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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信息名称: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03-99-2018-0022-1   生成日期: 2018-11-22

发文机构: 教育部办公厅  发文字号: 教发厅函〔2018〕197号  信息类别: 其他

内容概述: 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

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教发厅函〔2018〕19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2018年以来,全国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临近岁末年初,全国重大安全事故接连发生,教育系统也发生实验设备爆燃、煤气中毒等事故,教训深刻,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为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局面,坚决遏制校园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18〕16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8〕25号)要求,结合岁末年初事故易发、多发的特点,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不断增强抓好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临近年底,学校供暖供气、用火用电需求旺盛,师生出行出游和聚会集会增多,同时受低温、雨雪、冰冻、寒潮等灾害性天气影响,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加。各地各校要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各地各校要加强安全工作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一把手要负总责,层层细化落实责任,带头深入一线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责任措施落实到位。

二、全面开展学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风险防范管控。各地各校要针对秋冬季节、岁末年初学校安全生产工作规律特点,根据不同地域、不同层次和类型学校的实际,深入分析研判潜在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开展一次覆盖消防安全、校车安全、校舍安全、网络安全、燃气安全、食品及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控、危险化学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及校园周边治理等领域的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将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列出清单、建档立账,明确责任措施,照单对号、限时整改、闭环管理,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

三、深入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地各校要深刻吸取近期发生的实验室爆燃事件教训,针对当前实验室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开展覆盖各级各类实验室、实验实训基地、实验研究场所及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场所的专项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检查实验室安全领导责任制和责任体系建立完善情况,安全自查互查制度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辐射、生物、机械、特种设备等实验设施、设备与用品等重大危险源规范管理情况,实验室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等。

四、重点开展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根据国务院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定于2018年11月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国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各地各校要根据当地政府部门的安排,集中力量对学生公寓、食堂餐厅、教室礼堂、图书馆、高层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配电室、校园施工现场、油气输送管道、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等重点部位,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找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并及时进行整改和预防。重点纠治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自行车等问题。

五、切实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各地各校要在元旦、春节、寒假等重要节点,发布安全提示,深化安全教育进学校活动,着力提高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安全教育课、发放安全知识手册、安全演练、家长会、致学生家长信等途径,加强冬季用火用电用气、交通等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等常识宣传,进一步强化师生安全防范意识,不断提高师生逃生避险、自救互救技能。对节日和假期期间返乡探亲、出外游玩的学生,要摸底登记,假期结束,要及时核对人员,对未按时返校的学生要抓紧查明原因。2018年还没有组织消防应急逃生演练的学校,要按照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组织一次消防应急演练。

六、强化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各地各校要制定完善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工作手册和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安全预警和风险评估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时刻保持应急状态。建立完善安全事故处理和风险化解机制,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准确上报地方党委政府和我部,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将此通知精神和要求迅速传达到本地区的学校,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有关落实情况,请及时报我部。      

教育部办公厅

2018年11月21日

[责任编辑:张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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