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现阶段,我国的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还不够完善,公共文化建设展现出“内卷化”和“主体缺失”等问题。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促进公共文化发展,需要完善服务供给制度与反馈机制、培育农村文化建设主体的自觉意识与创造能力、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从而不断提高乡村社会的文明程度。
【关键词】乡村公共文化建设 乡村振兴 乡风文明 【中图分类号】G127 【文献标识码】A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乡风文明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保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了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有利于促进农村社会的发展。乡村文化建设为满足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促进美丽乡村建设提供必要的文化支持。但当前,农村公共文化建设过程中仍然面临着一些问题,影响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因此,我们要立足现实问题,探索乡村公共文化建设的有效之策,从而促进乡村文化的繁荣发展。
乡村公共文化建设的“内卷化”问题
公共文化服务供需分离。文化建设已经成为国家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是基层群众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内容。目前,乡村建立的文化活动中心、电影下乡、农家书屋等都属于公共文化建设的项目,但是,据调查显示,文化站和农家书屋的使用率普遍偏低。在广大乡村地区,接近80%的人民群众未曾参与过该类文化活动,更有超过90%的村民未进过文化书屋,而其他文化基础设施的使用情况也并不理想。其问题不仅在于文化基础设施的覆盖率偏低,同时政府所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也没有满足农民的实际需求。
公共文化服务重“送”轻“种”。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我国目前的公共文化服务的形式主要是“送文化下乡”,依托于专项经费,由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他宣传职能机构策划、组织一些专业艺术团,去农村墟场开展文艺汇演和文体活动,给农村地区的人民群众送去精神文化产品。但大部分的“送文化下乡”活动对农民文化生活的影响往往仅停留在感观层面,且文化活动形式单一、覆盖面有限,难以满足农民的精神文化需求。同时各级文化部门也缺乏引导农民自我学习的意识,所以未能有效将文化“种”到农民的日常生活中。
部分传统文化资源开发“异化”。作为公共文化服务的主要形式,一些地区的乡村传统文化资源发生了一定程度的“异化”,渐渐地失去了公益性和可持续性,偏离了公共文化服务的初衷。从目前乡村发展的情况来看,乡村文化建设普遍与乡村旅游发展有紧密的关系,不少地区往往通过乡村旅游来带动乡村的文化资源开发,但事实上,过于商业化的乡村旅游反而会让乡村文化建设的方向发生一定程度的偏离,不能真正为村民提供优质的文化服务产品。
乡村公共文化建设面临着主体缺失的问题
公共文化建设的责任主体缺失。村委会的机构虽小,但是责任重大,需要将上级制定的任务予以落实,不断创新工作的方式方法,使之符合乡村文化建设的需求,提升农民的文化素质,促进乡村精神文明建设。一方面一些乡村地区的村委会没有足够的资金去开展各种公共文化服务;另一方面,一些村委会不作为、少作为,逐渐失去了领导乡村文化建设的能力,也使得公共文化建设缺乏责任主体,处于消极发展的状态。
公共文化建设的组织主体缺失。家族是乡村公共文化的发展和传承单位,家族的族长或长者有权威地位,对文化活动的组织、发展和传承起着决定性的作用。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民涌入城市寻求发展机会,由此也造成了对乡村的情感疏离。随着个体价值取向的日益复杂多变,家族性、地方性的伦理共识和道德标准对他们的约束力正在逐渐减弱。
公共文化建设的参与主体缺失。以往村落的公共文化建设需要村社的每个家庭积极参与,活动经费也由村民自主筹集,村民共同策划,共同参与公共文化活动。村民既是公共文化的建构者,也是享用者。一方面,近些年来,由于青壮年劳动力不断外流,村民也没有把公共文化活动看成是生活的必需品,导致一些地区的公共文化活动缺少参与者。另一方面,村民对于公共文化建设的意见难以达成一致,导致一些优秀的传统文化资源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不到传承,不利于国家整体的文化建设。
探索乡村公共文化建设的有效之策
完善服务供给制度与反馈机制。公共文化设施是由政府部门出资修建、为群众提供免费文化学习的平台,是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渠道,也是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的重要阵地。乡村文化发展,需要完善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机制,建立健全农村群众需求表达机制,及时了解农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同时建立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反馈机制,设立网络平台,广泛听取农村群众的呼声,及时回应乡村百姓的需求,以群众的满意度为服务标准,提高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质量和效益。建立考核评价与激励机制,激励农村地区的责任主体重视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构建多元投资体系,设立农村文化发展的专项基金,建设农村博物馆、艺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和农家书屋等,利用网络等媒体推动农村实现文化信息资源的共享,在农村建立共同的文化活动中心。
培育农村文化建设主体的自觉意识与创造能力。政府和各级管理部门应积极宣传文化知识和培养农民的创新意识,提升农民的文化素养,让乡村群众能够积极参与文化活动。积极鼓励农民弘扬本土文化,建立农村民间文化组织,如秧歌队,戏剧社,书画屋,民间曲艺剧团、俱乐部等,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乡村地域特色以及历史文化特点,合理发掘乡村文化资源,打造乡村文化品牌。利用农村丰富的传统文化,继承和发展优秀的民俗文化,并推动各类文化项目建设,比如旅游、养老、耕种体验以及手工艺品鉴赏,实现“农区”变“景区”,“田园”变“公园”。提高服务水平和百姓的满意度,让村民享受更高质量的文化产品和服务。
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要立足农村群众的精神需求实际,坚持以人为本,激发农村群众的创造精神,鼓励农村群众传承和发扬乡土文化。文化管理部门应当重视对乡村文化人才队伍的培养,壮大文化人才队伍,提高文化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优化文化人才的工作环境和工资待遇,提供适当的工作环境和发展平台,吸引优秀的文艺工作者和大学生投身农村的公共文化服务工作中。整合人才资源,造就一支高素质、高技能的专业队伍,在他们的组织带领下,创建农民表演团队和文化团体,充分发挥农民的特长,激发农民的文化创造力,让他们更好地投入到农村公共文化的建设中。
(作者均为唐山师范学院美术系副教授)
【注:本文系2018年度河北省社科基金项目“河北乡村文化振兴中文化载体支撑体系研究”(项目编号:HB18YS038)的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①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新华网,2017年10月27日。
②《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新华网,2018年2月4日。
③赵秀玲 :《乡村振兴中的文化发展向度》,《东吴学术》,2018年第2期。
④韩鹏云:《乡村公共文化的实践逻辑及其治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18年第6期。
⑤康月敏、刘静:《河北省新型城镇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河北经贸大学学报(综合版)》,2016年第1期。
责编/王妍卓 牛牧瑶(见习) 美编/王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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