理、队伍管理、政务管理等各项管理之中,落实到每一项工作、每一个岗位、每一起案件、每一项事务之中。如果不把住严格管理这个前提,一切管理方式都将是无效的。
要注重民主管理这个重心。高度重视广大干警在管理中的主体作用,不断拓宽干警参与管理的内容、范围和方式。尤其是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废除和涉及干警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都要事先广泛征求干警意见,加强事前沟通交流,事中、事后的公开通报,自觉接受干警的监督。这样,才能增强干警对管理的认同,从而自觉参与管理,真正服从管理。
要抓住促进自我管理这个基点。他人管理是外在的管理,是以外力促使其去做或不去做;自我管理则是内在管理,是自愿做或自觉不去做。一方面,外部管理再严格、再严密,也会有疏漏或管理不到的时候和地方,这时候就必须依靠干警自我的内在管理;另一方面,如果干警心不甘、情不愿,再强大的外力,也难以持久,稍有松懈,外部管理就可能失效。正所谓“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就管理本质而言,自我管理是最好、最有效、成本最低的管理,也是做好管理的基础。因此,要发挥好干警自我管理的作用,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干警对管理的认同,不断激发自我管理的内在潜能,在行动上自觉按照纪律要求、制度要求、单位要求、领导要求去做,从而收到“无须扬鞭自奋蹄”的效果。
要运用信息化这个手段。没有信息化就没有人民法院工作的现代化。强力推进信息化,其中一个重要的支点,就是要以智慧法院建设为引领,着力加强审判管理,构建精简高效、服务审判的新型扁平化管理模式。这是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进一步强化人民法院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的必然选择。要认真落实中央司法改革部署,着力构建以平台建设为抓手的扁平化管理模式,积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建设科学有效的法官业绩综合管理平台、审判业务综合管理平台、司法服务综合管理平台、队伍综合管理保障平台等工作平台,将涉及执法办案、队伍建设等各项法院管理职能全面纳入平台管理之中,有效促进司法管理精益化现代化。各级法院的主要领导同志要熟练掌握大数据系统的使用功能,随时登录平台,查看审判运行态势,对审判执行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做出反应、分析原因、提出对策。
四、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领导班子是一个单位的领导核心。领导班子成员,既是领导者、指挥者、组织者,更是管理者,担负着重要的管理职责。班子成员把分管领域、分管部门管理好了、管理到位了,大家力量合在一起,这个单位也就管理好了;如果有哪位班子成员管理没有到位、管理出现缺位,就如同木桶上的短板,其他同志再努力,也不能弥补这块的缺失。因此,领导班子成员要发挥在管理方面的重要作用,真正担负起、履行好对分管领域、分管部门管理的主体责任,齐抓共管,齐心合力把人员、案子、事情管起来、管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