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共享单车面世后得到了快速发展,但这一过程也出现了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善、相关制度不健全等一系列问题。因此,必须将共享单车的发展纳入法治管理的轨道,建立守信联动激励和失信联动惩戒等机制,以保障其健康有序发展。
【关键词】共享单车 信用管理 守信联动 【中图分类号】F294 【文献标识码】A
共享单车的推行,在提供了绿色出行的同时,解决了城市交通“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共享单车是市场力量投入共享经济的一个典型范例,社会力量的参与,不仅增加了市民的选择权,也丰富了公共服务资源,让市民可以享受到更先进便捷的服务。但是,共享单车这一共享经济模式在最大程度发挥社会效益、整合资源的同时,也在发展中也出现了一系列亟待解决的新问题。
共享单车发展的困境分析
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民无信无以立”,一个人没有信用将很难在社会中立足。拥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是公民个人顺利开展社会交往的基本前提,也是社会公序良俗对公民的基本道德要求。自古以来,中华民族就倡导为人守信,并将之视为美德。共享单车的产生和发展就是根植于这样的信用土壤,其得以实现的前提就是假定用户都有着良好的社会信用,并尽力维护自己的社会信用。基于此,共享单车企业设立了信用评价制度,通过自行车定位等方式评估用户的信用等级,一旦发现用户违背了自行车的管理规则便会扣掉相应用户的分数,同时以增加车费或限制使用时间等作为惩罚。与此同时,手机终端还设立了举报平台,一些使用定位系统难以察觉到的违规操作便可以通过用户举报的方式提交给公司总部,并对相应用户采取惩罚措施。但是,讲信用不能只靠道德教育,更需要制度约束,如果不诚信没有受到实质性惩戒或者犯错成本很低,那就会有很多人忽视信用的价值,存在侥幸心理去违规。当前,信用体系建设在我国起步较晚且发展缓慢,面临与共享经济相适应的诸多复杂的现实问题,民众征信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退出机制滞后,政府监督力度薄弱。制度的滞后是共享单车乱象的根源。如今,作为新的经济模式的共享单车在全国范围内仍没有统一规范性的单车市场退出机制,仅部分城市出台发展指导意见,对于企业约束监管能力较小,并出现了企业失信的现象。由于共享单车准入门槛低,导致企业在退出时充满不确定性,出现押金难退等情况,背弃了用户对于企业的信任,无法建立更深层次的经济联结,失去经济交易动机。法律制度的不健全所导致最为突出的事件便是共享单车的管理主体并未得到确定,呈现责任主体的不明晰情形,使得问题积少成多、积小成大。共享单车出现的人为肆意破坏以及乱停乱放等问题需要政府重视加以解决,但是共享单车发展速度过快,品牌和数量不断增加,占用大量的公共资源,政府无法及时协调相关部门、严格管理共享单车的行业乱象,存在事前宽进、事后无法妥善处理的疏忽问题,而投资者也利用疏忽进行投机,严重地扰乱了行业正常的发展秩序。
企业供需不合理、运维能力差。当前,共享单车作为一种便民的交通形式,却频发用户不诚信、影响使用的现象,如乱停乱放、私自上锁、刻意毁坏单车二维码等,许多单车企业倒闭主要是因单车丢失、被用户盗窃等,而上述不诚信违法行为,除存在用户个人素质问题外,还有单车产品供需不平衡、单车企业运维能力较差等方面的原因。单车投入市场不均、单车投放地点不合理,造成产品稀缺性,从而激发个别用户的占有欲。由于很多用户遭遇骑车时间远远低于找车时间的尴尬,加之单车故障问题较多,很难在短时间内找到合适的车辆,进一步刺激用户不诚信行为频发。单车企业的运维能力低效,还体现在对失信行为的制约能力不足上,现实中单车企业仅有限制用户使用单车服务的权限,但对于认定用户是否存在“偷窃”车辆存有争议。这主要是基于单车企业没有建立完整的实时追踪、信用收集的数据对接平台,从而使用户的失信成本较低,加剧企业运营管理成本。
多措并举保障共享单车健康发展
一是协同治理,完善配套法规制度。良法是善治的前提。要坚持开门立法、民主立法、透明立法的原则,充分调研并总结可供复制推广的成功经验。截至目前,一些地区已经率先完成了共享单车管理条例的制定。在发达城市共享单车的相关规定尤其值得借鉴:其一,在创新经济运行的基础上均建立了以人性化、创新性、规范化为前提的城市经济运行原则,对共享经济的运行和发展提供了指导。其二,对政府的职责进行明确划分,尤其是对新兴经济主体的出现要及时进行责任划分。并在责任划分的基础上建立健全问责体系,只有这样才能确保问题一旦出现便能及时得到妥善解决。其三,对共享单车的经营形式进行了详细规范,严格与本地区的法律条例统一起来。另外在保障企业权益的同时,还要保护好本地区共享单车用户的权益,保障用户个人与企业共同健康发展。
二是完善奖惩机制,引入第三方信用评级。讲信用是社会对我们的共同要求和期待,也是我们对自身的规范和约束,既要靠道德,也要靠法律,需要在社会形成一个为大家所共同认可的社会体系,无论是单车用户还是企业都要讲信用,若违背就要受到谴责甚至是法律惩罚。从西方国家的社会信用制度来看,凡是经济发展较为发达的国家,总会拥有一套完善的社会征信体系,居民的经济活动会受到社会征信体系的约束和限制。目前,之所以会发生共享单车被肆意破坏等现象还是源于缺乏对这一现象的惩罚机制。鉴于此,我们要在如下方面下功夫:实时监督共享单车用户、企业的诚信等级,并对用户的用车行为进行监督,对用户对违反条例行为进行严厉惩罚,并对检举违例行为的用户给予奖励;在手机终端中建立用户个人信用账户,并对用户的等级进行评分,根据分数的不同,给予相应的奖励或惩罚。针对单车行业,要建立失信联动惩戒、守信联动激励,加强对守信经营企业的支持力度,包括资金投入或指定税收优惠政策等,反之就增加办事的难度和成本;对于失信者要让他们“处处碰壁”,列入市场经济活动“黑名单”。此外,还可以引入第三方金融机构,确保每位用户所交付押金得到有效的监管,防止单车企业挪作他用,实行专款专用;单车企业与金融机构深度合作,依靠其信用评估手段,以用户积累的信用额度作为免押金的前提条件,从而加强对用户的信用管理。
三是企业用户合力,再造共享单车诚信之基。单车企业作为运营方,并不是简单地投放单车就可以达到共享目的,应该将企业注意力放在服务与管理方面,完善单车的基础设施,让用户体验到真正的好处。例如,单车的投放规模应与城市区域人口密度相符,合理规划停放区域,加强对损坏单车的维修、更新。共享单车是社会公众人人都可以享受其便利的单车,可是只有在享受其带来的便利的同时,注重对共享单车的维护,才能使这份便利更加持久地服务于我们。单车信用管理问题的根源在于共享单车的使用者往往只顾个人利益,几乎从未想过要维持共享单车的长期使用。要想养成公民爱护公物的意识,首先要加强道德意识宣传。加大公益广告的投放,通过互联网增加广告的浏览量。可以利用微博微信等自媒体等推广公益小故事,加强人们提高信用的道德感受。此外,在公交站牌、地铁站牌等地可以采用视频播放、海报展览等方式向大家宣传如何遵守共享单车使用规则,以及如何对共享单车进行维护等问题。作为公民,要不断提升共享意识,提升精神文明水平,规范行为举止,努力做一名重信用的道德公民,与企业一同再造共享单车诚信之基。
(作者为中共唐山市委党校副教授)
【参考文献】
①张启燕:《共享单车乱象及其法律规制探析》,《法制与经济》,2017年第7期。
责编/张蕾 美编/杨玲玲 史航(见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