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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道德失范的审视与引导

核心提示: 加强网民道德引导是建立良善网络秩序的重要条件,要全面审视网民道德失范的表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思想引领,采取网络道德文化建设、激励网民道德自律及完善法治保障等方式,对网民道德能力发展予以正确引导,从而进一步净化网络社会空间环境。

【摘要】加强网民道德引导是建立良善网络秩序的重要条件,要全面审视网民道德失范的表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思想引领,采取网络道德文化建设、激励网民道德自律及完善法治保障等方式,对网民道德能力发展予以正确引导,从而进一步净化网络社会空间环境。

【关键词】网络  网民  道德  引导    【中图分类号】D64    【文献标识码】A

网民道德是建立良善网络秩序的重要条件

网民道德是网民以朴素道德情感为基础,以公共道德标准为参照,通过网络舆论、价值判断和思维惯式来评价他人行为及指导自我网络实践的行为规范。网民道德的重要功能是通过调节网络中人与人、人与网络社会、人与技术之间的关系,从而,有效地维护网络社会的良善秩序。作为技术革命的产物,网络的发展使全体网民面临着新的道德选择与要求,网民道德成为了“互联网+”时代中人与虚拟社会、人与网络群体以及人与自我关系调节的重要规约,赋予了网民在网络活动中的正确动机和理性的善恶评判标准。

古往今来,任何一种社会形态的维系都离不开秩序,动态平衡的社会状态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进社会文明进步的基本前提。网络社会也是一种“社会”,是以真实社会为基础,以现实人群为主体,以网络技术为依托的新型、数字化的社会。因此,网络社会同样需要良善的秩序,而网民道德是建立良善网络秩序的重要条件。网民道德可以指导网民在网络活动中保持理性态度,使网民正确看待网络现象,依法依规参与各类网络活动,并自觉对网络道德加强监督,努力维护网络道德标准和道德舆论。激励网民在复杂的网络环境中坚定道德立场,主动遵循善的法则进一步在网络社会中找到自我定位,有力地应对网络发展中的义利失衡、结构失序与竞争失态等问题,创造性地推动网络社会的健康发展。

网民道德失范的审视

网民集体“狂欢”之下的道德文化迷失。在“泛娱乐化”环境中,海量的网络碎片信息夹杂着部分网民的“窥探欲”,使制造“舆论热点”“坐等事件反转”的“看客”心理日盛。失去理性的网络“追星”与过度关注的“头条事件”,使网络“站队”与谩骂攻击屡见不鲜。部分网络“推手”采取断章取义、恶意剪辑等手段,不顾道德规约进行恶意网络渲染与造谣传谣,加快了消极低俗文化在网络社会中的发酵与蔓延。在一定程度上使网络“炒作”、网络“水军”变本加厉,加快了“网络热点制造”的产业化,导致网络社会诚信失守、文化迷失,使主流道德风尚遭到冲击。

网络暴力加剧与被“绑架”的朴素道德情感。网络暴力是部分网民以过激的“唯道德论”代替网络法治的一种非理性网络表现。网络暴力往往来自于负面道德情绪的累积,对网络事件主体与社会稳定具有消极影响。网络暴力不仅无益于维护朴素的道德情感,更引发了公众对网络道德及个人隐私安全的恐慌。从本质上来看,网络暴力是对社会道德情感的“绑架”,部分网民采取过激道德审判,发起“人肉搜索”,在现实生活中对当事人围追堵截、全方位“起底”和曝光他人信息等方式,以道德为名宣泄个人的不当情绪,使事件真相扑朔迷离,导致事件主体在网民以讹传讹与被口诛笔伐中承受巨大痛苦。网络暴力的危害在于使正义沦为肆意宣泄情绪的工具,使朴素的道德情感被捆绑,更让“以德代法”的顽固思维加剧了网络的失序。

道德情感冷漠加速了网络正义感和责任感的弱化。道德情感是维系社会关系、激发网民道德责任心理的精神条件。作为一种无形的纽带,道德情感使网络社会中素不相识的网民因共同的道德标准和道德价值选择而相互关联,而一旦网民的道德情感出现断裂,将对和谐、文明、有序的网络社会环境造成不利的影响。近年来,以虚假“博同情”获取私利及“扶起摔倒老人反被讹”等违背道德的现象充斥网络,加之网络信息发送的“符号冰冷”,导致网民道德情感日益冷漠,对道德现象表现出思想麻痹和戏谑态度,网民的正义感和责任感逐渐弱化,造成网络温情的抽离。

网民道德失范该如何引导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引领网民道德发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与社会形态在精神内在和价值取向方面的本质规定性,对网民的道德发展具有积极的引领作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包含主流意识形态话语的思想理论体系,同时更为网民的网络实践提供了正确的社会道德指向。通过全方位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为网民的网络实践提供科学的价值参考标准,使网民在进行道德评判和网络活动中自觉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尺度,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照亮网民道德的“最持久、最深层的力量”。

坚持以文化人,加快优秀网络道德文化的繁荣发展。文化是对主体的内在施加影响的柔性力量,中华民族从不缺少优秀的道德文化。当前,要进一步推进网络道德文化的发展,倡导及开发高尚、雅洁、“正能量”的网络文化类型,为网民传递高质量的网络道德文化内容,使网民得到良好道德文化的熏陶。要联合各大网络传媒主体,将优秀传统文化中能够反映正确价值取向、理性道德追求、积极人生心态和注重责任担当的内容融入网络文化体系,促进网络道德文化的繁荣发展。使网民道德在网络空间扎根生长,让道德文化的“清流”涤荡网络环境,成为网络文化发展的主流。

引导网民坚持道德自律,依靠自我“修身”理性参与网络道德建设。“修身”是中华民族传统哲学文化的理论结晶,既包含理性的自我塑造意蕴,也具有感性的道德自律要求。网民道德的发展必须要依靠自我“修身”,而“修身”的关键在于实现网络言行自律。网民道德是传统道德在网络环境中的映射,作为一种道德的特殊表现形式,网民道德要求网民的一切网络行为不得侵害他人权益,需始终保持与网络公共利益的一致性。然而,网络的虚拟性、隐蔽性、自由性及信息传达的便捷性也为部分网民的道德失范创造了条件,使网民的道德自律遭受更严峻的考验。因此,维护网络道德秩序,促进网民道德的提升,要依靠网民的“慎独”与自律。网民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要依然坚守道德自律的优秀品质,对自我网络行为予以道德约束,不发表违背社会公共道德的言论。自觉抵制网络传谣造谣、网络暴力、虚假炒作、欺诈逐利等行为,拒绝低俗恶俗文化与“道德绑架”。增强网络道德秩序建设的社会责任感,并始终如一地坚守网络道德底线,以从我做起、从小做起的态度,为塑造新时代的网络道德环境而积极努力。

大力发展网络法治是治理网民道德失范的有效保障。在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法治已经成为我国社会治理的基本方式,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公共道德秩序的重要手段。网民道德的发展要以道德熏陶为基础,兼以法治建设为保障。网络法治有助于应对网民道德失灵危机,在保障网民基本网络参与权利的前提下,以制度的力量对网民的道德行为予以积极的引导,使网民既能够享受各项网络权利,同时又能够从道德立场出发,自觉维护网络公共道德环境。要以维护网络安全的宏观视角,结合网民道德失范的具体现象,进一步加强针对性立法和严格执法,以网络法治来协调网络主体之间的关系,全面推进网络治理的法治化进程。从而凭借法治的约束力塑造稳定、规范、文明的网络社会秩序,消除诱发网民道德失范的不利因素,为网民道德的发展保驾护航。

(作者分别为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讲师;吉林大学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副教授)

【参考文献】

①张爱军、秦小琪:《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与网络治理转型》,《求实》,2018年第2期。

②阎国华:《提升自我意识,加强网络道德建设》,《学习与实践》,2017年第9期。

③张元:《网络虚拟社会的现代性困境与治理路径研究》,《长白学刊》,2017年第5期。

责编/张蕾    美编/于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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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谢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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