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科学合理的校规往往具有深刻的教育内涵,可以有效规范师生行为,促进教学和学术研究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形成积极向上的校风学风;不当的校规则浮于事务表面,缺乏思想内涵,偏离育人根本,一些异化后的“奇葩”校规更是被吐槽为“笑规”,对学校办学和学生发展产生消极影响。高校校规建设需把握正确的价值导向,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
【关键词】高校 校规 教育 【中图分类号】G47 【文献标识码】A
合理的规章制度是高校培养人才的重要保障。近二十年来,高等教育大众化快速发展,生源结构和培养目标更加多元化。大学生人数急剧增加,一些新增院校办学基础薄弱,教学管理制度建设滞后,学生管理难度加大。
一些异化后的“奇葩”校规被吐槽为“笑规”
高校管理涉及思想政治、教学、科研、社会服务、行为规范等方面。但是有的校规不符合教育管理的一般原则,简单粗暴,有损学生的权利;有的则脱离学生教育实际,缺乏可操作性。一些异化后的“奇葩”校规被吐槽为“笑规”,在学校和社会上产生负面影响。
某些高校不同程度地存在“行政化”的管理导向,不利于学术发展。个别高校忽视学生的权利,也难以保障学生履行其义务。如随意更改年度评奖要求和学业考核成绩计算方法,急功近利、盲目攀比,片面追求学生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的数量,忽视学生的全面培养。这种做法会加重学生学习负担,导致科研浮躁风气蔓延。
受教育教学资源不足制约,有的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偏离育人重心。在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中,众多高校走外延式扩展之路,优质师资和教学资源短缺。高校把学生管理从教育教学管理中分离出来,简化为辅导员工作。有的高校教学管理松懈,学业要求降低,校园成为游客的观光场所,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难以保障。还有院校将实践教学中必要的实习活动与经营创收挂钩,把学生实习变为赚钱之道。这类现象不仅损害学校声誉,也降低了高校人才培养质量。
有的学校不重视教务管理,学业考试管理不到位,学业成绩评定不规范。目前,高校学生人数众多,学科分布广,学业成绩评定如何做到公平公正,对于任课教师和教务管理者提出了新的要求。有的任课教师评分标准过严或过宽,甚至由其助理评定成绩,不能客观反映学生的学习成绩。在体育考核方面,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明确要求,“学生体育成绩评定要突出过程管理,可以根据考勤、课内教学、课外锻炼活动和体质健康等情况综合评定”。但是在实施过程中,有的学校为省事,对于学生体育成绩评定,只依据一次单项测验结果,这种做法难以全面反映学生的体育能力和身体素质。
在学生行为规范管理方面,一些院校管理措施简单化,随意性较大。为便于管理,有的高校以处罚代替管理,或以考试成绩抵消记过处罚,规定学生代表学校参加省级及以上比赛获得名次,一次可免除记一次大过;受过处分的毕业生,若考上研究生、公务员等,可酌情取消处分。这些规定忽视了法治和品德修养的重要性,并非治本之策。
一些高校无视大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将大学生管理中小学化,不能有效发挥管理效能。如有的高校规定,学生须删除电脑和手机游戏,否则就没收手机和电脑。为保障课堂教学,上课前学生须交出手机,推出点名“神器”,人手一机、唯一编号,打开发射终端可点名、可答题。上课时人手一张座牌卡,每晚睡前还要打指纹卡考勤。有的学校早操管理规定,对出勤率低、组织不力的学院、班级给予通报批评。大学生是成年人,与其采取这种机械生硬的管理办法,不如为大学生提供优美的学习环境和更多的选择空间,激励学生主动、灵活地学习。
在生活管理方面,有的学校为防止学生夜不归宿,要求每个宿舍在熄灯前上传“全家福”照片,确认所有同学都已回宿舍。老师还会经常更换“口令”,让同学们与不同物品合影。也有学校制定禁酒令:“一经发现,学校将把你醉酒后的照片,用邮政特快的传递方式送达你父母。”若发现寝室楼道堆放垃圾,整层楼都将接受断电处罚。这些规定显得简单粗暴,引起学生群体的逆反心理,也损害学生自尊。
高校校规建设需把握正确的价值导向
科学合理的校规往往具有深刻的教育内涵,可以有效规范师生行为,促进教学和学术研究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形成积极向上的校风学风;不当的校规则浮于事务表面,缺乏思想内涵,偏离育人根本,对学校办学和学生发展产生消极影响。高校建设校规需把握正确的价值导向,培养更多高素质人才,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
在指导思想上,坚持以育人为本,从大处着眼、小处入手,切实发挥校规的育人功能。以育人为本,就是要遵循高校人才培养的一般规律,围绕人才培养的目标,开展学生管理工作。在办学过程中,需切合大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及学校办学目标,理论联系实际,制定符合实际的校规。从大处着眼,就是要把思想品德教育和人格养成置于学生管理工作的首要地位。良好的思想品德是行为规范的基础,心正则身正。高校制定校规,须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促进品德修养。要维护学生的自尊,培养自信与自治能力,提升学生的人格境界。通过思想教育和管理规范,把国家和社会对于大学生成才的基本要求内化为学生的自觉意识和行为规范。从小处入手,要关心学生生活,把教育规范融入生活细节之中。
值得注意的是,在高校管理中,管理者首先要遵守校规,以身作则。孔子曾言:“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这也表明,高校学生管理不是单纯地约束学生,校规的有效实施,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需要包括管理规范制定者在内的全体师生的共同维护。
在管理规范上,需要增强法治观念,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细化教学管理、学业管理和生活管理,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发展。高校应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具体的学生管理条例,教师和管理者应知法、守法,自觉维护学生各项权利,督促和保障学生履行义务,使教育教学管理与生活管理相互协调。
为了适应高等教育大众化、普及化发展需要,高校需不断变革和完善学业考试管理制度,更新学业评价手段,鼓励学生创新。针对不同学科、不同类型课程的教学实际,采取合理的学业评价方式,客观公正地评价学习结果。注重人格修养和校园文化建设,提高大学生的人文素养。不少高校采取多项举措,促进大学生体育锻炼。如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高校改革体育教学,将游泳列入本科生必修课,有效促进了大学生健康成长。
继承和借鉴古代教育优良传统,寓教育与管理于一体,为培育人才服务。我国古代教育留下了优秀文化传统,以书院教育为例,南宋教育家朱熹手订的《白鹿洞书院揭示》(也称学规),将儒家理想人格化为书院师生的日常行为准则,成为书院学规的范本。该学规言简意赅,包括为学、修身、处事与接物的基本原则。历史上,《白鹿洞书院揭示》通过朝鲜学者传播,在日本广为流传,成为近代日本一些书院或学校教训生徒的规则。中国高校正在拓宽人才培养模式,一些大学开始采用书院教育形式,注重通识教育和人格养成。尽管书院学规的一些内容和规范已不适合现代需要,但其倡导的学习方法、人格教育精神、管理方式乃至于简约的学规文字,仍能够为现代校规提供有益的历史借鉴。
(作者为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教授、博导)
【参考文献】
①《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2017年2月16日。
责编/赵橙涔 美编/王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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