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微时代”的来临给社会主义主流文化传播工作提出了挑战,也带来了机遇。“微时代”下提高社会主义主流文化引领力,应该准确把握“微时代”发展规律,以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引领社会正能量取向;以内容建设为依托,完善信息筛选审核机制;以法治规范为保障,维护主流文化主体导向地位;以精神文明建设为抓手,营造和谐的网络空间环境。
【关键词】微时代 主流文化 意识形态 【中图分类号】G12 【文献标识码】A
当今时代,网络活动日益渗透到社会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同时以微博、微信、微视频为代表的一批网络“微媒体”也正在以越来越广泛的影响力宣告“微时代”的来临,这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和主流文化传播尤其需要重视的方面。在意识形态工作全面展开的当下,应该正确认识、把握“微时代”发展规律和趋向,树立积极的目标导向,坚持正确方法论,提高“微时代”社会主义主流文化引领力,更好完成意识形态建设工作。
以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引领社会正能量取向
在“微时代”,群众表达利益诉求的手段愈发多样,这对于我们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而言既是一个挑战,也是一个机遇。以“微时代”发展为契机,立足群众的重大关切,把握痛点、焦点,对症下药,活血化瘀,真正做到为群众办实事,应成为提升社会主义主流文化引领力的出发点和归宿。
准确把握网络舆情,建立反馈互动机制。要创新行政方法,利用网络大数据分析手段捕捉网络热点信息和舆情趋向,同时利用技术工具积极创新“微政务”“微办公”“微会议”等新型行政模式,保障干部和群众对话渠道畅通,接受群众反馈信息,实现党政干部同群众的即时互动。这样才能体察民情民意,掌握群众利益关切点,为高效施政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坚持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融合并进,增强主流文化舆论引导。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我国主流文化传播都是依靠传统媒体实施,传统媒体也有着新媒体不具备的一些独特优势,比如更具权威性和公信力,更能体现最广大群众的利益关切,所以即便在当前“微时代”蓬勃发展时期,我们也不应该放弃传统媒体这一阵地,而是要积极促成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有效融合,利用各自优势共同传播和加强主流文化舆论导向。
要注重培养“微时代”的主流文化网络意见领袖。面对网络空间纷繁芜杂的信息,主流文化势必要加强话语权,发挥导向作用,也就需要着重培养一批网络意见领袖,如“网络大V”等。他们在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微媒介工具为民发声、彰显民意的同时,也可通过发布积极的、有感染力的主流意识形态信息,或者将主流文化融入到网络作品中来潜移默化地影响网民受众。
以内容建设为依托,完善信息筛选审核机制
“微时代”的发展离不开各种微平台的支撑。从技术层面看,微平台是中立的,但是微平台传播出来的意识形态则代表不同的利益诉求,一旦失去束缚就可能会偏离主流文化方向,阻碍主流文化传播。因此,对于微平台传播的信息也要做好内容建设和审核,通过信息筛选审核机制规范网络空间秩序,构建网络空间伦理规范。
健全和普及网络空间规范。利用微时代强大的信息传播效能开展宣传工作,普及网络社会法律法规和伦理规范,给高素质、讲政治、有理性的网民话语权和优先权,让他们“上头条”“进热点”,用网络空间中的“良币”引领风清气正的网络社会生态,压缩“劣币”的生存空间。面对负能量要敢于发声,勇于捍卫网络社会优良生态环境,维护良好的主流文化话语权。近年来在微博上广受关注和好评的“新华社”“紫光阁”等微平台就是捍卫网络空间生态、维护主流文化权威的成功探索。
结合微时代发展特征创新主流文化传播的话语体系。社会主义主流文化同西方非主流文化之间的交锋是一种此消彼长的对立竞争。要想提高社会主义主流文化引领力,就要转换思维方法,采用更具时代特色、更容易被网民接受的意识形态内容和话语体系传达主流文化价值,要善于将主流文化根植在网民的网络活动当中,采用多元途径实现主流文化价值渗透,扩大主流文化影响力。
要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基石。在“微平台”管理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该承担起“定海神针”的导向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人类优秀文明成果滋养人心、滋养社会,做到正能量充沛、主旋律高昂。”只有在“微时代”持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才能使主流文化传播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坚实挺进。
以法治规范为保障,维护主流文化主体导向地位
相比于现实空间,“微时代”所衍生的网络空间更开放、自由,也更具隐匿、虚拟特征,因此依靠法治规范来保障网络空间的信息传播秩序十分必要。
要不断顺应网络空间发展的新趋势,建立健全相应法治体系。全面推进互联网法治化进程,摆脱信息爆炸所带来的网络空间乱象,去伪存真,正本清源,为主流文化传播保驾护航。“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要通过实践让法治社会建设从现实延伸到网络,让法治精神在网络空间得到充分认同和践行。这些年我国司法机关加大了打击网络非法行为的力度,比如对于在微博中发表侮辱烈士言论、伤害民族感情的不法网民做出必要惩戒,净化网络空间生态,彰显网络空间法治权威。目前,我们仍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做到网络社会的有法可依和违法必究。
要建立一支专业的网络执法队伍。网络执法队伍不仅要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和执法能力,更要充分了解网络特征和网络非法行为侦查技能,这样配合完善的法律法规才能够达到打击网络非法行为的目的,更好为社会主义主流文化传播营造一片和谐空间。
要建立跨区域的合作机制和安全预警机制。基于网络空间的跨地域性,有效打击网络非法行为必须要建立跨区域、甚至跨国境的合作机制,学习国内国际先进经验,对接国际网络犯罪处置模式,突破空间限制,全面打击网络非法行为。同时也要建立一套反应迅速、行之有效的安全预警机制,对网络意识形态进行实时监控,以便能够第一时间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
以精神文明建设为抓手,营造和谐的网络空间环境
要想切实提高社会主义主流文化引领力,同样离不开网络空间精神文明建设。
第一,立足“谁遵守规则,谁优先受益”的原则,开展网络空间精神文明建设。网络活动要遵守网络空间的基本规则,谁要想在网络空间享受权利,谁就要首先承担网络空间的社会责任。通过网络空间精神文明建设,树立网络社会的根本伦理道德规范,培养网民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他们辨别真伪、理性发声的能力,让自觉自律意识突破网络虚拟、隐匿的特性,成为每个网民都能够坚守的底线,让每个网民都能成为传播精神文明、弘扬主流文化的道德主体。
第二,通过宣传、举办活动等形式在网络上大兴文明之风。除了培养网民自律意识外,相关管理机构、权威部门也要多方施策,通过开展文明网站创办、评比活动等树立先进样板,加强正向引领。可通过开展专项活动来正本清源,营造天朗气清的网络空间,例如公安部部署开展的“净网”行动、网络直播专项治理行动、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等,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今后更要多管齐下,多部门联合行动打击网络非法、低俗行为,为“微时代”社会主义主流文化发展营造和谐的网络空间环境。
(作者为新疆大学外国语学院副教授)
【注:本文系教育部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新疆民族关系’媒体舆论引导研究”(项目编号:14XJJC860001)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①赵丽涛:《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网络话语权研究》,《马克思主义研究》,2017年第10期。
②李炎芳、郭明飞、杨磊:《微时代的意识形态认同危机及其治理》,《江西社会科学》,2014年第6期。
责编/周素丽 美编/杨玲玲 史航(见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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