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以来,我国城市适龄生育群体并没有出现我们所预期的生育高潮。住房、教育等成本过高,已经成为当前人们生育意愿下降的主要原因。由此,一些人通过老人带娃来降低抚育成本,即用传统做法解决紧迫的现实问题。然而,与传统时代不同,当前亲子异地居住较多,中老年父母离开家乡到子女所在城市抚育孙子女,会对其既有生活方式产生较大影响。
在亲子同地生活为主的时代,老人带娃具有代际合作意义
在中国传统社会中,老人带娃是一种家庭分工模式,或者说是不同代际成员间的互助方式,它具有深刻的制度安排含义。
由于传统时代并没有完善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也没有协助家庭抚育幼儿的社会机构(个别时期一些地区设有育婴堂,但仅针对孤儿或弃婴)。家庭既是一个经济、生活单位,更是兼具抚幼、养老功能的主要载体。为了更好地发挥功能,家庭内部形成了相对规范的代际和性别分工机制。青壮年成员通过不同形式的劳动获取生存资料,或耕作,或经商,或为官,等等。婴幼儿的看护多由年纪相对较大、从主要谋生活动中退出的老年人承担,特别是祖母在其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在传统时代,家庭内部不同代际、不同性别、不同年龄的成员往往具有不同的角色分工。由于传统时代女性整体上参与社会就业较少,因而在婴幼儿抚育上,女性成员通常承担着更多的责任,抚育婴幼儿往往由儿媳、婆婆等共同担负。
这种带娃模式在解放后至改革开放前的时期内并无实质性改变,农村尤其如此,甚至在某些方面,老人带娃模式在农村得到了强化。比如,在集体经济时代,政府鼓励甚至要求中青年妇女走出家庭参加集体生产活动,新生子女往往主要由婆婆照看,并由其料理家务。可以说,中青年夫妇普遍参加集体劳动的时代,无论是亲子同居还是分开生活,老年人特别是祖母的抚幼责任提高了。
在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父母和成年子女多在同一城市生活,甚至在同一单位工作(大型国营企业这种现象居多)。子女结婚生育后,若父母(公婆)已经退休,且三代人共同居住,孙子女入托前多由其照看。若亲子分开生活,子女则采取早送晚接的方式将幼儿托付父母照料。在计划经济时代,机关、企事业单位也有不少职工来自农村和其他城市,因其父母所生子女较多,很难长期跟随一个子女并为其照看幼儿,但是短期帮助也是必不可少的。
总之,在亲子同地生活为主的时代,老人带娃是一种比较普遍的做法,它可以充分利用家庭的人力资源,具有代际合作意义。而在养老等社会福利保障制度缺乏的时代,老人带娃具有代际交换性质,有助于代际亲情关系的培育。
社会转型中亲子异地居住现象增多,对老人带娃模式形成冲击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后,中国城市化加速,出现了社会转型,即由农村人口占多数转变为城市常住人口占多数,社会职业由农耕就业者为主转变为非农从业者为主。而在这一过程中,高比例的城乡人口处在迁移流动中。大量劳动力走出农村在城市获得就业机会,进而转化为城市常住人口;一些农村青年通过上学离开乡土,毕业后在城市就业。同时,城市居民的子女离开父母所在地至外地求学、就业的人数也在大幅度增加,其中大部分人不再返回家乡,而在外地寻求发展机会。由此,家庭成员特别是亲子两代人分居乡城两地、城城两地的现象增多。在这一背景下,家庭成员难以在日常事务中相互协助,老人带娃的模式由此受到冲击。
当前,一些人在实际生活中采取了变通的做法,使得老人带娃模式得以延续。一是夫妇将半岁甚至更小的子女送回父母所在地,老年人在家承担照料之责;二是中老年父母离开家乡,到子女所在城市带娃。而在少子化和重视亲情培育、素质教育的当代,后一种方式往往更受推崇,两代夫妇共同参与带娃。老人随迁带娃为子辈夫妇解除了后顾之忧,使其工作不受影响。
当代老人对异地带娃方式的接受程度不同
当代社会,老年人对异地带娃方式的接受程度存在差异。当前亲子两地分居的情况主要有两种,一是亲子分居城城两地,二是亲子分居城乡两地。老年人的经济资源支配能力不同,对随迁至子女所在地带娃持不同态度,并体现在行为上。
城城分居的亲子代中,亲代(即笔者所说的老年人)多在城市正规单位工作,退休后享有足以维持生活所需的退休金,并且多有不错的住房条件。其子女以在计划生育政策严格实施年代出生者为主,独生子女占较大比例。子女毕业后多在一二线城市就业、结婚,父母的基本义务和责任已经完成。虽然子女不在身边,但其已经逐渐适应了这种平静、自由的生活。一些老年人甚至可以外出旅游,或者发展自己的兴趣爱好。而当儿女有了孩子,需要其前往带娃时,他们并非都能欣然前往。一些经济条件较好的老年人除了提供短期帮助外,更愿意给予其一些经济资助,由其雇人照料。
城乡分居的亲子代中,亲代多生活在农村,一定程度上保留着乡土社会观念,他们会把为子女带娃视为一种责任。因而,当子女有带娃需求时往往能够给予其帮助。来自农村的老年人由于没有充足的养老经济资源,对子女的老年赡养仍存在期盼,潜意识中将为子女带娃视为一种代际交换方式。不过,对于只有一个儿子的农村老年人来说,异地随迁带娃不存在问题;而若老年人有多个已婚子女,且居住于不同地区,就要考虑子女之间的兼顾和平衡问题。
笔者认为,在现阶段,老年人对异地带娃的态度具有多样性,既有不愿为之者,也有积极参与者,更有勉为其难者。特别是一些老年人随迁带娃并非都是夫妇一并前往,夫妇因此而分居两地,对老年人生活的影响较大。
老人异地带娃问题的缓解途径
第一,要重视公共托幼机构建设,降低对老人带娃方式的过度依赖。完善的社会托幼服务是能够将育龄夫妇和中老年人从育儿束缚中解脱出来的重要方式。政府和社会组织应加大对公共托幼机构的“补缺”力度。同时,应考虑适当放宽公立和私立托幼机构对入托儿童的年龄限制,比如,可考虑将一岁以上、三岁以下幼儿纳入接收范围,降低一些人对老人带娃的依赖程度。
第二,延长在职妇女产假,缩短老人带娃的时间。目前我国各地的产假以3—6个月为主,可以考虑将其延长至一年。一般而言,小孩在一周岁以内,母亲的哺育最重要。延长新生儿母亲的在家看护时间,可以直接减少老人带娃的时间,并有助于减轻其带娃压力。当然,要注意这一制度在实施中所产生的副作用,比如,生育妇女所在单位对该制度的变相抵制。
第三,培养更多训练有素的家政服务人员,增大专业人员从事带娃工作的比例。由受过专业训练的家政服务人员带娃,不仅可以减轻夫妇的压力,也是对老人带娃的直接替代。目前,这种做法在城市收入水平较高的家庭中比较多见,但随着我国高收入群体的扩大,对此需求也将逐渐增大,政府应重视对此项服务的培训,满足不同家庭的多样需求。
第四,为老年人向子女所在城市迁移创造条件,方便亲子在带娃、养老中的互助。子女所在地政府可以在随迁父母购买住房等方面提供一定的优惠和支持。独生子女父母一旦与子女在同城居住,他们便有了归属感。由此,老人带娃将会更积极,也会更方便;而当老年人自理能力降低后,子女也更方便提供照料,可以说是一种双赢的做法。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老年与家庭研究中心研究员)